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範文>實用文>實用文精選>

密級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實用文精選 閱讀(2.2W)

密級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密級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一般

1.技術檔案是我們公司的核心祕密,是我們公司持續發展和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公司的技術檔案歸公司所有。

2、為規範公司技術檔案管理,明確檔案編制的準確性、完整性、技術檔案編制、簽名、變更、儲存等相關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技術檔案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計劃設計、質量保證概述、設計開發計劃書、檢查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3360原理圖、列印佈局、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原理圖、程式設計裝置燒錄檔案、可程式設計裝置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審查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3360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接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3360設計開發摘要、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關部門編制,各部門要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提交技術檔案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內,設計師應根據技術文件規範認真完成各文件的編寫工作,以確保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每個階段,設計師都必須及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上。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時,設計師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更新伺服器上的檔案,確保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師應根據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的相應目錄。

4.對於提交的檔案,任何人都不能故意從伺服器中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保管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審查和批准。技術檔案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查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責任、權利、利益。

2、技術文件必須在標題欄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計、批准等欄中籤名完備,簽名不完善的技術文件不能用於存檔。

3.檔案簽名分為紙質檔案簽名、電子檔案簽名、光碟簽名。其中紙質文件簽名必須用手寫在紙質文件上,電子文件簽名必須作為註釋簽署starteam,光碟簽名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簽署光碟封面上的標籤。

4、各種存檔檔案確認後,簽名完成後才能進行存檔工作。歸檔檔案應在公司伺服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審閱。把一套烤成光碟保管。

5.應在用於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盒子上貼上標籤,標籤上應顯示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名信息等)。

6.歸檔檔案時要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對歸檔檔案進行實際完整的規範性檢查,合格後才能歸檔。

五、技術檔案貸款

1.任何職員不得個人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未經授權的檔案。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術檔案,請要求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您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從公司伺服器下載該檔案並進行審閱。

3.對借來的檔案不能私自印刷、傳閱,不能洩露借來的檔案的祕密。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檔案轉交他人或攜帶,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批准。

5.查閱檔案後,應在相關人員監督下徹底刪除貸款檔案,並補充整個《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追究責任

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或洩露公司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相關祕密規定受到罰款處罰和公司內部處罰,情節嚴重的人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密級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祕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祕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祕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