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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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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每日12點鐘前對電梯進行一次安全巡檢。

2.巡檢人員應認真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電梯機房設置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並將巡檢情況記錄在表格上。

3.巡檢中發現不正常的異響聲、振動、不平層、滲油(超過國家標準)等現象或安全保護元件存在問題,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報告相關領導並與維保單位聯繫,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4.電梯日常巡視內容

A.機房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齊備。

B.機房温度是否超過規定,清潔狀況是否良好,機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C.通訊設施應靈敏暢通,照明良好。指示牌應準確無誤。盤車手輪、開閘扳手應放置明顯位置。

D.電動機、減速箱油色、油位、温升、聲音正常,無振動、異味,通風應良好,做好外部清潔。

E.制動器動作正常,制動線圈温升正常,制動輪上不能有油污。

F.指示儀表正常,各繼電器、接觸器動作正常,無異味及異響聲。

G.電梯在運行中無異響、振動。開關門安全觸板動作正常。

H.樓層顯示、廳外按鈕、轎廂內按鈕外觀完好,功能正常。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電梯管理人員每日對電梯作例行檢查;如發現有運行不正常或損壞時,應立即停梯檢查;並通知維修保養單位。

二、電梯管理員應加強對電梯鑰匙(包括機房鑰匙、電鎖鑰匙、轎內操縱箱鑰匙、廳門開鎖三角鑰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無關人員取得並使用。

三、貨梯應配備專職司機,且司機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運行中的電梯突然出現故障,司機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並立即通知維修保養單位。

五、發現電梯設備浸水或底坑進水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設法將電梯移至安全的地方,並處理。

六、發生火警時,切勿乘搭電梯。

七、除專職司機外,禁止載貨電梯載人。

八、貨物進出時,應將電梯置於司機狀態或按住開門按鈕,搬運貨物應輕拿輕放,禁止用剷車搬運貨物;禁止碰撞轎門、轎壁;

九、貨物應儘量放在轎廂地板中央,防止偏載;禁止超載。

十、電梯轎廂內的求救警鈴、風扇、應急照明等必須保證其工作狀態正常可靠,以免緊急情況時發生意外。

十一、因維修保養而影響電梯正常使用時,應至少在首層明細位置懸掛告示牌及設防護欄。

十二、電梯應每年按時年審,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前一個月,應督促維修保養單位到市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年度檢驗。

十三、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梯運載貨物;超長、超寬、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進入電梯。

十四、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亂塗、亂畫等損壞電梯的`行為,並做好電梯的日常保潔工作。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1、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單位領導下,對本單位電梯的管理、運行及大修、改造項目、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檢驗和監督責任,執行本單位與維保單位簽定的電梯維保、運行協議,對電梯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管理,以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

2、在電梯正常運行中,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按照有關標準規範進行質量檢查及時對運行中發生的故障組織進行修理或採取具體的預防措施。

3、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單位每月最遲15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及維保對運行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工作,瞭解電梯的運行狀況;

4、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5、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6、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對在維修過程中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章提出警告批評或經濟處罰。

7、對定期檢驗後技術監督局檢驗人員提出的“檢驗意見通知書”具體內容經整改後進行檢查,並監督執行;

8、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9、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確保齊全清晰;

10、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單位負責人)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員:(單位電梯管理人員)、(單位安全保衞人員)、(單位安全員)、(維保單位負責人)、(維修人員)。

3、電梯因停電、故障等原因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要解救困人時,由組長負責,組織、聯繫其他小組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

4、當電梯發生漏水、火災或地震事故時,組長最遲應在30分鐘趕到現場,其他小組成員應儘快趕到現場,組織維修或搶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組長負責組織《電梯應急救援》演習;

6、定期巡視檢查應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單獨保存消防器材應放機房固定部位並應保證在合格有效期內;

7、一旦發生事故,由本組長指揮現場,發生傷人事故時,組織人員打電話報警,救援小組成員救助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及時上報單位法人,事故後要認真分析發生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應寫出事故報告。

8、定期對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電梯故障“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事故案例的學習,組織單位人員現場演習培訓及逃生方法等等。

9、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電梯的正常運行負全責; 負責對救援物資的準備、管理工作。

電梯維護保養人員崗位職責

1、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應具有與所承擔的維保工作相適應的技術能力與水平,努力學習和掌握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電梯維保、維修工作的有關技術規範及要求。

2、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熟知維修保養工作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養內容進行維保工作,並及時做好保養、維修記錄。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若發生解決不了的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保負責人,參與調查與分析。

4、若電梯出現故障,應儘快趕到現場,及時修理,以保證電梯儘快投入正常運行,並做好故障記錄備案待查;

5、保證井道、轎廂、底坑等各設備完好無損,機房內不應有各種雜物,保證主機、控制櫃及其它安全設施運轉良好;

6、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和執行維保、修理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工作中應與有關人員密切配合,做到不違章操作,嚴禁各種事故的發生。

電梯維修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國家總局及市質量技術監察 的有關規定,根據《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的具體要求,編制該操作規程。凡從事本專業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一、一般安全規定:

1、上崗人員要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後方能參與維修、保養工作;

2、凡是正式上崗人員一定要熟知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嚴禁酒後操作和連續長時間工作;

4、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作業,必須放置“保養、檢修”警示牌;

5、電梯維修應以檢修速度運行電梯,維修完畢後以正常速度試車時。工作人員應撤離維修現場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維修、保養工作至少應由兩名持證人員進行;

7、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絕緣鞋,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作業;

8、電梯在維修、保養期間嚴禁載客;

9、電梯在試車行走時,嚴禁任何人出入轎廂;

10、應熟悉自己維護、保養電梯的型號、規程及一般故障的解決辦法;

11、嚴禁同時在機轎頂、轎內、底坑任何兩部位同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二、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在轎廂內工作時:

1、進入轎廂前,首先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切不可只看樓層顯示即進入層門、轎門防止踏空墜落;

2、進入轎廂後,要檢查操縱盤各按鈕是否可靠,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轎內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轎廂內檢修維護時,嚴禁將外層門敞開走車,如檢查門鎖時,檢查完畢應及時將門並閉以免他人墜落;

4、因故障層門暫不能關閉時,必須派專人監護或安好防護欄,掛好明顯警示標誌,防止他人誤入井道。

5、在轎廂內工作時,身體各部位不得超越轎廂地坎以外,若必須將身體某部位超越轎廂地坎以外,需找維修、保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