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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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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根据厅办公室安排,现将我处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我们先后组团赴河南省、湖北省、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四川省等省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将《审议稿》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建设方案》。

二、推动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住屋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指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督导呼和浩特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月向住建部报送呼和浩特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实地调研呼和浩特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住建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存量垃圾统计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区城镇垃圾现状。三是在充分了解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通辽市和赤峰市巴林右旗为自治区垃圾分类试点,目前该地区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工作。

三、推进自治区“厕所革命”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布小林主席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实施方案>报告》上批示:“请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区城市、农牧区及景区厕所建设管理问题,抓紧提出总体实施方案,报政府研究”。我厅组织工作组赴区内外对城乡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认真梳理目前我区城乡厕所现状和面临的问题,结合自治区实际,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完成了自治区城镇公共厕所的摸底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自治区城镇公共厕所的基本情况。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牵头负责自治区住建厅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督促盟市部门梳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核实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整理住建厅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起草了《内蒙古住屋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总结材料》和内蒙古自治区住屋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材料。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扎实推进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后,我们将督导盟市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完成时限,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建设,组织专家对《数字平台建设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力争在2018年底前,建成自治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督导盟市、旗县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整合,形成全区城市管理网络全覆盖,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

(二)深入开展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下发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知,督导通辽市、赤峰市巴林右旗尽快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相关工作,指导其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继续督导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要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二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快立法完善标准。

(三)有序推进自治区“厕所革命”。《内蒙古自治区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2018-2020年)》印发后,我们将按照《方案》的任务分工,统筹协调自治区旅发委等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积极推进自治区城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城市公厕云平台”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盟市于8月底前完成城市公厕基础数据普查,并在住建部城市公厕云平台上线。指导盟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健全日常保洁制度,加强运行监管,确保公厕干净无味、绿色环保,提高公厕管理水平。

(四)着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协同厅相关处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督导盟市行业主管部门,健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加大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优化操作工艺、规范作业流程,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减少道路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