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範文>實用文>合同範本>

物業管理合同

合同範本 閲讀(1.92W)

第一篇:物業管理合同(1)

物業管理合同

物 業 管 理 合 同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萍鄉市鑫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吳楚花都”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坐落位置:萍鄉市上栗縣府前路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其中住宅:

商業鋪: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部、

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配電

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

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4)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含不限的維修、養護管理和費用。

5)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含不限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不含人身和室內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負責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本合同一併業主委員會簽訂。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貳年。自2014年4月 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備註: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為考察期,考察期滿後乙方有續簽後期樓盤物業管理合同的優先權)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經市(縣)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與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

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在法律及物業法規

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4)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他用房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一樓電信機房除外,但我司需收取相關的管理費用;

5)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等(工程

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依法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 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 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

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 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

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

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 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 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

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 至少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

8)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

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 乙方有建立本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 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

12) 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規定協議除外)。

13) 乙方需認真核對業主《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的購房平面圖等資料,乙方應仔細核對業

主持甲方出具的入夥繳費通知單,確認無誤後方可將其購買的房屋辦理交付,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管理目標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要求:

1) 制定各項管理制度、服務質量標準、各工作崗位考核標準、獎懲辦法並嚴格遵守。

2) 圖紙檔案資料齊全,用户檔案規整,建立客户回訪制度及回訪記錄。

3) 制訂設備專人專管的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設備及機房安全運行,環境整潔。

4) 配備所需各種專業技術人員,持證上崗。

5) 保證供電系統的正常運行,出現故障及時排除,限電、停電應提前通知用户。

6) 電梯使用符合勞動局的要求,按期年檢,保證附屬設施運行良好。

7) 定期對水系統設施清洗,避免跑冒滴現象的發生,確保排水系統通暢。

8) 市政公用設施完好,不隨意改變用途,公用照明、通訊、郵政設備設施齊全,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有交通標誌,制定車輛停放規定。

9) 環境衞生管理制度完善並落實,環衞設施齊全,標準化清潔派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10) 社區內花草樹木生長良好,修剪養護得當,綠化管理措施落實。

11) 實行24小時保安監控、巡察制度,工作人員統一着裝,各崗位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紀律嚴

謹,隨時消除安全隱患。

12) 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定期組織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活動,與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積極配

合,開展各項工作。

13) 建立財務管理公開監督制度,按規定定期公佈收支狀況。

14) 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向業主提供多項有償服務,合理收費。

15) 協助發展商督促承建商和設備供應商完成潰漏工程及進行各種改良維修工作,儘量減少客户對硬件

設施缺陷的投訴。

16) 確保無員工嚴重失職及客户對服務質量的重大投訴。

第八條、 管理服務費用

1) 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向社區業主或使用者收取。由乙方按產權面積收取,住宅收費標準/月

平方米,商鋪收費標準為 2.0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 小區內的車輛管理與收費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並使用,車輛收費以政府的車輛收費指導價執行並最終

以物價局批覆為準。

3) 小區內二次供水加壓產生的電費由業主(住户)分攤。

注: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參考“江西省發改委、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的通知”以當地物價局批覆的標準為準。

4) 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

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5) 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和使用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質保期限內由

甲方及時負責返修,未能及時維修的,由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維修費用;屬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的,由乙方提出方案及報價,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改造費用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

6) 甲方應在乙方進駐接管後5個工作日配備相關的物業開辦物資(例如保潔清洗機、消防器材、對講機、

工程維修工具、辦公電腦、打印機物資等)。

7) 乙方在接管前此小區一切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 根據業主入夥情況,空置物業的管理費用,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按50%收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

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 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

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二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

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時,提請上級物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

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 附件:a:吳楚花都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b:吳楚花都第一期簡單成本核算。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小區物業管理合同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

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篇:物業管理合同

物業管理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合同立約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實施物業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號商鋪(以下簡稱商鋪)

面積:平方米.

乙方在該商鋪使用的商鋪名稱是,經營商品品牌為,該商鋪經營範圍為。乙方如改變商鋪名稱、商品品牌和上述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三條甲方提供管理服務的受益人為商場的全體商鋪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商鋪使用人均

應對甲方的管理和服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保證金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綜合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建築面積按每月每平方米物業每月管理服務費為元,(未含公攤公共水電費、中央空調費,公共水電費和中央空調費按面積分攤)

2、綜合管理服務費的構成: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中央空調費。

3、管理服務保證金為兩個月管理服務費及水電週轉金(大户商鋪每户¥元,小户商鋪每户¥元);乙方需在辦理商鋪交付使用手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該保證金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物業管理公約》各項管理制度並結清費用的情況下,於乙方離場時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管理服務費從商鋪交付之日開始計算(交付日當天付第一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以後按月結算,乙方需每月日前主動到甲方指定地點繳交本月的管理服務費、 1 座落位置:第層

水電費等費用。

5、乙方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的,第逾期一天須向甲方交付當月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逾期十五天仍未繳交的視乙方為故意違約,甲方有權停水停電並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繳乙方應繳欠款的權利,乙方所交費用(含各項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三章 甲方管理和服務事項

第五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保養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

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

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七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管

道、化糞池、溝渠、池、井。

第八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乙方收取下列費用:

1、綜合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其他預算外臨突發的公共維修等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的商鋪自用部分、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甲

方應接受委託並另行收費。

第十五條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第1款所述管理制度的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

評、規勸、警告、制止、罰款、沒收保證金、停水停電、通告、停業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有償服務。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七條甲方實施以下目標管理。

1、廣場外觀:整潔、美觀。

2、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正常。

3、公共環境:整潔。

4、綠化:整潔美觀。

5、保安:正常。

6、急修、小修:24小時內到達現場。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物業管理公約、商業管理規範、統一商業管理序、統一營業時間、統一投

第十九條

訴處理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公佈和執行; 2、對乙方違反本條第1款所述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之6規定的,由甲方予以制止、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甲方返修。返修所需費用以及對他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定期公佈公攤水電費、中央空調費收支賬目; 6、甲方為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有權制定併合理調整商場的營業時間; 7、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裝修等審批手續和工商行政登記等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8、甲方有改進、調整、增加或減少整個商場單位用途、數目或面積的權利(但不能在合同期內單方更改乙方商鋪的用途或面積)。 9、甲方有權在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乙方商鋪以檢查乙方有否違反規定,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設施和設備。 10、 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或公告的形式向乙方供不應求介紹有關商場所需遵守的規章。 1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商場的公共區域舉辦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 按時交付綜合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 2. 按照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守法經營; 3. 向甲方提供經銷商品的合法文件資料; 4. 協助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5. 乙方裝修所屬商鋪,必須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接受甲方的監管,乙方鋪內裝修完畢後須報請甲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並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和物業管理公約的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如存在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修或委託甲方返修,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6. 負責收集、整理商鋪內物業管理所需的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向甲方移交; 7. 乙方應遵守本合同第二十條第1款所述管理制度。

8. 乙方對其使用的商鋪除本合同與有關的規章和制度的限制外,享有充分的使

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商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妨礙。

9. 在合同期內若該商鋪任何門窗之玻璃或照明燈具如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乙

方須立即自行修繕並恢復使用。

10. 商鋪如遭受損壞,或該商鋪的水管、電線線路或電器設施、放火裝置、空調

設施、窗户設施、窗户及該商鋪內其他固定裝置如出現故障及損壞,乙方必

須立即向管理部門報告。

11. 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許他人使用該商鋪作任何違法或不道德之用

途,包括不得在該商鋪內出售、存放或使用假冒偽劣商品和侵權商品。

1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商鋪內的電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內裝設任何固

定間隔或其他豎設物或將原有之任何裝置及設施更改或移去。但在使用期滿

前,經甲方同意,以不影響商鋪整體形象整潔美觀為前提條件時可按驗收後

的現狀交還商鋪。否則乙方須自行拆卸加投於該商鋪內之裝置並將商鋪恢復

原狀。

13. 乙方在使用期內須將該商鋪之內部包括任何地板、天花板、牆壁、內部裝飾

或固定裝置及其附加設施保持清潔整齊。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僱傭甲方所

指定的人員清潔,費用由乙方支付。

14.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或促使他人或容許他人在商鋪內儲存任何危及商場

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污染性之材料或物品。

15. 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商鋪或其他部分遭受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

蟲的侵害。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僱用甲方所指定的防蟲承包商,其費用由

乙方支付。

16. 乙方必須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使該商鋪免受火災、暴風雨或颱風之毀壞。

17. 商鋪使用期間,為節日裝飾、消防演習、人防演習、防火檢測、房屋安全檢

測等需要,乙方應遵從甲方或有關單位的停業安排,要此期間,乙方應如常

繳納各項應繳費用。

18. 乙方不得破壞任何門窗、牆壁、樑柱及該商鋪之所有結構裝置及設置有該商

鋪鋪內之糞渠與排水渠等有關設施。

19. 乙方不得有該商鋪或其內任何部分飼養或玩賞任何畜類、鳥類或牲口。

20. 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使用該商鋪作私住或留宿用途。

21. 乙方不得在商鋪之入口、樓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電梯內留置或促使或容許

他人 留置任何傢俱、箱櫃、貨物、物品、垃圾或將上述地方租堵塞。

22. 乙方於該商鋪所立的招牌之位置、式樣、大小及用料必須由甲方審批。

2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分裝貼任何招牌或任何種類廣告

或告示。

24. 乙方必須依法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各項税費。

25. 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表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區、通道及升降機裝卸及運

送貨物。

26. 乙方在把該商鋪內傢俱、設備及裝置等搬離該商鋪前,須事先限得甲方的書

面同意。

27. 乙方本人或其企業負責人為該商鋪的防火責任人。

第六章 甲乙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條下列事項非因甲方的疏忽而致時,甲方對乙方毋須承擔責任。

1、該商鋪或商場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商鋪內所

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電梯、自動扶梯、防火和安全設置、空調設備和商場其他設備停止運作

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商鋪由於電、煤氣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

損失。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足額投保保護商鋪內的人身和物

品的安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甲方有權按本合同和管理制度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處以與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乙方的違約給甲方帶

來損害,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

為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物業管理公約、甲方制定的規章和制度、補充協議為合同有效組成部

分。所有合同文本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因乙方商鋪裝修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

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

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雙方應予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共 6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簽約日期:

乙方:代表人:電話:簽約日期:

第四篇:商業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瀋陽國際汽車城物業管理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瀋陽國際汽車城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瀋陽市眾心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樹慧

註冊地址:瀋陽市皇姑區涇河街6號313室

聯繫電話:13840550913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瀋陽國際汽車城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此物業位於 瀋陽市 元江 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126000平方

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停車場等。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7,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2570400 元人民幣(二佰五拾七萬零四佰 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

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應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證:身份證: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第五篇:委託物業管理合同

委託物業管理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臨街門市代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邯鄲市×××區;建築面積:1400 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代收水費、電費、暖氣費。

2.公共環境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

第五條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六條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後,於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800元整(捌佰元整)。

第七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監督,嚴格按照第二條的委託事項進行工作。

第八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邯鄲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