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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觀後感200字(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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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觀後感200字(多篇)

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篇一

《今日説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三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養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母收養兒子20xx年,換不回一聲“媽”

李阿婆收養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於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説,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現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20xx年之後,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後養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這是多麼讓人痛心啊!難道母親把兒子健健康康地撫養成人也有罪嗎?20xx年的苦心就因為一句話拋到了九霄雲外?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個男人怎麼可以做出這樣絕情的事,他對得起他的養母嗎?

據瞭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可是在這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麼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儘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年邁的老人不辭辛苦為死去的女兒打了六年的官司,這讓人心酸,讓人感動。令人欣慰的是,最後老人終於幫女兒計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卻不得不讓人擔憂。

記得聽人説過:一個小女孩在上學的途中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車,不停地追着那輛公交車,可是司機師傅並沒有看見,在一個拐角處,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許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車的,不是嗎?每一個人,總是在道路上吝嗇那一分一秒的時間,卻把生命置之於外,這便是悲劇發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早走幾分鐘呢?

生命有無或許只是一念這差,我們不應該跟“車”“開玩笑”,畢竟生命不是遊戲。

讓我們從《今日説法》案例中吸取教訓吧!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二

這天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説法欄目,這期節目講的是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的案件,此案件中主人公是兩個中學生鄭清和薜謹,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時生活都有爺爺奶奶照顧。鄭清家裏家境稍微寬裕點,父母經常會給他寄點零用錢,而同學薜謹家裏家境比較拮据,但是薜謹又迷上了電腦遊戲,所以經常會向同學鄭清借錢,這次他問同學鄭清又借了900元錢,因為平時借的錢薜謹都是偷偷的把家裏的口糧拿去賣了還錢,但是這次由於借的錢多賣口糧會被家裏人發現,所以薜謹動了把同學殺死就不用還錢的歪念,就這樣兩個年輕的生命都毀了,一個死了一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這個案件中我的心被揪緊了,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很讓我們擔心,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平時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顧都落在了爺爺奶奶身上,他們年紀大了也不懂得怎樣和孩子溝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籲在外打工的父母請你們平時多打打電話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讓孩子有正確的觀念。

《今日説法》經典觀後感 篇三

《今日説法》講了一個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案例。一户業主在自家陽台上蓋了一個廚房,物業公司派人將正在裝修的廚房砸掉,業主以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交涉,便將其廚房砸毀,造成損失為由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最終法庭認為物業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權力,而沒有強行拆毀他人建築(甚至是違章建築)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才有權力依法將其拆毀,而物業公司的做法已經超出了自身的權力範圍。

因此法庭判決物業公司敗訴,賠償損失。我覺得任何物業公司在對待業主時應當擺正自己,把業主當作上帝,而把自己當作業主值得信賴的管家。業主有什麼不對,應當與業主進行溝通交流,對其進行勸説,不能作出衝動的決定。最近有關部門正在審定物業管理的法規,希望儘快頒發讓廣大物業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四

這一期的《今日説法》主要講述了有一個家境不是很好的農村人裴喜妞借錢買的許多“藏品”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價格就翻了數十倍,她的心裏樂開了花,可是渾然不知自己已經掉進了別人精心準備的陷阱裏了,而且越陷越深,最終發現情況不對,才選擇了報警,警察將犯人成功抓捕的故事。

另外,我們每個人也都應該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不要貪圖小便宜,也不要相信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否則,你極易掉入別人精心準備的陷阱裏,讓自己受到損失!

《今日説法》的觀後感500字 篇五

一直以來,只要有時間,我每天都會按時收看中央台綜合頻道12:38分播出的《今日説法》。當然今天也不例外。

我12:30分就坐在了電視劇前,等待着《今日説法》的開始。當我看完今天的節目時,我已經呆住了,我坐在那兒,思考着……

今天的《今日説法》講述了發生在19歲的男青年郎琪身上的一件事情:19歲的青年郎琪因為欠債,三更半夜竟然手持菜刀看向自己的親生父母!母親身受重傷,父親則當場死亡。郎琪還逼着母親説出家裏的存款在哪裏,母親躺在血泊中,哭着告訴郎琪:“錢在你爸那邊的牀頭櫃裏,密碼是。”郎琪拿到存摺後,還把身上和地上的血衝乾淨後才逃走。

父母給予我們生命,含辛茹苦把我們撫養長大,我真的不敢相信,郎琪怎麼能狠心去殺害生他養他的親生父母!

現如今,我們的物質生活已經發生了大大的改善,我們都是生活在蜜罐裏的嬌子嬌女,可以説是我們要星星,父母不敢給我們月亮,但是我們更因該明白這一切是如何而來。在父母給我們美好生活的背後,他們默默的承受了多少生活的艱辛坎坷是不為我們所知的。所以,我們要傾聽父母的教誨,不要去做一些讓他們傷心的事情。

聽父母的話,不僅僅是因為他們給了我們一切,更是因為他們生活中提煉的經驗,使我們不可缺少的財富。

“可憐天下父母心”,希望我們每一個人能去用心感受這句話的含義!

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篇六

《今日説法》這個節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13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説,今天的《今日説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着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裏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繫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説:“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繫,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裏,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説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願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七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