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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系统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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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政府系统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府系统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县政府系统开展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和基础工作评估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强化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转,以客观科学的方式对各单位从事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和基础工作进行评价,使广大干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工作安排

(一)开展专业能力岗位知识培训。各单位需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此次测评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内容按照《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训练大纲(试行)》(附件2)规定内容开展,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专业能力知识考试。根据信息、督办、文秘岗位特点从《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考试试题库》(附件7)选择试题组卷,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测试,考试时间暂定于9月上旬。

(三)开展专业岗位评价。工作步骤:1、各单位成立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岗位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信息、督办、文秘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干部代表组成;2、按照《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评价标准》(附件3)开展专业能力岗位分值量化评价;3、填写《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岗位评价表》(附件4)《平定县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5)《山西省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评估报告》(附件6),于9月8日前将“步骤3”中的表格报县政府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和基础工作评估是落实省委“三基建设”工作的实际举措,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该项工作,确保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和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开展。各单位要根据相关岗位测评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认真开展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和基础工作评估工作。

(三)准时完成。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准时完成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表格公共电子邮箱: 

密    码:

(相关表格可通过该邮箱下载)

附件:1、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实施办法

2、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训练大纲(试行)

3、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评价标准

      4、平定县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岗位评价表

          5、平定县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

          6、平定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评估报告

          7、山西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考试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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