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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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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绩效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本绩效考核方案和每个岗位的考核标准,经院绩效考核小组讨论,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卫生院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本院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

三、确定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分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岗位系数由卫生院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性、劳动风险、技术含量以及职工的职称、兼职情况确定分配系数为:医疗岗,护理岗、公共卫生岗(合作医疗)1.1,中医岗、药剂岗、管理岗1.0,医技岗(检验、心电、B超)、后勤岗(收款岗、出纳岗)0.9,兼职岗可加0.1(只加一次);考核系数确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为1.3;合格为1.0;基本合格为0.9;不合格为0.6。在工作考核中,考核系数确定为0的,除绩效工资不能发放外,基础工资也按百分比发放。分配系数最后的确定,将岗位系数与考核系数相乘。

四、绩效工资的核算方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除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艰苦边远津贴、卫生费、护龄津贴等)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暂确定为40%,奖励性绩效工资确定为60%。

(二)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分配。

除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勤等情况按月发放。病假、事假、旷工扣除标准按照卫生局《同江镇卫生院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修订稿)同卫办发文件规定执行。

1、病假:病假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年的,照发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的80%。

2、事假:事假必须经院长批准。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十天的,照发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连续事假超过十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的70%发放;全年事假超过三十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的50%发放;全年事假超过六十天,超过天数扣发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

3、旷工:按旷工天数扣发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

扣除个人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充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卫生院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是按照市卫生局对卫生院考核结果而确定的。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职工考核得分和×职工平均岗位系数)×本人考核得分×本人分配系数

五、绩效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一)德、能、勤、绩、廉是指考核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本职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完成工作质量、取得成绩和社会效益;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医德医风等方面。

(二)服务数量是指考核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量、辅助诊断人次、疫苗接种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等。

(三)服务质量是指考核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达标率。

(四)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每个月发20张测评票。院内设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

(五)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挂床骗保、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

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能、勤、绩、廉指标占35%、服务质量指标占30%、服务数量指标占30%、群众满意度指标占5%。

卫生院考核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向患者发放调查问卷20份 。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小组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其中将德、能、勤、绩、廉和群众满意度考核标准设定为通用部分,通用部分的考核标准适用于每一名职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考核标准,按照岗位不同分别设定,分为医疗、护理、药剂、公共卫生、合作医疗、财务、收款员、后勤考核单元。对兼职人员的考核,按照兼职岗位分别进行考核。

考核得数=兼职岗位总分数÷岗位数。

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