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使外來文件、樣件記錄迅速、正確流通、應用及管制,以確保各相關單位能適時獲得適當且有效的查閲及使用
2. 範圍:本公司與外部溝通後獲得相關文件及記錄之管理及應用。
3. 職責:
3.1 外來文件及樣件記錄接收:研發部。
3.2 外來文件及記錄之審查:產品技術文件及記錄由研發單位審查;
3.3 外來文件、樣件之應用/實施:各部門。
4.定義:
4.1.外來文件:國際標準、法律法規、客户/供應商提供資料等。
4.2.外來樣件:從客户端、競爭對手獲取產品樣件
5.內容:
5.1.外來文件及記錄之來源:
a.客户提供,如規格圖面,技術協議,品質保證合約及其他客户要求的文件及記錄;
b.國際公佈之國際標準、法律法規等等;
5.2.外來文件之管制:
5.2.1外來文件之管制:
a.業務或研發人員接收到客户提供之規規格圖面、技術協議、樣件時,提供研發單位審查可行後,以《技術資料管理辦法》辦理;登記保存到資料室
5.3.外來文件及記錄之保存、應用:
a.客户提供技術方面資料及樣件依客户需求而作變更,保存期限按客户要求時間保存.
6.相關附件及表單
6.1《外來樣件登記一覽表》
6.2《外來文件清單》
6.3《技術資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