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通仙鄉通仙橋村、洋溪村、甘井村村通公路建修合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甲方:通仙鄉通仙橋村、洋溪村、甘井村村委會
乙方:
為了加快村通公路建設步伐,確保公路建設進度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及公路建設的相關規定,結合該斷頭路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該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望共同遵守。(轉載請註明來自:本站)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通仙鄉通仙橋村、洋溪村、甘井村斷頭路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起點從通仙橋村8社山河橋到洋溪村、甘井村接口處,全長<?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擴寬路面,剷平碾壓路面,砂石碾壓鋪平,砼路面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變單價承包方式,全額墊資。
四、工程量及造價
該工程總長度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工期從2009年 月 日開工,於2009年 月 日完工。
六、工程設計方案
1、基礎路面全長寬
2、連砂石路面寬
3、水泥路面全長
4、水系,護坡,保坎由甲方集資投勞解決。
七、工程質量要求
1、水泥採購具有合格資質廠家生產合格325#水泥。
2、河沙要求中等沙。
3、石子要求
4、砼標號達到C30標準。
5、水泥路每隔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規劃,保證路基寬度和水系暢通及派出質量監督人員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進行現場監督。
(2)負責與村道路建設有關問題(青苗、林木、水系、涵洞)等的處理和協調,搞好工程預、決算,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協助乙方協調處理與羣眾糾紛問題。
(4)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工程款。
(5)組織質量監督員,對工程質量進行現場監督,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規劃方案和質量要求施工,可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合同終止。
(6)督促乙方對砼進行抽樣試壓。
(7)水泥路建成後,組織社員疏通水系,回填軟土,做好護坡、保坎等。
2、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1)按約定領取各階段工程款。
(2)有權自行採購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員的調度。
(3)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4)落實好管理人員,制**全技術措施,承擔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
(5)施工期間必須安全施工,杜絕不安全技術措施,承擔安全事故的發生。
(6)必須確定一名有一定技術的現場施工員。
(7)乙方負責材料堆放聯繫場所,電力和在施工所用電費和用水。
(8)乙方對水泥路面實現養護期間的養護。
九、工程驗收
工程實行分階段驗收和施工驗收相結合,第一階段驗收路面,第二階段驗收連砂石,第三階段水泥路面和整體工程,每個施工階段結束必須經甲方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
十、付款方式
1、水泥路完成後付羣眾集資款總合的50% 萬元。
2、工程待縣交通局驗收後付羣眾集資款總合 萬元。
3、國家部分由乙方自行協調,甲方協助辦理手續。
4、其餘款為保證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後,不出現質量問題支付。
5、乙方履約保證金20000元,在鋪完連砂石碾壓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6、甲方配合乙方完善資料,確保工程竣工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合同條款,如一方有違約行為,則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違約方賠償對方總造價10%的違約金)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十二、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縣交通局、鄉政府、村委會各執一份。
2、合同雙方及社員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工程款後合同自行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一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