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日報社廣告中心
為加大古文化旅遊區
1.宣傳載體:《***日報》
2.宣傳週期:
3.宣傳內容:古***文化旅遊區
(1)報眼宣傳。每週刊發2次,共四周8次。
(2)專版宣傳。擬定兩個專版。一為“古***文化旅遊區景區”功能區介紹、景區特色等,一為圖片專版,按照“山水、生態、民俗、人文”等方面內容組織攝影圖片集中刊發。
4.宣傳費用:報眼8500*8=68000元;專版24000*2=48000元,計116000元。經報社與廣告中心協商後,廣告中心大力支持古***文化旅遊區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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