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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合同【實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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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合同【實用多篇】

合同審查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一

合同法律審查是我們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在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中重要的一道屏障,因此在法律事務部在總結工作前,首先對合同的法律審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彙總。在彙總的過程中,我們不僅僅是對問題進行簡單的總結,同時也提出了我們的一些專業的意見。

一、整體狀況:

1、合同的質量總體不高,尚處於業務層面。這是合同業務的最低境界,也就是説,合同只是鎖定了交易的標的、交易的時間、地點等正常所需的基本要素。雖然這樣類型的合同對業務部門來説很滿意,但是這不過是符合了他們的習慣及認知水平。我們要清楚的是,合同的質量與業務部門的滿意程度並非完全的對應關係。合適的質量才是好的質量。對於我們已經建立法務工作體系的企業來説,合同的質量應該控制在商務層面甚至是專業層面之上,這樣我們才能有效地通過合同的法律審查來控制企業法律風險的要求。

2、己方利益與對方利益的不平衡。在審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對方所提供的。雖然説合同的雙方的利益要均衡,權利和義務一致,但是對方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他們沒有義務必須給我們一方設定更多的權利或利益,相反他們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在合同中設定對他們履行合同更有利的條款,限制我方的權利甚至設Z合同陷阱。例如在採購合同中,對方往往要求“百份之五十的定金”,合同一旦發生爭議,我方就明顯處於不利的位Z。

3、合同的滯後性依然存在。合同的法律審查過程其實就是企業法律風險控制的過程,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但是業務部門和某些管理人員不願意簽訂合同,不願意法律審查;即使草草擬定了一份合同,也是為了付款的需要,絕非是要通過法律風險評估。

二、具體問題:

(一)合同條款存在的問題:

1、合同主體方面的問題。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資格,往往是合同審查中首先接觸的問題。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有時通過合同名稱及當事人的名稱即可確定,而有時有不得不通過對各類證照的審查才能知道。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A、對合同相對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不明確。B、合同的當事人的名稱和最後的公章或簽名不一致的情況並不少見,甚至連我們公司的名稱都出現錯誤。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董事長未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合同的一方既未蓋公章、簽名者也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可能存在效力問題。C、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無當年度工商管理部門的年審記錄,即合同主體資格有效性的問題。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未按規定年檢或超過批准期限經營的企業,其本身的合法性存在問題。

2、質量約定不明。合同的質量有多種衡量的方式,如以技術標準衡量、以樣品衡量、以主觀標準衡量等。出現這種情況原因之一是經辦人提交審查的合同版本往往是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對方故意把有關質量條款刪除或省略,或者玩文字遊戲以模糊的概念做出質量不明

的約定。所謂“買的不如賣的精”就是由於產品的供方比需方更瞭解質量與成本的關係,既可以提供高價格高質的產品,也可以提供低質低價的產品,甚至剋扣備品或附件。目前投資公司和度假村公司不斷出現部分用品需要提前更換,也正好説明了產品的質量約定不明的問題。

3、履行期限、地點和定金(或預付款)方式不利於降低己方的履行成本或管理成本。履行期限、地點和定金(或預付款)方式等問題的約定不僅僅能保證通過預料中的履行方式來確保交易安全,任何一方也可以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履行方式降低自己的履行成本或管理成本。據初步統計,在審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需要我們在簽訂合同後履行較高的預付款和定金,比例甚至達到合同總額的50%左右。這其中對我們企業的法律風險係數之高暫且不説,對企業的管理成本也是大大的增加了。實質上,這不是純法律審查的問題了,而是企業成本控制管理的問題;法律事務部對這條款的修改往往遇到很尷尬的情形。通常,這些都是一個企業必爭的條款,但是為何我們如此善待對方?

4、違約責任不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成套話。除了法定的違約責任外,許多種履行情況是否屬於違約、承擔何種違約責任都可以由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在設定了周密的違約責任範圍之後,才能通過提高違約成本的方式,迫使對方按照雙方的約定方式履行,確保交易安全;至少可以通過違約責任的約定,給對方以懲罰的同時,轉嫁對方的違約可能給自己一方放所帶來的損失。此外,違約責任的

如何約定,還關係到訴訟中舉證成本的問題。但是在我們審查的合同中所發現的是,合同對違約責任的約定是不明確的或以非常籠統的字“高度概括”了。當然,至於約定何種行為屬於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則主要取決於哪一方違約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每種違約對於自己是否有利。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對方願意提供違約責任不明的合同版本了,因為我們在合同的質量、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方面被對方牽着鼻子走了。

另外,爭議解決的方式約定往往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或提交某某仲裁委員會仲裁”等約定不明的套話或者乾脆沒有任何約定。對於這樣的合同,一旦發生爭議,就有可能使己方處於不利的地位,甚至會出現對方為了爭取對其有利的管轄法院,“惡人先告狀”。

(二)合同的體系、結構等方面的問題:

1、以羅列的方式安排條款。目前大多數的合同均以權利義務羅列的方式安排條款的內容,合同條款不區分功能、不區分次序地依次排列,條款之間的權利義務盤根錯節。這樣的行文方式,相當於一棟有100個客房的飯店,其房間的編號方式是簡單地從1號編到100號,根本無法判斷每號房間是在哪個樓層。

2、以點式思維考慮問題。反映在具體的條款上,“點式”的思維方式處於權利義務往往只是“有一説一,有二説二”,沒有進行全面的舉一反三。造成對某種可能情況進行了約定,而對其他性質相同的可能情況沒有進行約定。例如,只約定了質量或付款遲延的違約如何處理,而對時間、空間、輔助義務等方面的違約卻沒有約定,造成條

款的不均衡。

3、表述的精度不夠。合同的表述不是越精越好。但是有時候,表述的精度比合同的合法性往往更為重要,表述上存在的問題往往會導致相互扯皮甚至反覆的訴訟,也會使當事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付諸東流。表述精度不夠的另一個原因對語言歧義現象重視不夠,以致在關鍵的權利義務條款上出現了無法確定其含義的內容,爭議也因此在所難免。

4、合同與交易需求不符。法律事務部在合同審查工作之中接觸到部分與交易需求不符的合同,或接觸到粗製濫造的合同文本。部分原因是經辦的法律知識及工作的經驗不足,部分原因是具體經辦人的敬業精神,以完成任務為導向而不是達到合同目的為導向。估我們初步的估算,各部門或子公司提交的合同文本中,真正涉及法律問題的並不多,不到20%,而表述問題、邏輯問題、操作性問題等在80%以上。

總之,在我們法律事務部這一年來接觸到的合同中,從我們法律事務部的角度分析,確實存在諸多的問題,除上述羅列的問題外,尚有合同的管理方面的問題及我們法律審查過程中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我們在日後的工作中需要改進和日益完善的。

以上闡述由於我們學識及其他條件的限制,有不當之處,請不吝指正。

法律事務部

[合同法律審查問題集錦]

怎樣審查合同 篇二

怎樣審查合同

應屆畢業生合同範本網告訴大家怎樣審查合同

幾類常見合同的審查

(一)買賣合同

1、注意審查對合同項下標的的描述,應當有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或總價),

2、交貨條款:交貨時間、地點。

3、付款方式:應注意審查付款條件。

4、驗收:應注意驗收與付款的銜接問題。

5、運輸條款:應注意審查運輸費用的承擔、運輸和交貨條款的銜接。

6、包裝:注意審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裝要求。

7、檢驗條款:第4項所列明的驗收條款是基於通信類產品、設備往往需要在安裝、調試後經過試運行方可確定產品或設備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類產品和設備的買賣合同中與付款相掛鈎的往往有初驗、終驗等條款。而此處檢驗條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條、158條規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貨時的檢驗,對此應掌握《合同法》第157條、158條的規定。

8、安裝、調試、初驗、試運行和終驗條款應注意各個環節的銜接幾各環節的處理和對下一環節的影響。

9、培訓條款:注意培訓費用、培訓內容的約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點和保修期內故障的處理。

11、索賠和違約責任:有關違約責任及賠償並不一定僅出現在索賠和違約責任這一專章條款中,可能散見在各個條款中,因此在審查違約責任時應注意前述各條款的內容中是否存在出現違約的情形,如果在相關各方義務的條款(如保密條款)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則應在違約責任專章中有所約定。對於違約責任部分,可以列一個帽子條款,將各種違約情形籠統的約定在一個條款中,如: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的承諾、保證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注意審查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

13、不可抗力條款應注意對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規定的一致。

對於買賣合同,應當掌握合同法關於分期付款買賣、適用買賣、憑樣品買賣的特殊規定,尤其是對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規定,這與違約責任有密切關係。

(二)建設工程合同(工程類合同)

1、這類合同特別要注意審查合同總額或稱工程總價和款項支付條款之間的聯繫,別要注意是否有對工程款的審計的條款,

有些合同在工程概況條款中約定了合同總額,該數額是確定的,但在付款條款中又約定了經審計後再付款,顯然,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相互矛盾的,因當在合同總額中寫明是暫定數額,具體款項案審計結果確定。

2、工程類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與合同的相關條款的一致性。

3、竣工驗收條款和付款條款是緊密聯繫的,因此要注意審查竣工驗收條款。此外,竣工驗收又關係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違約責任的約定,特別要注意到工期延誤、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無法驗收時的違約責任等。

5、對於經過招投標程序的,還需要審查有關的招投標文件與合同約定是否相符。

(三)租賃合同

1、注意《合同法》對租賃期限的特別規定(《合同法》第214、215條),這是租賃合同審查的重點之一。

2、對於出租方對租賃標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權利。鑑於審查合同時缺乏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對於其享有對租賃標的的完整權利作出承諾,並在違約責任條款中明確若出租方違反該承諾保證的。,視為出租方違約。出租方對租賃標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權利,往往影響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審查時應當特別注意。

3、租賃標的的維護問題,《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原則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可以約定,因此在審查合同時應注意是否由關於標的物維修的特別約定,如沒有,在維修義務屬於出租方。

4、租賃合同中如有轉租條款的,應審查是否明確轉租需經出租人同意。此外,應根據情況提示轉租的法律後果,及承租人度於租賃標的的毀損滅失仍應向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5、一部分合同採用的名稱是《租賃合同》,但通讀合同全部條款後會發現,改合同實質上是一個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有專門的規定,因此熟悉這些規定才能對融資租賃合同進行全面審查。同時,對融資租賃合同,通常宜採用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分別進行約定,因此應注意兩份合同的呼應一致。

6、違約責任方面,應注意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標的,交付的租賃標的有瑕疵(包括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等方面)的違約責任,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違反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標的、擅自轉租、擅自改善租賃標的等方面的違約責任。

(四)業務合作類合同

施工圖技術審查合同 篇三

合同審查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編號:_________________法專字第號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願聘請

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個月。

2、委託事由

甲方因徵地拆遷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工作內容

就徵地拆遷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徵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徵地拆遷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徵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徵地拆遷有關的談判。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並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別約定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相關責任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概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並通知對方。

7、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正(¥),於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附則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後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審查的注意事項 篇四

發包人:

審查人:

發包人:

審查人:

發包單位委託審查機構承擔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2重慶市建委關於轉發《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發[]211號);

1.3 政府有關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初步設計批覆文件(含規劃、消防、人防、環保、節能、安全衞生等)。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

2.2 工程建設地點:

2.3工程類別:(房建/市政規模 米 ;

2.4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範圍: 查;

第三條 審查的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對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等內容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1 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原則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3.2 抗震、消防、節能、環保、安全衞生、人防、無障礙設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3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4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3.5設計企業和註冊人員資質及證章是否符合規定;

3.6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第四條 發包單位應及時向審查機構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表一

第五條、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應向發包單位交付下列資料及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表二

第六條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6.1 本工程審查費按建築面積單價:2.5元/m2計算,總額為共計 元(即 圓)整人民幣;

6.2 雙方合同生效後預付審查費 40 %計

6.3 審查機構提交審查合格書時,發包單位向審查機構付清全部審查費。

第七條 發包單位、審查機構責任:

7.1 發包單位責任:

(1) 發包單位應對報送審查機構的審查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發包單位不得要求審查機構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審查,如因弄虛作假而產生的後果由發包單位承擔。

(2)審查機構提交合格書後,發包單位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建設工程結構作重大修改、工程質量監督部分認為應對修改進行重新審查,造成審查機構重新審查時,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按審查機構所耗工作量向審查機構增付審查費;

(3)發包單位因工程規模、功能變化需要重新進行審查,應報原批准部門同意,並提交批准部門同意修改、調整的批文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審查,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條款。

7.2 審查機構責任:

( 1 )審查機構應當根據國家與市(地方)有關的法規和有關規範、規程、標準及強制性標準,認真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審查職責。建設工程經施工圖審查合格後,仍有違反工程強制性標準,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審查機構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2 )審查機構應當在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資質及類別範圍內進行施工圖審查,對超越審查資質及類別範圍審查造成建設工程審查合格書無效,給建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審查機構應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及工程延誤所造成的間接損失的責任;

(3)審查機構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發包單位提交的圖紙及經濟技術資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發包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和金額向審查機構支付審查費。若超期延誤支付,按每個工作日承擔審查費總額 0.5違約金;

8.2 審查機構由於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約定的。審查資料交付時間,若超期延誤按每個工作日承擔審查費的 0.5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9.1 本合同在履行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單位、審查機構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後即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審查人份。

發包單位名稱:(蓋章) 審查機構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法律審查問題 篇五

審查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事項:

一、協議書部分:

1、內容填寫是否齊全清楚;2、章印是否齊全清楚;3、合同總價款大小寫是否一致;4、對方開户行帳號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是否填寫正確;5、承包範圍界定是否清楚;6、質量標準是否明確:合格、優良等。

二、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依法批准立項,違反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對承包人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業是否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及經營資格;3、審查承包企業招投標手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

三、工期、質量約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説,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並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哪些手續、簽署哪些文件。(2)雙方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3)工期延誤:在合同文本通用條款中列出了工期延誤時應予以順延的原因,承包人在工期順延情況發生後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2、質量:(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 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2)是否明確隱蔽和中間驗收雙方的義務及驗收程序。 合同審查

第一步 形式審查

(一)將合同文件本身分為三部分:

開頭(合同名稱、編號、雙方當事人)

正文(第一條至最後一條)

簽署部分(即雙方簽字蓋章和簽署時間)

形式審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備這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否

完整,是否有前後矛盾的地方。常見的錯誤有:當事人名稱不一致、不完全、錯誤或矛盾,合同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時間簽署前後不一樣,地址、法定代表人錯誤等。

(二)形式審查還要看是否附有對方營業執照、其他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託書等相關材料。看相關文件之間內容是否有矛盾之處。

第二步 實質審查

主要是對合同正文的審查,這是合同最關鍵的內容,包括:

一、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

二、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嚴重損害本單位利益;

三、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嚴重隱患、陷阱。合同條款是否完備的審查標準,以買賣合同為例

1、雙方名稱或姓名和住所列明當事人的全稱、地址、電話、開户銀行及帳號。

2、標的 動產應標明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等;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勞務、工作成果等描述要準確、明白;不動產應註明名稱和座落地點。

3、數量 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規定。

4、質量 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要明確標準代號全稱。可能有多種適用標準的,要在合同中明確適用哪一種,並明確質量檢驗的方法、責任期限和條件、質量異議期限和條件等。

5、價款或報酬 合同明確規定價款或報酬數額、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

6、履約期限、地點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體明確,地點應冠以省、市、縣名稱,交付標的物方式、勞務提供方式和結算方式應具體、清楚。

7、違約責任 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賠償金數額或具體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選擇訴訟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為爭議解決方法,不要出現既由法院管轄又由仲裁機構裁決,也不要出現“由法院管轄或者仲裁機構仲裁”的條款。約定通過訴訟解決的,還可以約定管轄法院;約定由仲裁機構裁決的,應寫明具體仲裁機構名稱。在選擇時盡選擇本地法院或仲裁委員會管轄,以便於更好地維護本單位利益。

9、合同生效條款 一般應當寫明:“合同自合同雙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還應當寫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對於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批准或者登記後生效的,或者合同約定須經公證等生效條件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0、清潔文本條款 合同中應當寫明:“本合同正文為清潔打印文本,如雙方對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圖形,除非經雙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在簽署過程中,應注意:當合同中有清潔文本條款時,合同中的所有條款文字與數字(簽署人簽字、時間簽署與蓋章除外)均應當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簽字過程中出現合同正文裏有手寫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寫的情況存在。

[合同審查的注意事項]

合同審查法律意見 篇六

致: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我單位擬以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名義與____________單位簽訂關於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單位法律事務機構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合同對方主體資格審查

經我單位審查,合同對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義務,具備簽訂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二、合同項目合法性審查

經我單位審查,本合同項目屬合同對方所有,該項目已通過必要的審批並取得相關證書或證明,不存在影響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損害集團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標手續合法性審查

經我單位審查,本合同的招投標手續合法,中標有效。

四、合同條款合法性、合理性審查

經我單位審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簽訂合同前通過談判消除的問題,並且有可能導致集團公司利益受損,需要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化解,現分述如下:

(一)協議書部分

1、協議書第____條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約定存在的問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條約定可能導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後果。經我們研究,制定的預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二)專用條款部分(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驗收、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補充條款)

1、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約定存在的問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條約定可能導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後果。經我們研究,制定的預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三)保修協議書部分

1、協議書第____條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約定存在的問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條約定可能導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後果。經我們研究,制定的預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

……

五、合同爭議解決條款審查

經我單位審查,合同雙方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是________(訴訟、仲裁),訴訟管轄地選在____。選擇的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們認為該爭議解決方式不違反民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的相關規定,有利於維護集團公司權益。

六、審查結論

綜上所述,本合同主要內容合法公平,無文字錯誤,不存在嚴重違法和可能危及集團公司重大利益的情形。在協議書、專用條款(包括: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驗收、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補充條款等部分)、保修協議書部分,除本意見書列明的問題外不存在其他合法性、合理性問題和可能導致集團公司利益受損的問題。我們認為合同雙方主體資格合法,合同內容符合合同法的規定,我單位針對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已制定了有效的預防和化解措施,該合同已具備簽訂的條件,請集團公司審查並同意辦理簽約手續。

審查單位:______法律事務部(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審查法律意見 篇七

公司領導:

我們對公司擬定的20xx年勞動合同初稿進行了認真的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見:

一、關於公司20xx勞動合同初稿第十一條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為其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

1、合同期內員工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被公司開除的,乙方應返回甲方為其支付的全額社會保險費用,並按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2、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乙方應返回甲方為其支付的全額社會保險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因此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對用人單位的強制性規定,以員工未滿合同期限辭職或被開除,而要求員工返還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無法律依據。因此,建議此條款予以刪除。

二、關於公司20xx勞動合同初稿第十七條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相應賠償:

1、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新增內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款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規定,但當員工出現解除的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但不是員工出現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導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對員工承擔違約責任僅限定在保密、培訓、競業限制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對員工設定違約責任。其次,20xx公司勞動合同設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同樣在合同中應該增加和明確員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這一條款,這樣體現雙方權利和義務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建議增加以下內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關於公司20xx勞動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條所述:

1、請病假需提供社區診所級證明或事後補充相關就醫證明,3天及以上病假需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病假工資扣除額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執行;2、事假需按公司流程報甲方主管人員確認方可,事假原則上不允許超過三天,三天以上按雙倍工資扣除,無特殊情況下不允許請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事假工資扣除額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公司20xx勞動合同初稿約定員工原則上請假不超過3天,但在現實生活和工作中,由於種種因素員工請假超過3天的情況並不罕見,如果以3天假期為限,超過3天假期扣雙倍工資,有違常理。因此建議內容調整為:、、員工因事請假,假期工資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每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資。

四、關於20xx勞動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條所述:乙方參加甲方統一安排的培訓應與甲方簽定培訓承諾函,參加培訓一年內不得離開公司,若違反此規定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雙倍的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建議調整為: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應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離開公司,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五、關於20xx公司勞動合同初稿第九條所述甲方發放薪酬時間為每月8日,其中績效考核工資等變量工資在每月15日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推遲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部1994年12月6日)第七條規定,建議修正為: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勞動合同初稿多處出現“處罰”表述,處罰是一種行政行為,而勞動合同的締約雙方的資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為處罰。建議表述為處理。

七、20xx公司勞動合同初稿中多處出現“按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故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書應作為合同的附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對勞動者無法律約束力。故此建議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書須有勞動者簽字確認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見,請予考慮。

法律事務部:xxx

審查人:企業法律顧問:xxx

法務專員:xxx

20xx年xx月xx日

如何審查裝修合同漏洞 篇八

(一)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製濫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筆”。

(二)在合同中必須註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三)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於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於用户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知識延伸:怎樣查看房屋裝修合同的設計圖紙

1、圖紙的比例: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圖紙,設計師畫的'可能是一個很漂亮的造型吊頂, 可是現場製作出來以後,與設計相差甚遠。其原因就是設計師沒有按照設計圖紙來做施工圖。 所以,一張設計圖紙必須按照嚴格的比例來製作。

2、詳細的尺寸:有些設計圖紙由於設計師沒有在準備施工的現場作認真細緻的測量, 所以很多尺寸在設計時有遺漏,尤其是一些關鍵尺寸如果在設計時沒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 時產生設計與施工脱節的情況。

3、項目選擇的材料:一份家裝報價的基礎是工程的做法以及所使用的材料,所以,在 設計圖紙上應該標註出來主要材料的名稱以及材料的品牌,這便於今後施工人員依照圖紙施工。

4、標註製作工藝:在施工圖紙中標註必要的製作工藝是為了約束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 中偷工減料,保證消費者得到一個與合同相符的質量保障。

如何審查一份合同 篇九

合同審查是律師特別是公司法律顧問的常規任務之一。那麼,律師是如何審查一份合同的?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律師特別是公司法律顧問的常規任務之一。

合同審查的過程,其實是法律知識與經營業務知識的碰撞與融合,合同審查最大的忌諱是埋頭審查書面合同文件,不顧其他。

拿到一份送審合同,一般是按如下三步進行:

第一步 形式審查

(一)將合同文件本身分為三部分:

開頭(合同名稱、編號、雙方當事人和鑑於條款)

正文(第一條至最後一條)

簽署部分(即雙方簽字蓋章和簽署時間)

形式審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備這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後矛盾的地方。

常見的錯誤有:當事人名稱不一致、不完全、錯誤或矛盾,合同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時間簽署前後不一樣,地址、法定代表人錯誤等。

(二)形式審查還要看是否附有對方營業執照、其他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託書等相關材料。

看相關文件之間內容是否有矛盾之處。

第二步 實質審查

主要是對合同正文的審查,這是合同最關鍵的內容,包括:

一、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

二、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嚴重損害集團公司利益;

三、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嚴重隱患、陷阱。

合同條款是否完備的審查標準,以買賣合同為例

1、雙方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列明當事人的全稱、地址、電話、開户銀行及帳號。

2、標的。

動產應標明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等;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勞務、工作成果等描述要準確、明白;不動產應註明名稱和座落地點。

3、數量。

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規定。

4、質量 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要明確標準代號全稱。

可能有多種適用標準的,要在合同中明確適用哪一種,並明確質量檢驗的方法、責任期限和條件、質量異議期限和條件等。

5、價款或報酬。

合同明確規定價款或報酬數額、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

6、履約期限、地點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體明確,地點應冠以省、市、縣名稱,交付標的物方式、勞務提供方式和結算方式應具體、清楚。

7、違約責任。

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賠償金數額或具體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選擇訴訟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為爭議解決方法,不要出現既由法院管轄又由仲裁機構裁決,也不要出現“由法院管轄或者仲裁機構仲裁”的條款。

約定通過訴訟解決的,還可以約定管轄法院;約定由仲裁機構裁決的,應寫明具體仲裁機構名稱。

9、合同生效條款。

一般應當寫明:“合同自合同雙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還應當寫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對於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批准或者登記後生效的,或者合同約定須經公證等生效條件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0、清潔文本條款。

合同中應當寫明:“本合同正文為清潔打印文本,如雙方對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圖形,除非經雙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

”在簽署過程中,應注意:當合同中有清潔文本條款時,合同中的所有條款文字與數字(簽署人簽字、時間簽署與蓋章除外)均應當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簽字過程中出現合同正文裏有手寫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寫的情況存在。

其中,前8項是《合同法》第12條列出的內容。

合同審查時重點關注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嚴重損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條款內容是否合法,其實就是要審查合同條款或者內容是否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構成無效的情形。

在這裏,熟悉相關合同法條文是最起碼的要求。

合同條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審查時沒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認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駕馭能力也是相當重要的。

第三步 溝通、參照

一般的合同,經過第一步、第二步的審查,一些初級的問題都能予以解決。

為防止審查出現重大遺漏和差錯,做好第三步就顯得十分必要。

溝通――指的是與合同經辦人、起草人甚至對方進行溝通,就合同談判、協商及合同目的等內容進行交流,合同條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條款,也需要他們作出明確的解釋和説明。

參照――找到與所審合同相關的國家合同示範文本、行業推薦的示範合同文本、企業的合同範本等,對照在條款和內容上有何重大差別,分析或者詢問原因。

――也就是尋找法律依據。

在合同審查中,一定要對照合同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判斷送審的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應當怎樣修改,需要尋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依據和經濟依據。

審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總則和分則對該合同的專門規定;審查無名合同,更是要審慎行事。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

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

對於超過一頁的合同,還應當加蓋騎縫章。

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2、合同附件。

要注意合同有無附件以及附件與主合同的關係,審查附件的內容是否與主合同一致。

相當多的合同其附件的內容是非常重要的,應該按照主合同予以同等對待。

3、簽約時間。

合同落款處應當有簽訂的具體時間,這關係到合同生效的時間以及其合同履行期限的確定等問題,不可小視。

提醒簽署合同領導和授權代表,簽字時留下時間這個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一份好的合同應該是:目的正當,內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權利與義務關係均衡,具有可操作性,並且結構合理,體例適用,此乃律師追求的目標。

[如何看待德勤對360的重點審查?]

工程施工圖審查合同 篇十

20XX 年,公司法律事務處圍繞公司“提振精神轉作風,優化升級保增長”的總體工作方針,認真履行職責,全面開展各項法律事務,進一步推進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較好地發揮了對企業生產經營的服務和保障作用。

總結如下: 一、全面風險管理和體系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2012 年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將全面推動全面風險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融合,推動風險評估常態化,並檢查風險管理工作成果。

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公司積極推進全面風險管理系統建設,爭取早日實現上線運行。

主要完成了以下幾項工作: 穩步推進全面風險管理機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體系建設。

2012 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團辦 251 號文、中葛集團辦223 號文印發的《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要求,制定了《水電公司全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和《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確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執行的操作辦法,逐步形成管理機制和體系建設,同時配合集團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按要求開展相關風險管理工作。

今年公司用將近兩個月的時間將公司機關十五個部門的流程數據,包括流程圖、風險控制數據、風險數據庫、控制文檔等信息 上傳系統。

並按集團要求,向公司總部機關各處室收集並上報了《公司 2011 年度風險事件調查表》、《2012 年度公司層面風險識別調查表》等風險評估和識別信息。

在總結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高質量完成並及時報送了《公司 2012年全面風險管理報告》。

5 月份集團公 司組織了全面風險管理與內控理論和實務培訓,公司分管領導和法律事務處負責人蔘加了培訓。

此外,就係統建設管理員等角色管理配套、資料對接等都進行了溝通,保持系統上下對接,信息更新。

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情況 公司根據機構與人事調整情況,確定法律事務處作為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及時調整了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小組辦公室設在法律事務處,有 4 人專、兼職負責全面風險管理工作。

總部機關各職能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都配置了風險管理領導和兼職管理員,積極開展本部門的風險管理相關工作。

同時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點項目部均相應配置兼職風險管理領導和人員, 風險評估常態化工作 公司嚴格按照集團要求,開展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公司職能部門層面風險收集等,集中開展風險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對重大風險與重點風險領域進行風險評估,彙總風險信息並及時向集團反饋。

對於重點領域風險、較普遍性風險, 及時予以總結、整理,發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務處利用公司召開在建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會等大型會議平台,將階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約中應注意的相關風險”、分包合同簽訂模式及應注意的問題等風險整理、評估成果,在會議上交流學習,對工程項目管理中出現和暴露的重大風險及時進行廣泛警示宣傳,並彙編入會議交流材料供各單位工程管理人員借鑑。

在建工程項目風險防範實施情況 公司轉發了《集團公司在建工程項目風險防範指導意見》,用於指導公司在建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工作。

該指導意見基本涵蓋了工程項目各階段和環節的重要風險,適合建築施工子分公司實施。

為加強和推進集團指導意見在公司實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風險管理暫行 辦法實施細則》中作了專章規定,以保障指導意見的貫徹實施和發揮作用。

公司總部機關各工程項目監管部門,在制定和修訂項目管理制度時,都注意貫徹落實指導意見。

公司法律事務處為使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滲透到工程項目,以項目管理為對象,防範工程項目失控風險,研究制定了《水電公司工程項目失控風險法律監控辦法》,採取日常監控加重點監控措施,對項目從投標籤約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個階段進行全過程監控和重點監控,通過開展各項法律監控工作,跟蹤監督重點項目和重大風險,及時從 法律角度提出規範項目管理和防範項目風險的意見、建議及措施,幫助和協助分公司、項目部解決實際問題,防止項目發生管理混亂和失控的風險。

工程管理處針對公司在建項目數量迅速增多、規模做大後因外協隊資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員緊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隊出現素質實力差、不講誠信、扯皮鬧事增多、分包隊管理失控風險凸顯的問題,制定了《工程項目勞務分包隊伍監控管理規定》,從切實提高對分包隊的掌控力出發,對分包商的選擇、引進和使用等環節進一步作出了延伸規定和源頭把關責任,使這個重大風險的防範增強了制度保障。

、風險管理文化宣傳和培育。

通過例會討論、有關會議、合同評審等形式和途徑,加強風險管理文化宣傳,增強各級人員的風險管理知識和風險意識教育,樹立 “控制風險就是創造效益”的觀念,逐步培育風險管理文化。

二、法律審核把關更加嚴格,法律風險防控進一步加強 、“三項法律審核”進一步落實,審核把關更加嚴格。

根據上級關於企業經濟合同、規章制度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全面實現 100%的要求,公司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把相關業務管理流程化,逐步納入公司統一開發的管理平台,利用現代網絡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統 實現在線辦公,使經濟合同、管理制度、重大決策 的法律審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項的辦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務已基本實行系統辦公,在制度化的基礎上實現系統化、程序化、規範化。

從而大大減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層單位在報審工作方面的隨意性,強化了監控能力。

在合同審核工作中,法律事務處注意統一標準,嚴格要求,對每一份合同從合法性、嚴謹性、完備性、風險性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並加強內部協作、把關及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處理審核中發現的問題,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審核工作。

截止目前,共審查承包、分包、標前合作、材料委託採購、保險等各類合同、協議總計 396 份,其中承包 136 份、分包合同137 份,分包策劃 90 份,其它合同協議 32 份。

在審查修改的同時,還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強風險預控的法律意見和建議,積極從源頭上加強法律風險防範工作。

、加強合同範本改進,進一步推進合同標準化工作。

當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規範化、標準化及系統化上已取得較大進展,使合同管理不斷得到強化。

在合同標準化建設上,集團和公司已制發和推廣國內國外使用的分包、採購、租賃、合作等系列合同範本,在規範合同、防範合同風險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經營工作發展變化和使用中發現的。問題,需要不斷結合實際加以改進。

我們在合同審核過程中適應管理型項目等經營需要,加強了勞務分包、委託採購等合同範本條款存在問題和不足的收集改進工作,並參與上級 部門制定統一標前合作協議文本的研討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廣使用集團公司已形成的國際國內四個標前合作協議文本,使以前不夠統一、規範的標前協議簽訂行為得到有效監管,強化市場開發領域風險防範。

、推廣運用信息系統,進一步規範法律事務管理。

公司法律事務管理信息系統已投入運行。

由於公司同時開發運行新的辦公 OA 系統,部分功能重合,集團公司要求我們將法律事務管理信息系統融入到公司 OA 系統中運行,部門就相關事宜與總辦及集團信息中心做了聯繫和溝通,技術上可以實現,但將導致系統更復雜,運行故障也會增加,就相關情況向集團法務部作了彙報。

當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務已基本實行系統辦公,規範業務流程的同時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按要求辦理好公司新辦公 OA 系統有關法律事務業務的同時,也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工作,確保資料及時更新和上報,以滿足工作需要。

三、加強糾紛防控和處理,切實維護企業權益 、公司糾紛管理情況良好。

通過積極化解糾紛,做好案件防控,降低發案率。

公司法務部門按照糾紛報告和預防、處理制度要求,對各單位及項目部出現的爭議、糾紛苗頭加強監控和指導,落實防範和處置措施,及時化解或妥善處理 了多起糾紛隱患,把糾紛消滅在未然之時,防止釀成嚴重後果和發生過多訴訟案件,形成訟累,影響公司良好的經營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