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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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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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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以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贺兰山管理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组织召开贺兰山保护区春季、秋季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与各工作站、管护站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修订完善了符合保护区实际的《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处置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贺兰山管理局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程序》,积极有效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二是加大巡查巡护力度。实行森林防火日报日查制度,尤其春季防火戒严期,一线管护人员全员上岗,机关人员下沉增强一线巡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侯巡查巡护,加强火源管控,及时处置草原火情1起,收缴火种3000余个,排查整改火灾隐患40余处,累计出动巡护人员10680人次,车辆310车次,摩托车9230车次,有效防止了人为火灾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防火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保护区主要沟道、路口悬挂宣传条幅110余条;利用贺兰山公众号推送宣传信息、在阿拉善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播出防灭火专题4期以及防火字幕滚动宣传,不定期利用城市魔方为主题的LED大屏循环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短片;联合阿拉善电视台、日报社制作森林防火宣传专刊1期;通过MAS信息发布端口发送防火宣传短信10万条;协同邮政部门通过微信朋友圈累计发布森林防火宣传20万人次,每天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宣传400辆次以及发放防火宣传材料3500余份;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的防火责任意识。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实战技能培训演练。联合盟林草局开展阿拉善盟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切实提高贺兰山保护区半专业防灭火队伍防扑火技能。五是积极做好协防联防工作。组织召开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协防工作会议,切实增强协防单位防火责任意识,促进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同时与宁夏贺兰山管理局开展森林防火互检互查活动。六是加强综合业务培训。举办2020年综合业务知识技能暨安全生产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林地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禁牧监管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二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丰源三矿环境治理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在植被恢复区域进行人工补播草籽1035亩,环境治理区域生态功能明显恢复。三是完成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四是完成2015年绿剑行动整改销号,2017、2019年绿盾整改销号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整改验收工作;完成国家林草局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2019年、2020年3个批次下发的问题点位核查整改。五是开展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完成保护地整合优化阶段性成果初审,补充完善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批复。六是积极开展贺兰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相关资料收集及前期调研工作,积极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七是完成黄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工作,得到评估组好评。

(三)有效开展科研监测防控一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完成林业有害生物异色卷蛾、烟翅腮扁蜂、松梢螟等的监测防控工作。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鼠疫的防控及监测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管理局加大了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鼠疫监测和巡护力度,实施日监测、活动规律监测和极小种群的综合监测,严格落实日报制,累计出动人员17969人次、车辆1314车次、摩托车14394车次,做好监测防控工作,确保贺兰山野生动物资源和保护区生态安全。三是繁育贺兰山珍稀药用植物羽叶丁香1000株实生苗,现已完成真叶后的第一次换床,成活率保持在70%以上。四是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保护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职能作用,持续加大野生动物救护力度,共救助伤残野生动物18只,提升救助能力,推动贺兰山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完成《内蒙古贺兰山岩羊与马鹿种群数量的调查研究项目》、《贺兰山马麝栖息地保护及种群数量调查项目》。

(四)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一是组织实施贺兰山高风险区火灾综合治理项目,建成林火监控预警系统5套,通信基站8处,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监测及应急能力。二是完成内蒙古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并竣工验收。三是完成2018年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正在报审决算;2019年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中马连井子管护站供电设施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其他管护站煤改电及宣传牌、管护站铭牌制作安装完成;完成2020年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批复实施。四是完成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工作。

(五)林业宣传成效显著。在国家、自治区、盟内等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5期(自治区级3期、盟内12期);学习强国推送2期,微视频制作4篇,上报各类信息113条,自治区采用3条,盟内采用30条,旗级采用8条。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极力对外展示宣传了保护区生态保护建设及管理成效,从而提高了全社会对贺兰山的关注度、认识度、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对加强贺兰山生态保护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六)社会事务统筹推进。认真完成贺兰山保护区煤炭资源领域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旗、深化改革、信访维稳、保密和工青妇等工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等工作;深入开展保护区偷盗猎、偷放牧、偷挖盗采及黄、赌、毒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二、党的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贺兰山管理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等工作。

(一)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健全落实党建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指导督查。建立月考核督查机制,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工作站党小组党建工作汇报,总结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政治思想建设。突出政治统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完成了全部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事关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党支部及党小组集中学习70次、主题党日活动3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4次、普通党员讲党课2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三)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搭建与盟旗58家协防单位、帮扶嘎查、社区及宁夏贺兰山对口管理站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业务工作经验交流及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建业务工作水平双提升。积极开展“最强党支部”和“三强四好”模范机关创建。二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森林公安体制改革要求,贺兰山森林公安局整体划归盟公安局管理,结合实际,撤销贺兰山管理局机关党委及所属6个党支部,成立贺兰山管理局党支部,并按期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抓好党建带群团、统一战线及民族宗教工作。四是做好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防范化解党的建设领域重大风险。

(四)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和“三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和末位表态发言制。二是深化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等专项整治,开展“清风干部”和“清风干部标兵”评定,强化对财务、人事、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的监控,建立和完善防控制约机制。三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3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党员领导干部将廉政党课7次、开展廉政谈话144人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

(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武装建设、调研谈话、研判分析,及时预防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森林防火资金不足。因贺兰山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部分区域林草连片,可燃物逐年增多,加之“清明节”、“五一”、“十一”上坟祭祀、旅游人员逐年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火险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保护区防火项目少,且现有防火监控设施设备后期维护无资金保障,难以满足森林防灭火发展的需要。

二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缺少监测及救护等专业设施设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救护工作开展困难,需要资金及项目支持。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巡护工作。二是完善防火信息化设施建设,扩大林火预警监测覆盖面。三是加强火源管控,做好联防互查及协防工作。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六是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加大和规范林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保护区偷猎、放牧、破坏林地等行为的发生。二是完成2017、2018年绿盾聚焦问题、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整改及验收销号,完成国家林草局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2019年和2020年问题点位整改销号。三是加强保护区资源巡护监管,深入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四是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完善基层管护设施建设及维护改造。五是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和确界立标工作。六是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体制建设。

(三)加大科研监测力度。一是继续加大科研监测力度。二是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是做好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四是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力度。五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鼠疫监测力度。六是做好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的前期项目申报工作。

(四)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把握自然保护区政策投资导向,在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保护等常规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矿区生态修复等项目争取,进一步巩固提升贺兰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成果。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突出政治思想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作用。二是加强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2.突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突出党性教育,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的规范落实,结合实际,开展“三强四好”模范机关事业单位创建及“最强党支部”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切实解决党建“两张皮”问题整治,围绕森林防火、环境治理、资源管理、科研监测等中心工作开展党建促业务发展,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暨典型选树工作。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统战宗教、民族团结工作。

3.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落实好廉政责任目标任务,做好“三务”公开工作。

4.突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