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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檢驗論文【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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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檢驗論文【新版多篇】

船舶檢驗論文 篇一

摘要:船舶是一種重要的海上交通工具,為了確保海上交通安全,加強對船舶檢驗質量的監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近年來,隨着海上作業的增多,船舶的安全性受到了廣泛關注,對船舶檢驗質量的嚴格監督不僅有利於保護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對於海洋環境的保護也有重要的積極作用,為此,我們有必要從源頭出發,做好船舶建造過程中的質量檢驗監督工作,規範船廠的建造行為,提高船舶檢驗水平,為船舶建造業的良好發展提供有力的質量保障。文章將在充分了解船舶建造過程中質量檢驗監督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探尋做好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具體舉措。

關鍵詞: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舉措;

在國家經濟迅猛發展的背景下,造船業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優良材質及先進技術的應用使得船舶質量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我國是一個海域面積廣闊的國家,海洋環境複雜多變,航海安全需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為此,加強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始終不能放鬆。在船舶的質量檢驗中,許多因素都有可能影響檢驗結果,加強對檢驗質量的監督管理需要針對船舶建造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嚴格控制和監察,就我國目前的監督管理現狀而言,監督管理工作儘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仍然是不容忽視的,充分做好船舶檢驗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還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

一、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概述

從船舶建造角度來講,船舶的檢驗工作是由船廠的品質保證部為核心,以檢驗員為主力,涉及到船舶設計、原材料採購、船舶建造以及船舶驗收等多個環節的綜合性工作,具體來説,船舶檢驗工作主要具備四項職能:鑑別、把關、報告及證明,其中,把關是最為重要的職能,把關主要是指控制原材料和船舶配件的採購質量,監督船舶建造工序的正確性和規範性,最終保證船舶建成後的質量符合要求,其餘三項職能是該項職能的輔助和延伸,四項職能有效配合才能保證船舶檢驗工作的圓滿完成。船舶檢驗工作是一項紛繁複雜的工作,涉及到船舶建造過程中的各個方面,任何一個細微的疏忽都有可能影響檢驗結果,為此,加強對檢驗工作的質量監督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有效的監督管理能夠強化檢驗水平,保證檢驗質量,最終提高船舶運行的安全性,特別是對於我國而言,我國海域面積廣闊,船舶在海上運行的區域廣、時間長,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高,做好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保障船舶檢驗質量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如何做好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1)加強船舶檢驗的法規教育。由船廠檢驗員針對船舶建造質量而開展的。檢驗工作是船舶運行安全的有力保障,理應受到船舶建造企業的高度重視,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相關企業嚴重缺乏對檢驗工作重要性和法定性的認識,甚至認為檢驗工作是可有可無的,檢驗工作更多地是形式大於內容,這種局面嚴重影響了品質保證部門正常檢驗工作的開展,為此,必須大力加強對造船企業的法規教育,加深企業對船舶檢驗的法律法規的認識和了解,提高它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甚至可以藉助航海事故的具體事例使企業認識到船舶檢驗工作的重要性,自覺督船廠檢驗人員做好船舶建造過程的檢驗工作。

2)提高船廠檢驗員的職業素質。船廠檢驗員是船舶檢驗工作的主要執行者,提高他們的職業素質對於保證船舶檢驗質量有着重要作用。在實際的檢驗工作中,船廠檢驗員不僅需要熟練掌握船舶建造規範,船舶建造工藝及工序、檢驗質量模式、檢驗工作程序等理論知識,還需要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深入檢驗工作的各個環節規範實際檢驗行為,對各種檢驗儀器做到熟練應用,能夠憑藉敏鋭的觀察力發現船舶建造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能分析出違反建造規範的具體事件,這些能力的具備需要船廠檢驗員加強理論學習的同時,更多地參與到實際的檢驗工作中,不斷積累工作經驗,這就需要船舶建造企業加強對船廠檢驗員的培訓和再教育,注重質量意識和職業道德的雙重培養,努力建設一支具備過硬的職業技能及較高的職業素養的檢驗員隊伍。

3)加強日常管理。船舶檢驗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綜合性工作,加強對檢驗工作的日常管理是保障檢驗質量的重要手段,這就要求船舶建造企業的品質保證部門在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檢驗任務之外,還要針對船舶建造過程中的質量檢驗工作做好日常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對船舶檢驗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表現為巡檢,同時還應該加強輔助的督查和服務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的良好開展有利於彌補常規船舶檢驗工作的漏洞,及時發現船舶建造中存在的問題,並能提出有效的改正建議,對於船舶建造質量的改善和提高有着重要作用。

4)落實責任追究制。船舶檢驗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有效的監督管理工作,而有效的監督管理不僅要善於發現船舶檢驗工作的漏洞和缺陷,更需要對檢驗人員的過失行為進行嚴格的懲處,特別是在檢驗人員在工作中出現嚴重違規時,相關部門及企業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行為主體的法律責任,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和減少了船廠檢驗違規行為的發生,對於船舶檢驗工作形成了強有力的監督,保障了檢驗工作的良好實施。

5)藉助船舶安全檢查監督船舶檢驗質量。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檢驗工作的開展都是為了保證船舶運行的安全性,但是,相比於船舶檢驗,船舶安全檢查是一項日常例行檢查,涉及到的檢查內容除了包括船舶的技術規範外,還涉及到船舶配員、操作及登記等方面,可以説,安全檢查對船舶檢驗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補充,因此,藉助於安全檢查的監督是提高船舶檢驗水平的有效手段,例如,在船舶安全檢查中,執行人員可以查看船舶檢驗證書的記錄內容是否屬實,船舶的技術狀況是否良好,載重線標誌是否符合要求等,這些工作可以作為船舶檢驗質量監督工作的重要參考,同時也是做好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結語

加強對船舶檢驗的質量監督是保證船舶檢驗質量,提高船舶運行安全性的重要措施,就目前的監督狀況而言,我國對船舶檢驗質量的監督工作主要是由專門的監督機構來執行的,為了進一步提高監督工作的成效,藉助於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也是重要的一個方面,另外,伴隨檢驗技術的不斷進步,加強對監督工作的技術支持也是不可缺少的,相信通過多方面共同努力,我國船舶檢驗質量監督工作一定會不斷完善,船舶運行的安全性也將會重新得到人們的信任。

參考文獻:

[1]胡俊權,齊向輝。開展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的思考[J]。航海技術,2009(04):72—73.

[2]張衍正。船舶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分析[J]。中國海事,2015(12):54—55.

船舶檢驗論文 篇二

摘要:船舶檢驗工作是一項專業化程度很強的技術服務工作,它承載着許多的責任。

近幾年,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船舶運輸、工程行業的發展蒸蒸日上。

相關產業快速發展,新技術、新產品不斷湧現,對船舶檢驗工作來説,一方面要求驗船師們不懈地追求對新生相關技術、產品的理解,另外也要求船舶檢驗工作改變技術為主導的工作模式,使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增強管理功能,使之更加和諧、有序。

關鍵詞:船舶、檢驗、管理

1、船舶檢驗的概念

船舶檢驗是指具有資質的船舶檢驗機構對船舶、船運貨物集裝箱和海上設施的建造、設計、營運(使用)中安全狀態進行鑑定、檢驗或評審,並作出合格、符合、認證或適航等結論的技術活動過程。

船舶檢驗是船舶檢驗機構對船舶及其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審核、檢驗、鑑定和測試的總稱。

船舶技術證書是證明船舶技術狀況的文件。

要想取得必要的技術證書或保持技術證書繼續有效,只有使船舶通過相應的檢驗。

2、船舶檢驗的作用

①船舶檢驗的基礎作用是使船舶具備安全航行、作業的技術條件。

②船舶檢驗是維護國家權益,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工具。

③船舶檢驗是航運業迅速發展壯大不可缺少的保證。

④船舶檢驗是促進造船業和船用產品發展的重要動力。

3、船舶檢驗的種類和特點

船舶檢驗按其性質分為三大類:

3.1船舶法定檢驗:船舶法定檢驗,英文名稱:statutory survey,法定檢驗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技術規範(法規),以及船旗國政府批准接受、承認或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條約),由主管機關下設的船舶檢驗機構或主管機關委託、授權、指定的檢驗機構對船舶、海上設施和船運貨物集裝箱實施的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強制要求的檢驗活動。

船舶法定檢驗的主要特點:①它是國家管理權的體現。

②它表現為檢驗與評定方式,但其實質是船舶檢驗機構的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為。

③它是強制實施的,以國家強制力為基礎的,由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機構專門行使(專署權力),其他部門和機構均不得為之。

④國際性,國際航行船舶須滿足我國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

3.2船舶入級檢驗:船舶入級檢驗,英文名稱:class survey,其他名稱:船級檢驗,船東為保險和市場競爭的需要,為取得某船級社的船級而自願申請該船級社進行的檢驗。

3.2.1入級檢驗。

係指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管理人在法定檢驗的基礎上為了保險和航運市場競爭的需要,向船級社申請入級,由船級社對船舶、海上設施和船運貨物集裝箱是否符合船級社發佈的船舶入級規範的檢驗活動。

它包括船舶、海上設施、集裝箱及相關工業產品的入級檢驗和發證工作。

入級是船東由於保險和船舶登記的需要而自願申請,接受船級社的檢驗,使自己的船舶或海上設施在該船級社的監督下並按照該船級社的技術規範建造或由該船級社進行全面的初次入級檢驗,證明符合或等效於此船級社的規範或規定,即為取得該種船級。

入級檢驗合格後,由船級社發給證書,授予船級符號及附加標誌,並登入船級社出版的船舶名錄內。

3.2.2船舶入級檢驗的性質和特點。

按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入級檢驗是由船級社根據其制定的規範、檢驗程序對船舶實施的檢驗。

入級檢驗是一種商業性質的檢驗服務,從法律意義上講,屬於非強制性檢驗。

但目前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規定了幾類特殊船舶需要進行入級檢驗。

入級檢驗具有以下特點:①船東可以自由選擇取得不同船級社的船籍。

船舶入級的目的是通過取得該船級社船級,提高船舶在航運中的競爭能力。

②入級檢驗一般和法定檢驗結合進行。

③從事國際航行的船舶。

④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

⑤載重量一千噸以上的油船。

⑥滾裝船、液化氣體運輸船和散裝化學品運輸船。

⑦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要求入級的其他船舶。

3.3船舶公證檢驗:船舶公證檢驗,英文名稱:justice survey。

公證檢驗是指船檢機構接受委託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對某種情況進行鑑定,出具證明的一種檢驗。

檢驗機構進行公證檢驗後出具的檢驗報告可作為交接、計費、索賠及海事仲裁行為的有效憑證。

另外,船舶的起、退租檢驗、保修項目檢驗、船舶買賣核價及核定廢鋼船鋼鐵重量等均屬公證檢驗。

4我國目前船舶檢驗機構

交通部直屬船檢局(黑龍江、廣東);中國船級社(CCS);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船舶檢驗機構;農業部所屬漁船檢驗局。

5、船舶檢驗管理

5.1船舶檢驗管理機構及職責。

5.1.1船舶檢驗管理機構。

根據1998年國務院《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1998]67號)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是船舶檢驗的主管機關。

為了加強管理,交通部海事局分別在上海、武漢、大連、天津、廣州設立船舶檢驗管理處。

5.1.2船舶檢驗管理職責。

船舶檢驗管理的主要職責有:組織擬訂船舶技術政策和綜合性法規;跟蹤和研究、實施有關國際海事公約;制定並組織實施船舶和海上設施法定檢驗技術規範、規則;監督管理中國籍船舶、海上設施及我國沿海作業的外國海上設施的法定檢驗發證工作;管理船舶檢驗和技術監督工作;承辦法定檢驗授權事宜;審定船舶檢驗機構及驗船師資質並實施監督管理;審批外國驗船組織在我國設立代表機構並實施監督管理;辦理船舶檢驗的免除、等效。

5.2船舶檢驗機構管理。

船舶檢驗機構資質分為A、B、C、D四類:①經主管機關資質認可,具有A類資質的船舶檢驗機構可以從事包括國際航行船舶在內的船舶、海上設施、集裝箱和相關產品的圖紙審查、法定檢驗及簽發相應證書。

②具有B類資質的船舶檢驗機構可以從事除國際航行船舶以外的船舶及其相關產品的圖紙審查、法定檢驗及簽發相應證書。

③具有C類資質的船舶檢驗機構可以從事內河航行船舶和相關產品的圖紙審查、法定檢驗及簽發相應證書。

④具有D類資質的船舶檢驗機構可以從事小型(20米以下)船舶及其相關產品的圖紙審查、法定檢驗及簽發相應證書。

⑤驗船人員管理。

驗船人員從事的船舶檢驗業務分為以下七類:國際航行海船(A);沿海航行海船(B);內河船舶(C);海上設施(A);沿海小型船舶(C);內河小型船舶(C);船用產品、設備、集裝箱(簡稱船用產品)。

6、結束語

在我國船舶工業發展的新時期,我們應積極開展誠信作風建設活動,切實嚴格抓好產品質量,不搞以次充好,杜絕偷工減料,防止假冒偽劣,提升設計水平,重視知識產權,加強行業自律、加強採購管理以及加強勞務工隊伍建設等工作,維護中國造船行業良好形象和中國造船信譽,增強榮譽感和責任感,提高中國造船在國際造船中的地位、信譽和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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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盛清,郜風濤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釋義[M]。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03.01.

[6]楊和庭。船舶機械檢驗(第三版)――高等學校教材[M]。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06.01.

船舶檢驗論文 篇三

摘要:文章介紹了船舶檢驗的種類,説明了船舶檢驗與安全檢查的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關係,並提出了船舶檢驗建議及發展方向。

一、關鍵詞:船舶檢驗;種類;安全檢查。

1、船舶檢驗種類及介紹。

製造檢驗是指為使船舶在各方面滿足船舶規範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驗船機構對新建船舶,從審查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開始,以及在船舶建造過程中進行檢驗、試驗和試航,直至簽發各種船舶證書為止的一系列工作。

對入級船舶,製造檢驗又稱建造入級檢驗。

初次檢驗是指一般指未經我國驗船機構監督下建造的國外船舶,為換髮我國船舶證書所進行的檢驗。

其目的是檢查船舶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

對船舶入級的檢驗,又稱為初次入級檢驗。

特別檢驗是確定船舶技術狀況是否能繼續保持船級的要求的一種檢驗。

它主要是在船級證書期滿後,對其技術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的一種檢驗。

對技術狀況基本符合船級要求,但有某些可允許的不足處的船舶,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縮短;特別檢驗的間隔期一般為四年,特殊情況下可延長一年。

定期檢驗目的在於檢查船舶的技術狀況及主要部分的損耗程度,它主要是指驗船機構對營運中的船舶按規定的間隔期限對其有關航行安全的項目所進行的檢驗。

用以確定是否保持安全航行所必需的技術條件。

年度檢驗是指驗船機構對營運中的船舶,在入級檢驗和特別檢驗之間或兩次特別檢驗之間,每年所進行一次的檢驗。

其目的在於查明船舶技術狀況是否符合繼續安全航行的條件。

入級船舶的年度檢驗,自入級檢驗或特別檢驗完成之日起每週年的前、後三個月內進行一次,年度檢驗的項目、內容和要求,在《海船入級規則》中均有具體規定。

在《船舶起貨設備規範》中,對吊貨杆及連接於吊貨杆、桅和甲板的固定零部件,起重機,絞車及其附屬設備,起貨設備活動零部件每年進行一次的檢驗,也稱年度檢驗。

上述各種年度檢驗合格後,驗船機構在相應的證書上籤證或換髮新證書。

臨時檢驗是指驗船機構對技術狀況或用途等發生變化的船舶所進行的檢驗。

臨時檢驗後,驗船機構應發給相應的證書。

當船舶發生海損、機損,以及其他原因影響船舶航行安全時,或更改船名、船籍港或船舶所有人的情況時,應進行證書展期,及時申請臨時檢驗。

船舶入級檢驗是按照《海船入級規則》的規定,對需要取得船級的船舶所進行的檢驗。

船舶入級檢驗分為建造入級檢驗和初次入級檢驗。

其目的是檢查船舶是否符合入級條件。

檢驗的內容在《海船入級規則》有詳細規定。

保持船級檢驗是指按照《海船入級規則》的規定,驗船機構為繼續保持其船級,對已取得船級的船舶所進行的各種檢驗。

各種檢驗的詳細要求在《海船入級規則》中均有詳細規定。

包括年度檢驗、塢內檢驗、鍋爐檢驗、螺旋槳軸和尾軸檢驗等。

循環檢驗是把特別檢驗的項目由集中一次進行,改為多次循環的檢驗。

它是驗船機構對入級船舶的特別檢驗所採取的另一種形式。

主要按一定比例分配在兩次特別檢驗之間有計劃地進行的檢驗。

每一週期內的個別檢驗項目允許適當延長,但循環檢驗週期不能延期。

實施循環檢驗的好處在於提高船舶週轉率,減少或避免集中進行特別檢驗所造成的非生產性停泊,世界各主要驗船機構均開展循環檢驗。

2、船舶檢驗與安全檢查。

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檢驗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同打造了一條完整的船舶質量安全鏈。

船舶的檢驗一般有初次檢驗、期間檢驗、特別檢驗、塢內檢驗等,從時間上來説,又有年度檢驗、臨時檢驗等。

按照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年度檢驗為每週年檢驗一次,即便是臨時檢驗,也要首先由船東申請,除了臨時檢驗,差不多間隔時間最短的是年度檢驗;而且船舶檢驗僅僅限於檢查船舶設備的技術狀況,這種檢驗方式是靜態的、被動的,僅僅這樣的檢查還不足以保證船舶的安全。

而船舶安全檢查則很好的填補了這個空白,它能檢驗船員是否能勝任當前的工作,檢查海事主管機關監督船舶是否能適航,只要船舶存在缺陷就可隨時登輪進行檢查,另外船舶安全檢查除了對船舶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還要對船舶的配員、船員的適任、船舶保安和安全管理體系等方面進行檢查,船舶安全檢查的範圍就大些。

而船舶安全檢查由於受人員、時間等各方面限制,一般來説,在檢查中容易“雜而不精”,而船舶檢驗部門則是專業從事此項工作,而且進過多年的的積累,其“專”和“精”正好彌補了船舶安全檢查“雜”的不足。

3、船舶檢驗建議及發展方向。

信息,作為一種資源,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及時掌握第一手的資料,對於提高監管水平和檢查能力起着重要作用。

船檢部門經過長期的信息化建設,已經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數據庫,如果能夠將機構的檢驗數據實現共享,那麼監管水平都將實現一個質的飛躍。

二是要建立人才交流機制,增強業務人員水平。

船舶檢驗部門經過多年的沉澱和積累,建立了一支經驗豐富的檢查隊伍,但是隨着近年來船舶數量的急劇增多,驗船師和船舶安全檢查官人數就顯得有點“捉襟見肘”,大量新人出現在這些崗位上。

如何對新人加強培訓,讓它們儘快充實到檢查隊伍中來,單靠一個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更過的專家來來組織培訓,在實踐中進行幫帶。

三是建立監督機制,提高監管能力。

在目前船舶檢驗機構和人員良莠不齊的狀況下,讓每次檢驗或檢查都做到完美無缺,這在實際上是很難保證,所以,加強監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檢驗之間正好是一種相互監督制約的關係。

隨着科學技術進步,GPS(全球定位系統)、電子海圖等大量新技術不斷湧現並應用到航海中,這也給船舶檢驗和船舶安全檢查帶來大量的新問題,比如在一些地方海事局調查時發現,時發現在《國內沿海航行海船法定檢驗規則》中規定500總噸以下國內沿海航行要求配備帶DSC功能的甚高頻,但是對定位設備卻未作要求,這樣一來,其甚高頻的DSC功能也就成了擺設。

此類的問題可以通過加強船舶檢驗部門與船舶安全檢查人員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聯繫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對出現的新技術、新問題進行分析、討論,並對規則做出及時的修改,定期發佈修改通函,促進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的更新,以提高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