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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滕啟剛先進事蹟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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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滕啟剛同志學習心得體會

學習滕啟剛先進事蹟心得體會

按照市中院《全市法院關於開展向滕啟剛同志學習活動的通知》要求,我院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各學習小組學習討論等方式,紮實開展了學習活動。

滕啟剛,中國共產黨員。在法院工作31年間,先後從事刑事審判、民事審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審判等工作。去世時,任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主要負責行政審判和千山區行政爭議調處中心工作。曾獲得“遼寧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辦案標兵”“調解能手”等多項榮譽稱號,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帶領行政審判庭多次榮立集體三等功。

2021年6月4日,滕啟剛同志在家中突發疾病去世,辦公室裏,他的“老搭檔”——一副碎了很久也沒換的舊眼鏡還擺在一堆案卷上,彷彿他從沒離開,在等着他回來。

滕啟剛曾説,他審過的案子已經記不清有多少了,案子再多也沒關係,只要懷着司法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義的決心,一件一件把它們辦完,定會為百姓帶來朗朗光照。

他是一個有能力的人,無論在哪個崗位都能幹得有模有樣、風生水起。他是一個有情懷的人,對黨的事業無限忠誠,對審判工作無比熱愛。他是一個有激情的人,工作起來風風火火,廢寢忘食,不顧一切。他是一個有情感的人,以羣眾苦為苦,力求實質性解決問題;對同事,肝膽相照,如兄長般關愛;對後輩,春風化雨,像老師一樣督促進步。他更是一個有故事的人,熱愛生活,熱愛勞動,持家有道。

滕啟剛生前受理的案件數量在遼寧並不算多,他30年共審結了1927件案件,這個數字在法院裏未必很突出。然而,誰也算不清楚他在訴前還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幫助他人解決了多少難題。

不管多忙,現場永遠是滕啟剛的第一法台。凡是遇到涉行政類的環資案件,滕啟剛都會第一時間到現場去調查,再次確認案件類型,確保案件管轄無誤。“加強學習”是他提到最多的詞兒。

滕啟剛調解有“三不原則”:不違反法律、不違背事實、不違背良心。他將情理法融為一體來講述,運用傳統文化啟發人、鄉土人情感染人、現身説法教育人、以案釋法震懾人,他把當事人的案子都當作自己的案子來辦。

滕啟剛也有受氣的時候,每當他自己受委屈時,他都會説:“羣眾打官司很不容易,你可能永遠也體會不到當事人打官司的痛處。”他一定不放過任何一個化解矛盾的機會。堅持有案必立,着力解決羣眾“不知告”“不會告”“不敢告”的“三不”問題。一個案子對於我們來説是工作,可對當事人來説或許就是他的人生。

在法院工作近30年,審過的案子已經記不清有多少了,已在天命之年,始終無畏歲月,老驥伏櫪,我相信我還是從前那個孜孜不倦、追求公平正義的少年。

我生於上世紀70年代,經歷並見證了偉大祖國的開放和發展,愛黨於我而言,是一種鐫刻進生命裏的情感。新中國的發展壯大來之不易,黨史學習,讓我從中不斷汲取奮進的力量,激勵我要永遠做一名堅韌不拔、永不生“鏽”的共產黨員。要做社會治理的推動者,又是百姓利益的守護者,工作中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腳踏實地,在法治格局框架內尋找公正與效率、理想與現實、自由與秩序的最佳結合點。

“無論何時,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一切服從組織需要,黨叫幹啥就幹啥。”舍小家顧大家,從不計較個人得失,把對黨和事業的忠誠融入到每一份的公正判決中,融入到每一次的矛盾化解中。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百姓懇切的訴求和期待,就是激勵我不斷前進的初心動力,百姓對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繼續努力的深厚底氣,在建黨100週年、“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開啟新的征程,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