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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春季學期教職員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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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單位

關於進一步做好春季學期教職員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

室教育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於印發廣州市各級各類學校2022年春季學期師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防控〔2022〕10號)精神和學校工作實際,在繼續執行《關於做好教職員工2022年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釋出時間:2022-01-11)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教職員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建立“五本臺賬”精準掌握疫情防控資訊

各部門單位自通知釋出之日起建立“五本臺賬”即:處在中高風險地區教職員工臺賬、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教職員工臺賬、有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教職員工臺賬、有重點關注地區旅居史教職員工臺賬、處於傳染病急性期教職員工臺賬,精準動態掌握教職工行程、所在地以及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相關資訊。

二、及時組織教職工學習執行疫情防控檔案精神

各部門單位要通過適當方式及時組織所屬教職工學習穗教防控〔2022〕10號文精神和其他廣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最新精神,確保每一位教職工正確領會、嚴格執行,確保每一位教職工切實做好按時返穗返校準備。

三、嚴格把關教職工返校條件

1.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穗教防控〔2022〕10號文:二之(一)之1至9規定的條件稽核教職工是否具備返校條件,按要求提交人力資源部核查。

2.嚴格做好開學前14天教職員工資訊監測,全面記錄教職員工身體健康狀況和行程軌跡;開學前一天收集彙總教職員工行程軌跡截圖(通訊大資料行程卡)、健康碼截圖,各部門單位稽核後,打包傳送至,報人事處備案彙總。

3.各部門單位應督促從外省返穗的教職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據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緊急通知要求,從外省返穗的教職工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返穗,在抵穗後48小時內主動再做一次核酸檢測,並按廣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向單位報告和接受相應的健康管理

4.各部門單位應做督促從市外返穗的教職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據穗教防控〔2022〕10號文要求,教職工從市外返穗的,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穗。

5.各部門單位應督促教職工實施返校前7天居家健康監測,並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組織聚集性活動。實施返校前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是:

返校前7天返穗家庭住址(個別教職工家庭住址不在廣州的按其住址),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自覺保持合理活動範圍和社交距離;必須外出時應做好個人防護;認真做好體溫、症狀等日常監測工作,每天向所在部門單位報告監測結果。

特此通知,請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

附件:1.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教育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於印發廣州市各級各類學校2022年春季學期師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重點教職工“五本臺賬”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