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出租方:
地 址:
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
地 址:
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根據戰略發展需要,擬租賃出租方位於 用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先決條件出租方必須持有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租賃期終止期限前有效。
第二條 租賃土地租賃土地位於 ,使用面積 畝( 平方米)(四至範圍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叁年,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12日止。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4.三年租金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4.2支付方式:每年向承租方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出租方按承租方公司財務要求提供相應發票後,承租方將首期租金匯入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户。剩餘各期租金自前一交租期滿後10日內匯入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户。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承租方有權拒付。
4.3單位名稱: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需具備擬租賃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確保擬租賃土地使用權是完整、有效、真實的和排他的。
2、出租方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該土地上沒有承載任何會影響承租方實現其合同目的的擔保物權或債權債務,確保沒有存在隱瞞、欺騙、故意或過失的遺漏等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告知承租方的事項。
3、租賃期內,出租方必須協助承租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承租方安全穩定生產。
4、租賃期內,所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出租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周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方。提前收回土地,出租方應退還承租方已支付的剩餘租期的租賃費。
5、出租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需履行合同中約定的返還已收租金外,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當年度租金的20%.
6、租賃期內,出租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合同的執行。
7、出租方應幫助承租方協調同水、電、通訊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承租方與水、電、通訊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租賃期內出租方轉讓土地不得影響本合同執行。
9、租賃期內出租方不得阻撓承租方合法經營,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業及給社會造成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應當給予承租方等價的經濟賠償;造成不良社會形象的出租方應負責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l、承租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0.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土地。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
3、承租方投資形成的資產歸承租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有權自行處置。
4、承租方不得在租賃土地上從事違法經營,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土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l、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導致另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該合同,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除本合同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外,任何一方違反其他各條款,則承擔支付另一方數額為本合同總租金5%的違約金的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賃士地破壞或損毀的,承租方不負賠償責任。但承租方應及時採取合理補救措施降低損失並向出租方説明情況。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租賃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了正在仲裁或訴訟引起爭議的具體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九條 其他規定
9.1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2轉讓
任何一方未取得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9.3無效
本合同的某一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9.4修改或變更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須經全體合同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方能生效。
9.5終止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任何一方嚴重違約,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終止不應導致一方在終止日期之前產生的權利的滅失。
9.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需雙方授權代表在補充合同上簽字、雙方單位蓋章),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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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