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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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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第二篇: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第三篇: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第四篇:納稅人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第五篇:辦稅服務評價系統軟體執行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客戶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

第一條: 協議範圍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中_________類服務,“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的責任

2.1.1 甲方負責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中的服務內容;

2.1.2 甲方接到乙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軟體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2.1.3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服務人員不得對乙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資料進行增刪、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2.1.4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乙方財務或業務資料內容或在公開場合引用乙方資料。

2.2.甲方的權利

2.2.1 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2.2 保留因技術、裝置或國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對稅務業務的服務功能、操作方法、作出修改、調整和取消的權利;

2.2.3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2.2.4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體出現故障導致的資料混亂、丟失等問題的責任;

2.2.5 協議期滿後,乙方如不按期續繳下年度服務費,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3.1.乙方的責任

3.1.1 乙方有按期繳納服務費的義務;

3.1.2 乙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體出現異常,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甲方作出診斷;

3.1.3 乙方在甲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體系統執行是否正常;

3.2.乙方的權利

3.2.1 乙方有權對甲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_________投訴,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投訴電話:_________

3.2.2 乙方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第四條: 付款與結算方式

乙方選擇_________類服務,服務費按年支付,費用為_________元/年。

第五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到期雙方無異議,將自動順延。

第六條: 附則

6.1.若因不可抗拒之原因或國家產業政策變動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都不負任何責任。

6.2.不得更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更改後的協議將被視為無效。

6.3.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附則協議同等有效。因本協議而產生又不能由雙方協商解決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有權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6.4.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略)

第二篇: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客戶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

第一條: 協議範圍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中_________類服務,“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的責任

2.1.1 甲方負責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套餐”中的服務內容;

2.1.2 甲方接到乙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

關於軟體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2.1.3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服務人員不得對乙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資料進行增刪、

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2.1.4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乙方財務或業務資料內容或在公開場

合引用乙方資料。

2.2.甲方的權利

2.2.1 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

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2.2 保留因技術、裝置或國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對稅務業務的服務功能、

操作方法、作出修改、調整和取消的權利;

2.2.3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2.2.4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體出現故障

第三篇: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

納稅人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

一、開戶

(一)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網際網路辦稅開戶手續。

(二)提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 [ 該表格可在各區局(稅務所)、第一至第七稽查局領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網站()下載 ],其中“申請申報方式”欄填寫“網際網路”。

(三)在申報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和進行有關個人所得稅查詢時,需要對員工薪金資訊及納稅情況進行保密的,須在《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中選擇啟用(更多請關注:)個人所得稅密碼保護功能。該功能使用者只能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的申報、明細查詢、列印及作廢申報等操作,不能進行其他申報。啟用密碼保護功能後,無個人所得稅操作許可權的使用者無權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的上述操作。

未申請個人所得稅密碼保護功能的,通過證書和密碼登入後,可進行所有稅種的申報、查詢和作廢申報等操作。

(四)經稅務機關核准後,雙方簽訂《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協議書》。

(五)簽訂協議書後,由稅務機關提供數字證書及密碼。

(六)在獲取數字證書和密碼後,第一次登入時必須進行密碼修改操作,修改密碼後再次登入可正常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

二、變更

納稅人需要辦理如下變更事項時,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變更表》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

(一)當納稅人認為數字證書遺失(但尚未確認)時,可申請辦理證書凍結手續。如果確認證書未遺失,需辦理證書解凍手續以繼續使用網際網路辦稅服務。

(二)當納稅人數字證書遺失、損毀時,可申請辦理數字證書補發。

(三)數字證書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納稅人需辦理數字證書展期手續。否則證書有效期滿後,納稅人將不能正常使用網際網路辦稅服務。

(四)如果納稅人在開戶時未(已)申請個稅保護功能,可補充申請新增(取消)個稅保護功能。

(五)當納稅人密碼(登入密碼及個稅保護密碼)遺失時,可申請重置密碼。

(六)經辦人資訊變更時,需填寫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提交稅務機關登記。

三、終止

納稅人辦理登出或申請終止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變更表》(在變更事項中選擇“終止使用”),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終止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手續。

提示:

登陸新舊系統證書是通用的。如果您之前使用過舊網報,安裝過證書,只要沒到期就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您之前使用的是電子報稅,沒有安裝過數字證書,則需要按照如上流程去稅局辦理開戶才可以進入系統。

請仔細閱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協議書》,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或電話諮詢(諮詢電話123662)。

第四篇:納稅人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

納稅人申請網際網路辦稅服務須知

一、開戶

(一)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網際網路辦稅開戶手續。

(二)提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該表格可在各區局(稅務所、第一至第七稽查局)領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網站()下載),其中“申請申報方式”欄填寫“網際網路”。

(三)在申報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和進行有關個人所得稅查詢時,需要對員工薪金資訊及納稅情況進行保密的,須在《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申報方式申請核准表》中選擇啟用個人所得稅密碼保護功能。該功能使用者只能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的申報、明細查詢、列印及作廢申報等操作,不能進行其他申報。啟用密碼保護功能後,無個人所得稅操作許可權的使用者無權進行與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的上述操作。

未申請個人所得稅密碼保護功能的,通過證書和密碼登入後,可進行所有稅種的申報、查詢和作廢申報等操作。

(四)經稅務機關核准後,雙方簽訂《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協議書》。

(五)簽訂協議書後,由稅務機關提供數字證書及密碼。

(六)在獲取數字證書和密碼後,第一次登入時必須進行密

碼修改操作,修改密碼後再次登入可正常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

二、變更

納稅人需要辦理如下變更事項時,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填寫《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變更表》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

(一)當納稅人認為數字證書遺失(但尚未確認)時,可申請辦理證書凍結手續。如果確認證書未遺失,需辦理證書解凍手續以繼續使用網際網路辦稅服務。

(二)當納稅人數字證書遺失、損毀時,可申請辦理數字證書補發。

(三)數字證書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納稅人需辦理數字證書展期手續。否則證書有效期滿後,納稅人將不能正常使用網際網路辦稅服務。

(四)如果納稅人在開戶時未(已)申請個稅保護功能,可補充申請新增(取消)個稅保護功能。

(五)當納稅人密碼(登入密碼及個稅保護密碼)遺失時,可申請重置密碼。

(六)經辦人資訊變更時,需填寫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提交稅務機關登記。

三、終止

納稅人辦理登出或申請終止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由經辦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填寫《深圳

市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變更表》(在變更事項中選擇“終止使用”),到本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終止使用網際網路辦稅系統手續。

提示:

各區局(稅務所)將舉辦免費的網際網路辦稅培訓,有需要的納稅人可自行參加。

請仔細閱讀《網際網路辦稅服務協議書》,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或電話諮詢(諮詢電話123662)。

二○○五年三月

第五篇:辦稅服務評價系統軟體執行制度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納稅服務水平,按照省局《關於推廣應用辦稅服務評價系統軟體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地稅徵便函[2014]32號)檔案要求,我局於4月底完成了全市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評價系統的硬體裝置安裝及軟體操作培訓工作,並於5月初在全市範圍內啟動納稅服務評價系統試執行,目前試執行已歷時兩個月,系統執行情況整體較好。系統有效監督了前臺視窗的納稅服務過程,對徵收員的工作業務量、工作效率、納稅人滿意度及日常考勤情況進行量化,為辦稅人員的考核評比提供依據,通過外部納稅人評價與內部優秀徵收員評選相結合的方式,提高了前臺徵收員的工作積極性及工作效率,促進了我市納稅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得到了各級辦稅服務廳主任和廣大徵收員的好評,但是在系統推廣工作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並提出了完善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前期推廣基本情況

2014年4月27日,市局徵管科配合天威科技公司技術人員完成了納稅服務評價管理系統後臺作業系統安裝及除錯。4月28日對全市各級辦稅服務廳主任、資訊科技人員及徵收員代表開展了系統操作培訓,並下發了系統操作手冊。4月29日至30日,市局徵管科聯合資訊中心及天威公司技術人員完成了全市各級辦稅廳評價器的硬體安裝。5月4日,在全市範圍內啟動納稅服務評價系統試執行。

該系統主要從納稅人評價、業務表現、效率表現、考勤分數四個方面來對徵收員進行考核,可以按月、季、半年、年進行自由考核,總分為100分,目前我局設定的是:納稅人評價佔30%,業務表現佔25%,效率表現佔20%,考勤分數佔25%。系統操作主要分為前臺操作和後臺操作,前臺操作適用於徵收員,後臺操作可用於各級領導查詢、系統管理員維護、辦稅廳主任管理、辦稅廳負責系統考核人員維護等。後臺操作的各個使用者組對應不同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見《評價系統後臺使用者名稱列表》。

二、目前系統執行情況

試執行過程中,分別於5月5日及6月17日兩次下發通知,督促各級辦稅服務廳認真按照評價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並收集試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對《業務事項系統表》的修改意見,根據各單位反饋的建議,多次對《業務事項系統表》進行修改完善。目前系統中共涉及25種涉稅業務,基本涵蓋了徵管軟體中前臺的各項日常業務。6月22日,邀請天威科技周總來我市就試執行過程中發現的7個問題進行溝通,部分操作問題現場解決,對於部分無法現場解決的系統問題,天威公司也表示將在後期的系統升級中予以解決。

5-6月份的各項考核資料系統已自動生成,5月份,全市各級辦稅服務廳所有徵收員綜合考核平均分為74.9分,其中:市辦稅廳77.7分,園區94.2分,餘江77分,貴溪73.5分,龍虎山37.5分。6月份全市綜合考核平均分略有增長,為76.6分,其中:市辦稅廳80分,餘江92.9分,園區:85.9分,貴溪57分,龍虎山6月份沒有分數記錄。

納稅人評價情況總體較好,5-6月份全市納稅人評價滿意度均超過99%, 5月份全市納稅人評價滿意度為99.67%,總評價人次:2731,其中:“很好”次數2577,“好”次數145,“一般”次數4,“差”次數1,“很差”次數4,未評價次數4。6月份全市納稅人評價滿意度為99.41%,總評價人次:2733,其中:“很好”次數2537,“好”次數180,“一般”次數11,“差”次數1,“很差”次數4,未評價次數22。

目前,各單位徵收員基本實現熟練操作服務評價管理系統,並逐步形成上班即進入評價系統打卡考勤的良好習慣,評價系統監督前臺視窗納稅服務過程,為辦稅人員的內部考核評比提供依據,促進納稅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的功能正逐步體現。

三、存在的問題及擬採取的措施

1、員工休假只能批整數天數,不能批半天。

2、軟體執行不穩定,有時處理業務時按鍵呈灰色不可選,而業務操作時限卻在不停變化,可能造成業務超時。

3、部分快捷鍵如f6鍵與pos機劃卡f6鍵相互有衝突。

4、後臺系統管理員無法使用“資料分析”模組,提示“您未被授權檢視該頁”。

5、“員工考核”中所有模組,不能同時檢視全市的考核情況,只能分辦稅服務廳檢視。

6、運用步驟較繁瑣,每受理一筆業務,徵收員共需點選六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徵收員的工作量,導致部分徵收員在徵收員業務繁忙時,會忘記使用或不願意使用評價系統。受理一筆相關業務時相關步驟有:點選“歡迎光臨”—選擇業務辦理—選擇業務型別—確定——然後進入徵管軟體處理業務——結束當前辦理——請評價——納稅人評價。

7、服務評價系統不能與徵管軟體進行資料對接,點選“選擇業務型別”後軟體不能直接調出徵管軟體的相應業務處理模組,操作不方便。也無法監控徵收員業務量及業務效率的真實性。

8、個別辦稅服務點重視程度不高,應用不積極,如龍虎山風景區局辦稅服務點、餘江縣局錦北辦稅服務點、貴溪市局志光辦稅服務點、金屯辦稅服務點目前使用較少。

問題1-6:已反饋天威科技公司,該公司表示將在後期系統升級中一併解決。問題7:關於服務評價系統能否與徵管軟體進行資料對接問題,公司表示將與省局徵管處及省局資訊中心溝通,待省局資訊中心開放徵管軟體資料介面方可實現。問題8:關於個別辦稅服務點重視程度不高,應用不積極問題,市局徵管科將進一步加強督導及軟體培訓。

徵 管 科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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