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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標準化現場管理補充規定

企業管理範文 閲讀(3.05W)

一、井下所有生產及輔助隊組所管轄責任區,從即日起出現材料未按規定碼放或硐室內臟亂差等現象,一經發現後不聽任何理由直接進行處罰。所有類似問題不進行時間四定直接開具處罰單,有1次處罰隊長500元。另外每日下午三點前隊長或專職標準化技術員到標辦將所查出問題定責任人,標辦將對問題責任人給予20-50元罰款。

井下標準化現場管理補充規定

二、井下采掘開工作面工程質量問題,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根據驗收考核評分辦法進行扣罰進尺,對於欠挖、高度不足或者巷道走偏的不予進行進尺驗收,扣除當班所有不合格巷道進尺,並進行質量事故問責,並彙報分管礦領導,標辦下達停產整頓通知單。責任隊組將問題處理後標辦組織調度、安監人員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並由分管礦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復工。

三、井下生產隊組及輔助隊組必須於7月28日上午10點以前報回一名負責標準化工作的專職技術員以及一名負責標準化的專職帶班人員,標辦建立標準化工作羣,各隊組分管標準化專職技術員於當日早八點前將前日標準化所幹項目報回到微信羣,標辦安排人員進行檢查。

四、每日所有隊組安排本隊日常工作的同時必須進行標準化工作安排,未進行標準化工作安排的對隊長進行處罰200元/次,標準化整治項目未進行彙報的,處罰標準化分管技術員100元/次;彙報後不完成的處罰隊長及專業組長200元/次;彙報後完成不徹底的處罰隊長及專業組長100元/次,處罰結果當日兑現並在平衡會進行通報。

從7月28日開始標辦對井下進行嚴格檢查,望各生產、輔助隊組及專業組長高度重視。

安監處標辦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