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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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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一

泥溝鎮霍莊國小

幼 兒 園 安 全 制 度

霍莊國小幼兒園安全制度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衞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鈎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鋭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1)認真記好晨檢記錄—保健員 (2)全日觀察記錄—班主任 (3)家訪記錄—班主任、保健員

霍莊國小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衞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衞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衞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汝南埠鎮中心幼兒園

XXXX年9月

幼兒園幼兒安全制度 篇三

一、入園環節的安全:

1、晨檢人員檢查幼兒健康狀況,並填寫《晨檢記錄》

2、檢查幼兒指甲,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危險物品來園。

3、檢查幼兒着裝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家長所帶藥品當面交給保健老師並填寫《服藥記錄》,班級教師不允許代收藥。

5、要求家長務必把幼兒送到本班教師手中。

7、教師要做好二次晨檢,看幼兒有無異常情況。

8、疑有疾病或傳染病跡象,保教人員和保健老師應立即讓幼兒離園。

二、進餐環節的安全

1、保育老師飯前按標準化擦桌子及餐車,熱稀飯等要放到安全地方,以免燙傷幼兒。

2、保教人員打飯菜時禁止從幼兒頭頂、身體上方傳飯。

3、教會幼兒嘗試飯菜温度的方法。

4、教會幼兒去除骨頭、魚刺的方法,防止扎傷咽部。

5、添飯不能過滿。

6、關注食物過敏幼兒,把過敏幼兒名單張貼本班,進餐前對照調整。

7、教育幼兒安靜進餐,不講話、不打鬧、不玩勺、筷子等用具,更不能置於口中走動和打鬧。

8、提醒幼兒進餐走動時要注意安全,不要跌倒。

9、幼兒飯前飯後半小時不做劇烈運動。

10、保教人員提前檢查幼兒的食品有無變質問題。

11、中大班幼兒可以自己端飯,但不能端湯,小班幼兒必須有保教人員打好、端好。

10、餐後不能組織幼兒攀爬大型玩具及做劇烈運動。

三、午睡、起牀環節的安全

1、睡前,應對寢室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

2、每天對幼兒進行午檢,以免帶危險物品進入寢室。

3、教育幼兒不在牀上打鬧,以防從牀上摔下。

4、教育幼兒不用嘴咬被角,不矇頭睡覺、不趴着睡。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寢室,20分鐘巡視檢查一遍,及時發現問題並快速應對突發事件。

6、注意服藥幼兒的狀況,入睡前對服藥幼兒試體温並做好記錄。

7、把有抽風史、心臟病史等的孩子安置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密切關注其身體狀況。

8、起牀時教育幼兒穿好衣服、繫好鞋帶前不能跑動。

9、起牀後老師要看護好穿好衣服離開教室的幼兒。

四、入廁、盥洗環節的安全

1、叮囑幼兒不要擁擠、爭搶、打鬧,防止滑倒。

2、檢查幼兒衣着情況,防止絆倒。

3、教育洗臉時閉緊雙眼,防止皂液、污水進入眼睛。

4、盥洗室地面時刻保持乾燥,無積水,防止幼兒滑倒摔傷。

5、在組織幼兒小便、洗手時,主班教師要站在盥洗室門口,既能看到盥洗室內的。幼兒,也能看到活動室的幼兒。

6、將洗潔精、消毒液放置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以防損傷幼兒皮膚或誤食中毒。

五、喝水環節的安全

1、教會幼兒判斷飲用水温度的方法,先接涼水,再接熱水。

2、教育幼兒喝水時不打鬧、不跑動,以防嗆水。

六、室內活動的安全

1、教育幼兒不能將小物品、小積木等置於口、鼻、耳中。

2、教育幼兒不登、爬桌椅,不從高處向下跳,不做危險的動作。

3、管理好電源、熱水等以免對幼兒造成傷害。

4、區域活動時,老師要分區域看護幼兒,特別是在走廊遊戲的幼兒。

七、户外活動的安全

1、活動前檢查場地、器械是否安全。

2、進行安全防範意識的教育。

3、及時幫助幼兒解決活動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

4、根據氣温隨時幫助孩子添、減衣服。

5、教育幼兒不拉拽對方的胳膊,不亂投石塊,不多人牽手跑動。

6、讓幼兒掌握正確的運動技巧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

7、保教人員要讓所有幼兒在自己視野中,防止走失等。

8、保教人員切忌遠離幼兒、聊天、議事,避免孩子出現事故。

9、外出集體活動,必須上報本園和教育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要交代清楚安全要求,活動過程中要照顧好全體幼兒,隨時清點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八、離園環節的安全

1、離園前檢查幼兒身體情況,及時與家長溝通。

2、一位教師組織幼兒活動,一位教師接待家長。

3、教育幼兒耐心等待家長,不跟陌生人離園。

4、查驗接送卡,異常人員來接孩子必須徵得幼兒父母同意方可放行。其他人長期代接的要有幼兒家長的書面資料。

5、密切關注每一個幼兒,防止幼兒自行離園、走失

6、離園時,幼兒和家長過於密集,儘可能帶幼兒立即刻離園。

7、上下樓教育幼兒靠右行,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保教人員要一前一後看護好幼兒。

8、與家長約談要有計劃,接孩子高峯不與家長約談。

9、對家長和幼兒做好接送安全教育。

九、其他

1、教育幼兒不在樓梯、欄杆等比較危險的地方逗留。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四

幼兒園安全制度

一、安全事故防範制度

學校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安全事故輕則擾亂學校的正常工作,重則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因此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一)常見的安全事故

一是學生在課餘時間相互追逐、戲耍、打鬧時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傷害。二是放學和下課時在樓道、門口等黑暗和狹窄的地方互相爭先而造成的擠壓、踐踏等事故。三是缺乏交通知識和忽視交通規則:不走人行道、隨意橫穿馬路、強行超道、高速騎車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四是體育活動或體育課上不遵守紀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動隨意,體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領而造成的傷害。五是在勞動或社會實踐中安全意識差,操作不熟練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傷害。六是學校安全保衞制度不健全,防範措施不得力,學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七是學生取暖、用電、飲食不當而造成火災、觸電、中毒等事故。八是因學生特殊疾病、特殊身體素質、異常心理狀態受到意外衝擊而造成的傷害。九是學生自救自護能力差,遇到暴風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無法有效防衞造成的傷害。十是為圖省事、省錢而乘座貨車、超載車輛電三輪摩托車而造成車翻人傷亡的事故。

(二)常用的防範措施

發生安全事故會打亂學校正常教學工作,也會給家庭帶來痛苦和不幸,因此,學校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第一,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機構,營造領導和教師分工合理、責任明確的人人抓安全、安全人人抓的良好氛圍,並將安全教育滲透到學習、生活、勞動等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中。第二,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彙報會和總結會,檢查瞭解活動場地、體育器械、實驗設施、食堂等,及早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第三,加強事故多發時段和多發活動的檢查管理力度,如課外活動、勞動、體育課、安全意識最淡薄的時候,也是最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時候。第四,教師要全面瞭解和掌握學生的家庭背景、思想狀況、成長過程、健康狀況、個性特徵和心理素質,對不同情況的學生採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以免因教育不當而使學生出走或自殺等。第五,加大安全教育的宣傳力度,做到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度

為了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安全教育工作切實落實,學校必須成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全體師生齊抓共管,逐步完善安全教育管理網絡化,做到安全問題早預防、快消除、善處理。

(一)健全機制,學校成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各班成立相應的安全互助組,在學校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到人人安全意識強烈,積極參與,事事早計劃,巧安排,將各種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經常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學習,並進行考核。管理人員必須責任心強,對不思進取,經教育不改者堅決更換。對考核不合格者,責令加強學習。

(三)教師必須認真學習相關安全制度,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對於安全意識淡薄的教師限期學習提高。評優活動實行安全考核一票否決權。

(四)組織學習的《安全法》、《學校安全保衞制度》、《學校門衞制度》、《學校安全規則》、《學校緊急護救常識》、《學校衞生管理制度》、《學校班級量化管理制度》、《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有關條文不斷完善充實,並打印成冊,分發到學生手中,班主任督促學生認真學習、考試,對於成績突出者進行獎勵。

(五)安全教育工作是常規性工作,要時時講,處處講。

1、定期召開安全會。每週班會為安全教育課,班主任結合本班實際組織學生共同研討安全知識,交流心得體會

2、主管宣傳工作的人員,必須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手抄報、宣傳櫥窗、黑板報、標語、安全宣傳講義材料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請有關公安、消防、衞生、司法等部門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

4、班主任應教育學生禁止在壩塘、水井等處打水進行洗漱活動或玩耍;教育學生不能將火種帶到野外或林區野炊,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5、學校開展各種活動的組織者同時負責活動的安全教育,若安全教育未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組織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各學校、各班級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學校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對每名教職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3、學校各處室應對新上崗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全校師生教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們的防火自救能力。

4、學校每學期年至少要組織進行1-2次地震、火災或突發事件等應急疏散演練。

四、學校大型活動安全制度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校內組織大型活動或組織學生到外地旅遊、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中心學校同意。

2、校內大型活動要周密安排、認真組織並進行相應安全教育,分管領導與值班人員要加強安會監管工作。

3、加強校外大型集體活動的管理。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社會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等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就近、徒步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學校在外出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場所,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其他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各類活動。

6、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活動。

7、學校集體活動租用的車輛或船隻等交通工具,必須是交通部門認定合格的客運車輛或船隻,嚴禁學校租用證件不全、車況不良及農用車、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嚴禁聘用無客運車輛駕駛證的司機,嚴禁超載運行。

五、學校課間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要加強課間安全教育,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攀爬欄杆、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球枱及校園各處台階。

2、班主任、任課教師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3、分管領導、值日領導、值班教師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錄,將有關情況通知班主任。

4、各學校要在學生下課、放學、升降國旗、做課間操、重大節日慶典、綜合實踐活動等集體活動時,根據學生活動的區域、規模等因素在教室門口、樓道、樓梯口、校門口及沿途等場所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安全巡視員。不得過於強調集合速度,嚴防擁擠、踩踏等惡性事故的發生。

六、學校門衞制度

1、門衞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保證學校安全,不得擅離職守。

2、對外來人員實行來客登記制度,必須經學校(園)領導同意,方可放行。

3、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要自動下車,步行到校門區域外,方可騎車離開,以示言行尊重學校,尊重門衞。

4、非學校(幼兒園)生活、工作所需車輛不準進入校內,特殊情況,説明原因,經門衞人員報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校。

5、各類物資要進出學校(幼兒園),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接受檢查,方可進出校門,門衞人員做好登記,定時或及時向領導報告。

6、門衞要不定時進行校園巡邏,發現無理取鬧或干擾學校(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者,要及時報警(電話110、119、122),交公安部門處理。

7、按學校(幼兒園)規定關鎖大門,外出人員如不能按時返校者,應事先與門衞説明。

七、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發現門窗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閉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錶、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八、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為堅持“安全為首要、排查為關鍵、穩定為目標、和諧為目的”的安全工作原則,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1、學校要加強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學校各層次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細緻的管理人員成立排查小組,確保排查工作在學校內起到好的促進作用。

2、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實行月查制度,每月學校要組織全方位排查,排查結果提交學校領導例會,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多搞勸説、開導、談心活動,積極排除安全隱患,化解矛盾,達到齊心共力,共同奮進的目的。確實無法解決的問題或者矛盾,將排查和整改情況書面材料上報中心學校。

3、安全隱患排查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前後左右、天上地下、校園內外、無一遺漏”。做到一查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包括校舍狀況(含欄杆、疏散通道等)、實驗教學設施、消防設施、體育設施、水電設施、幼兒園車輛等;二查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素質;三查學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幼兒園午休室的安全管理;五查學校幼兒園食堂;六查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七查安全制度建設;八查組織領導的落實。

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到“內外兼治,上下並查;事無俱細,防患於未然”。一是全方位排查;二是關注重點人羣;三是落實三級(校長、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學生幹部)幫扶人員;四是確保矛盾糾紛徹底解決。

九、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一)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學校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後,除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教育局和相關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遲報。

(四)學校發生一般安全事敵,應在事故發生後的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的詳細情況逐級上報。學校發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羣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重要性事件,應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逐級報告相關職能部門;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以書面形式補充報告事故進展和處理的最新情況,事故處理結束後書面上報。

(五)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撥打火警電話“119、110、122”,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撥打匪警電話“110、119、122”,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撥打急救(醫院)電話“120”,向衞生局(電話6222395)、衞生監督大隊(電話6215589)、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6222394)報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六)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涉案人員的基本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十、學生上學和放學管理制度

1、學生上學要按時到校,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不得提前到校,不遲到、放學後不滯留學校,讓家長放心。

2、來校前要帶好所需學習用品,沒有經過教師同意,沒有班主任同意不準返回家中。

3、有事請假,不能捎假,在家長不能親自來校請假的情況下,須以書面形式向班主任請假,請假條要有家長簽名認可。

4、上學或放學時,在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打架鬥毆,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按紅綠燈指示行走;騎車不搶行、不帶人;不坐危險車輛和超載車輛。

5、學生放學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他地方玩耍,更不得到校外壩溏、溝道游泳、澇魚摸蝦。

6.不準私自外出、走親戚、看朋友,不準進網吧、進電子遊戲機室。

7.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賭博。

8.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或個別行動。

十一、校(園)內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按規定推車行走,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

2、來校時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等與學習無關的用具進校,若發現同學攜帶上述物品,要及時向老師或班主任彙報。

3、上課要及時進教室,聽從老師的安排。不準和老師發生不必要的爭執和頂撞,必要時請及時向學校領導作情況報告。

4、課間、課外活動時要聽從老師或班主任的安排,不逞強好勝,不玩危險遊戲。嚴禁在教室內外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5、不準到開水房、鍋爐房、配電房,籃球架底下等危險地方玩耍,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及樹木、球架。

6、不在校園主道上玩耍,不準在校內學騎摩托車或自行車。

7、若照明燈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班主任,學校安排故障排除。

8、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不準私自到廁所糞便出口處打澇,以防事故的發生。

9、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詳細記錄。

10、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1、校園內不亂扔塑料袋、廢紙、作業本等,要愛護物品,保持校園清潔。

12、在校學生生病時,要及時報告老師,不能私自回家,老師或班主任要安排學生護送。

13、發現同學之間爭執或打架時,要勸解並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領導。

14、以《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為行為準則,時時要求自己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十二、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食品衞生五四制和食品衞生法規。

2、保存好庫存糧食及其製品,對腐爛變質、生蟲、過期的食物、食品不得出售給學生食用。

3、淘米前,認真挑揀去除異物,如鐵絲、谷尖、防蟲藥等。

4、應儘量不出售四季豆、花菜、野磨菇、涼拌菜等,避免引起食物中毒。

5、每餐用菜必須留樣事後監督,待下餐不出事故時,方可銷燬。

6、庫房必須通風、透氣、防蠅、防塵、防鼠、防潮、防盜,並由專人保管,非管理人員禁止入內,任何人不準在庫中吸煙。

7、司爐工在爐火熄滅之前不準離開鍋爐房。

8、廚房內水缸隨時保持清潔,每天上班前必須清洗一次,方可續用。

9、每天上班前,先進行各項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每天下班前,認真進行水、電、炊事機械、門窗的安全檢查。

10、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整潔上班,文明服務。飯菜必須加蓋上架,整潔衞生。

11、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在半小時之內上報主管部門。

十三、假期安全教育制度

1、學校在開學和放假前要舉行全校師生在內的安全知識講座,對學生在校內處的活動、交通、飲食、用水、用氣(液化氣等)、用火安全等提出明確的要求,提高防病、防盜、防壞人的能力。

2、學校每週五利用做操的時間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強調雙休日的安全問題。

3、對日常學生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配合有關部門排除不安定隱患,要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五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裏;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着,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六

一、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10元/次,曠工者60元/次。

二、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三、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500元/次。

四、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五、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

六、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後,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

七、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八、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半小時,下班時遲走半小時,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九、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十、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備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

十一、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

十二、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學期結束,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獎勵教師100元。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每天晚上要認真清理教室。每週五大掃除1次,徹底搞好班上和包乾區的衞生。每天都要對幼兒生活的環境進行消毒。

2、幼兒玩具每週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鐘,書籍陽光下曬1小時。

3、保持室內外清潔、空氣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牀後開窗換氣。

4、班上活動室每天擦地1-2次。週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櫃每天擦1-2次,電風扇每週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託、月托幼兒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週洗澡1次,女孩子頭髮每週洗1次,男孩子每週洗1次~2次。每週剪指甲1次,每兩週剪腳趾甲1次。

8、枕巾每週洗1次,毛巾被、被子、牀單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換衣服1次~2次,冬天內衣褲每天換1次。

9、每天用紫外線消毒燈消毒1次睡室和活動室,每次30~40分鐘,(幼兒不在場時)。

10、幼兒飯前便後要用肥皂洗手。開飯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臉洗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