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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法院資訊化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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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法院資訊化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加快法院資訊化建設既是推進法院現代化建設的需求,也是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鍾祥法院秉承科技強院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視資訊化建設,不斷增加投入,逐步完善資訊基礎設施,實現了資訊化建設的跨越式發展:完成法院機關及7個基層法庭的安防監控工程,實現全院監控系統全覆蓋,建成科技法庭11個,完成執行指揮中心、4G單兵系統建設及視訊會議室、數字審委會、一卡通等資訊化建設專案。在取得成績的同時,該院在資訊化建設過程中發現存在以下現實問題:

一、資訊化建設缺乏統一規劃。資訊化建設專案眾多,但未能以審判為中心整合。法院資訊化專案主要有科技法庭、審判管理、法官助手、安防監控、庭審公告、門禁管理、視訊會議、數字審委會、執行指揮中心等系統,目前,這些資訊化專案之間相對獨立,每個專案都有各自的系統和軟體,法官在操作過程中,要開啟多個軟體,多次登入才能完成操作,因而使用不便。在維護方面,不同的系統必須找對應的供應商維護,存在管理及維護不便的問題。另外,法院的資訊化建設專案沒有統一指定的軟體公司,同一專案不同的法院選擇不同的軟體公司,導致法院與法院之間因不同公司的軟體不相容而無法資料共享。如審判管理軟體、科技法庭、數字審委會系統,全國及全省的軟體公司都不統一,導致在採購、應用、維護、資料共享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二、現有的資訊化建設硬體技術及操作方式有待改進。

1、科技法庭的操作模式有待優化。目前我院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共有11個,書記員在庭審中既要進行庭審記錄又要展示證據,操作極其不便。同時,對展示的證據雙方當事人無法與原件核對,無法實現自由檢視。另外按最高法院設計的制式法臺桌面較小,無法放置科技法庭所需要的電腦、印表機、證據展臺等裝置。

2、各種軟體設定複雜。一是瀏覽器設定複雜。審判管理軟體對瀏覽器版本有限制,還需要安裝或設定微軟引擎、整合平臺、彈出視窗,僅憑法官個人無法完成設定,需要技術人員甚至軟體公司遠端協助。二是安裝的外掛多。如審判管理軟體需要安裝4-6外掛才能執行,科技法庭後臺點播也需要安裝外掛。三是各種軟體對系統環境的要求不一樣,有些需要瀏覽器在IE8以下,有些需要在IE8以上,有些需要安裝有些需要安裝VisualC++,有些需要安裝SQL,有些需要Sybase,同一臺電腦裝置難以滿足諸多條件。

3、科技法庭、數字審委會裝置技術不成熟。在使用需求、硬體設計等方面未充分考慮到基層法院的實際情況,在庭審的可操作性上較為欠缺。另外,硬體的技術不夠成熟,相關硬體雖是針對法院需求開發,但沒有經過長時間的市場檢驗,尚處於邊使用邊磨合修改階段。

4、部份軟體公司不注重使用者體驗。由於法院系統軟體的專用性,導致各類軟體處於壟斷狀態,售後服務也不盡如人意。大型軟體公司相對規範,部份中小型公司不重視使用者意見,導致軟體安裝、設定過於繁瑣,對於非計算機專業的普通法官,造成極大地困擾。

三、資訊化建設應用程度不高。基層法院法官隊伍整體年齡偏大,這就導致了老齡基層法官隊伍對資訊化建設熱情不高。因為資訊化後程序更復雜、工作量增加、軟體應用變多等,給沒有學過電腦的老法官帶來不便,甚至大多時候將電腦當作擺設而沒有發揮資訊化的最大用處。同時對於基層法院來說,接觸的群眾是最基層的老百姓,他們更相信和習慣於面對面接受資訊,而沒有網路溝通的習慣,因此,基層群眾對網路資訊的熱情也不高。

四、資訊化隊伍建設亟需加強。近年來,法院不斷加強對資訊化的硬體、軟體的投入,資訊化建設專案越來越多,但資訊化人員的配備卻沒有及時跟上,無法與現有的繁重的資訊化建設任務相適應。同時資訊科技隊伍的管理、使用、培養缺乏長遠規劃和相應的制度保障。對基層法院而言,技術人員崗位的工作強度、福利待遇、升職空間、職業認同感都與理想存在一定差距,對技術人員缺乏足夠的吸引力。

提出的建議:

一、全國法院系統應進行資料整合管理。建立全國統一的法院資料中心,統一管理全國法院的案件資料資訊,對各級法院資訊化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採購、統一建設,將全國擬建的各種軟體、裝置統一起來,打破裝置不相容、軟體不統一的局面。

二、提高資訊化實際運用效果。應在加強資訊化應用的內部學習培訓、外部推廣宣傳上下功夫。在法院內部,應加強資訊化應用的培訓工作,立足實際,進行定期專題培訓,努力提高法院系統幹警的資訊化素質。在外部宣傳上,加大資訊化建設專案尤其是司法公開、訴訟服務等與當事人密切相關的資訊化建設專案在群眾中的宣傳力度,讓當事人習慣通過法院網或12368訴訟服務熱線瞭解開庭日期、法院動態、法律常識等,方便群眾訴詢,切實發揮資訊化建設的效用。

三、加強資訊化與法院整體管理的對接機制。人民法院資訊化建設和應用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應建立長效機制,保障與法院整體管理相對接,提高整合管理:如,與辦公管理相對接。包括後勤管理、車輛管理、裝置管理;與審判管理相對接。將案件審理從收案、經辦人、審理一直到結案都全程跟蹤;還可以考慮與考核管理相對接,建立科學合理的資訊化考核制度。

四、加強資訊化隊伍建設。資訊化建設要發揮其重要作用,人才是關鍵。一方面要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網路隊伍來推進資訊化工作;另一方面要培養資訊化知識和法律知識全面的綜合性管理人才。只有將先進的資訊科技與法院工作實際相結合,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資訊科技的作用,真正讓資訊化建設下的法院邁上一個新臺階。

(趙芸 柯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