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主要義務是按企業承包合同的規定完成所承包的生產經營任務。那麼土地承包合同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書範文,歡迎閱讀。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給甲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畝數 。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整。在承包期間與國家集體或個體徵用,乙方有權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屬物為甲方所有。
三、承包費標準及交納的時間
甲方同乙方一次性交納承包費每畝貳萬元整共計 元,本合同在規定的租用期屆滿後,雙方如願延長租用期,按周邊的地價經雙方協商後給予調整。
四、甲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准種植花木不得發展其它專案,平整土地時只能徑向平整,不能緯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給以准許,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全同到期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續包,但交給乙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無草、無坑、無樹樁,經機械旋耕後交給乙方。為保證此項的屬實甲方在承包最後一年交納承包費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七、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用工,種樹期間乙方保證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2
甲方:
乙方:
為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訂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市 縣 鎮 村 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範基地。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 ,付款時間為 。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
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種植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後,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
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製作地形地界資料圖表留存。3、在專案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群眾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
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援並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
有關部門支援本專案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後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