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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中心運營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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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中心運營管理規定

查控中心運營管理規定

一.日常管理

值班時間: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分為6:00-14:00、14:00-20:00、20:00-次日8:00三個時間段,並填寫《值班在崗情況登記表》。

(一)工作職責

(1)根據公司有關要求,對本單位及下屬二級公司安全業務進行監督查控。

(2)查控人員通過視訊聯網平臺對客運站、公交場站、充電站、物業小區、公寓等場所(區域)及已排查安全隱患點進行安全巡查。發現異常情況,如實記錄;遇緊急情況需立即上報和干預。

(2)查控人員要參與應急值班值守。負責及時接聽、接收和掌握相關重要動態資訊,保證與政府部門或行業主管單位值班室及下屬各單位值班室的聯絡暢通;負責下屬各單位呈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和各種突發事件的資訊處理、督辦和反饋工作;負責向中心有關部門報告重特大事件、突發公共事件和緊急重大情況;負責監督下屬各單位的值班工作,對值班查控中心進行點名巡查和本單位應急指揮系統的操作及應急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

(3)值班人員接警後需第一時間向本單位安保部負責人彙報,並根據三級處理機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在完成警情處置任務後編寫突發事件簡報。

(4)值班人員接突發事件報告後應快速整理事件關鍵要素,第一時間向本單位安全部門負責人彙報,做好後續應急處置工作後編寫突發事件工作/調查報告

(二)工作要求

(1)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值班區域,特殊情況需值班負責人批准,並填寫登記表後方可進入。

(2)監控室內嚴禁吸菸、吃食物、嬉戲打鬧,每週進行一次大清掃,保持查控室乾淨、整潔。

(3)嚴禁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等物品進入查控室。

(4)值班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值班時不得擅自脫崗,嚴禁在當班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值班人員在上崗前需進行滅火實操培訓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有效性。

二.維護管理

(1)定期對監控中心繫統或裝置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查控室內裝置的安全執行,每月填寫書面報告“查控室執行管理月報表”。

(2)值班人員要熟練掌握查控裝置系統的操作規程,及時監控大屏是否正常顯示,發生查控裝置異常或故障,應立即向各單位安保部負責人彙報,並第一時間聯絡系統維護商進行處理。

三.電腦及網路使用管理

(一)硬體管理

(1)電腦硬體及其內部配件和網路產品,使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

(2)嚴禁私自拆卸計算機外殼,嚴禁未經許可拆裝、除錯、更換硬體裝置、接線及連線其它與工作無關電器裝置,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由安保部負責人同意後,由網路管理員負責操作。

(二)軟體管理

(1)電腦軟體、系統軟體等由網路管理員統一進行安裝、維護和改造,嚴禁私自安裝作業系統、遊戲、視訊播放器。

(2)錄影、重要資料要及時備份。未經安保部負責人許可嚴禁隨意拷貝、修改及刪除電腦資源資訊,同時嚴禁電腦使用者對系統原有附帶安裝軟體進行解除安裝、對硬碟格式化操作等,如有特殊需要,請聯絡網路管理員進行相應操作,並做好存檔記錄。

(三)使用管理

(1)電腦只用作監控、整理臺帳使用,不得觀看電影、聽音樂、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禁止關閉、刪除、更換公司的防毒軟體。

(3)做好日常維護,保持裝置外部的清潔、完好。如遇停電等特殊情況,應儘快關閉電源,以免引起短路或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