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證明格式 篇一
户籍證明
我市XX社區XX樓XX號居民張三,男,漢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證編號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證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蓋章) 2010年3月20日
户籍證明有什麼作用? 篇二
1、法定的户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户口本。如果是集體户,或身份證、或户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證明”。
2、目前有些場合,需要户籍證明,你可以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不收任何手續費,可能有些派出所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一張紙)。户籍證明僅證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貼相片的,但有個人相片在電腦內的,在打印户籍證明的同時,會打在證明書上。
户籍證明內容 篇三
公安機關户籍窗口出具户籍信息證明的內容包括:
(一)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登記項目變更前的信息;
(二)户籍檔案中曾經記錄的`同户人員間登記的家庭關係;
(三)户口註銷情況;
(四)户口遷移情況。
到哪裏辦理户籍證明? 需要多少錢? 篇四
辦理户籍證明不需要錢,只需到户籍部門出示有關證件當即就可辦理好。
户籍證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篇五
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材料一般只有一個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證明材料,建議到公安機關重新辦理近期的户籍證明。
不予出具户籍證明的情形: 篇六
1、死亡證明;
2、健在證明;
3、實際居住地證明;
4、是否為同一人身份認定證明;
5、除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外,其他户口登記項目信息變更更正證明;
6、婚姻狀況證明;
7、户口登記信息以外的親屬關係證明;
8、不共同居住,户口信息和户籍檔案均無記載的家庭關係證明。
申請人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遺失或記載信息與公民實際情況不一致,申請出具户籍信息證明的,户籍地派出所不予受理,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申請人辦理補辦或變更更正手續。
什麼是户籍證明?户籍證明怎麼辦理? 篇七
一般是指“集體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打印户籍證明。
一般常住居民憑户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户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遺失,如果確實急需户籍證明的,警方稱可以將身份證複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記表複印件到派出所加蓋户籍專用章,可作為户籍證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