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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版客運車輛經營合同新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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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版客運車輛經營合同新版合集

最新版客運車輛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結合上級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公平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依法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乙方自願將車型中通LCK6607D-6車號分別是魯J64718、64769、64716、64768、64959、64979、64729、64950、64786、64971、64939、64858 ,營運證號分別是魯交運政泰字231000126、231000124、231000131、231000125、231000132、231000134、231000127、233000134、231000135、231000129、231000128、23100013312輛客車掛靠到甲方並經營以下營運路線:銀山—臘山—後銀山。

二、車輛產權

乙方自有客運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車輛登記上户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三、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費用的交納及結算:

1、乙方自 年 月起每月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 元,車輛報停期間免交。

2、辦理次月車輛報停須於本月28日前將車輛牌照、證件交給甲方辦理。

3、乙方需每月28日前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和代收的交通規費,合同期內規費的徵收標準按縣交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依據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的服務質量、行車安全、車輛保修、合同履行等活動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和指導;有權對服務質量責任人採取處罰,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有調度乙方車輛從事搶險、防汛、救災或政府部門指令性任務的權利。

3、甲方必須按照要求為乙方車輛投保或續保,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代收、代繳各種規費和税費,辦理各種營運票證。有權對乙方拖欠費用的行為採取處罰、收回證件、停止營運等措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負責聯繫交通、公安等部門安排乙方車輛年檢、技術等級評定、證件審驗等各項業務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法律法規相關業務知識等進行培訓,定期召開安全例會;乙方應服從安排,按時參加。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文明服務、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規定。

2、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優質服務,合理收費,確保信譽。

3、乙方在交納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後,享有合同規定的經營權。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方面發生的糾紛。

5、在營運過程中, 必須正班、正點運行,如中途返回、停運。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並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6、乙方必須由甲方統一投保或續保後方可運營。

7、加入保險的車輛,如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的部分,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掛靠經營的客車,應嚴格執行保養制度,精心使用,愛護車輛,保證車容車貌整潔,技術狀態完好。

9、乙方有車輛使用權、所有權、經營維修權, 如轉租、轉讓、轉包時,乙方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10、遇到搶險、救災或上級指令性運輸任務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調派。

1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交通規費;如遇車輛停止營運,必須提前三天到甲方辦理手續。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七、其他約定:

1、車輛報停按國家規定執行。

2、如遇上級交通規費政策調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但掛靠管理費按本合同執行。

3、本合同規定的營運線路內增加新車,乙方享有優先權。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違法犯罪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規定義務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4、違反交通主管部門和甲方有關規定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5、毆打、辱罵乘客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6、乙方不服從站務管理,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客運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7、有以上情況解除合同時,甲方除收回牌、證、照等全部營運手續外,乙方所交款項一律不予退還。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