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留學中介合同
今年1月的一天,正在美國nbc公司(全國廣播公司)華盛頓分局實習的王卉,接到了密蘇里新聞學院一位教授的電話,教授告訴她:由於她在讀研期間表現突出,已獲得白宮記者協會獎學金。
自讀幼兒園開始,各類大大小小的獎項,王卉已記不清拿過多少次了。因此,她聽到這個消息後,並沒有表現出特別的興奮。
4月中旬的一天,教授再次通知王卉:頒獎典禮定於5月9日晚在華盛頓希爾頓飯店舉行,美國總統奧巴馬將親自出席並接見獲獎者,請她好好準備一下。教授還非常認真地説:“獲得白宮記者協會獎學金是一個很大的榮譽,能得到總統先生的接見,這是多少學生夢寐以求的事,見到總統先生後千萬不要緊張啊!”
王卉高興得一夜未睡。奧巴馬是美國總統,王卉每天都能從電視中看到他頻頻出席各類公務活動的新聞。現在,自己作為一名普通的中國留學生,竟然能有機會與總統零距離接觸,她有點不敢相信。
消息傳開後,老師和同學紛紛向王卉表示祝賀。遠在長沙的父母接到王卉的電話後,同樣高興不已。那天該怎麼打扮,該穿什麼衣服,甚至該説什麼話,母親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議。 “別急,馬上輪到你了”
身材苗條的王卉,平時不論穿什麼衣服都顯得大方得體。但
為了見奧巴馬,她還是精心準備了一番。
王卉聽從母親的建議,穿上了那套從家裏帶至美國的桃紅色中式旗袍。這套旗袍是母親幫她在長沙的一家商店挑選的,如果不是出入重要場合,她是很少穿的。當她在住處試穿旗袍時,室友看得眼睛都直了:“王卉,這套旗袍簡直是為你量身訂做的,相信你能給總統先生留下難忘的印象!” 5月9日傍晚,王卉步入希爾頓飯店,和另外100多名新聞界的精英被工作人員召集到貴賓室,等待奧巴馬的接見。這些精英人物中,既包括白宮記者協會獎學金的獲獎人員,也有美國普利策新聞獎的獲獎者和好萊塢當紅影星。
晚上7時許,奧巴馬伕婦在一羣人的陪同下走進了貴賓室,大夥立即圍了過去並鼓起掌來。
奧巴馬和夫人米歇爾分別站在兩個地方,與大夥進行現場交流。王卉極想得到與奧巴馬面對面交流的機會,可身材嬌小的她很難來到奧巴馬跟前。趁一個男生從裏面走出來時,王卉快步擠了進去,站到奧巴馬的面前大聲説:“總統先生,您好!”奧巴馬立即注意到了王卉,主動握住她的手説:“別急,馬上輪到你了。”期間,先後有幾個人走過來和奧巴馬打招呼,但奧巴馬一直緊握着王卉的手沒有鬆開。
王卉湊到奧巴馬的耳邊,用非常標準的英語説:“總統先生,我來自中國,在密蘇里新聞學院讀書,此次有幸獲得白宮記者協會獎學金??”
“見到你非常高興,歡迎你來到美國學習,祝賀你獲得白宮記者協會獎學金,你真是太棒了,你父母一定很為你驕傲??”奧巴馬用熱情隨和的口氣和她交談着。
緊接着,王卉又見到了奧巴馬的夫人米歇爾,並與她進行了親切的交談。米歇爾對她的獲獎表示祝賀。
隨後,白宮記者協會在宴會大廳舉行了盛大的頒獎典禮,王卉和其他獲獎者走上頒獎台,奧巴馬伕婦一一與獲獎者握手、擁抱併合影。3000多人見證了這激動人心的一幕。
是美國某知名教育集團做的上海和北京教育市場調查的部分內容,為內部資料。是在該集團實習的員工發到網上的。是最全面最真實的上海和北京美國留學中介排名。對學生找上海和北京美國留學中介很有幫助。
上海及周邊地區
知名度排名:(滿分5分)
1. 中智留學(5)
2. 美勤留學(4.1)
3. 中鋭留學(3.2)
4. 上教留學(3.1)
5. 東方留學(3.0)
專業度排名:(滿分5分)
1. 美勤留學(4.9)
2. 伯樂留學(4.4)
3. 中智留學(4)
4. 華僑留學(3.4)
5. 學美留學(3.3)
錄取滿意度排名(滿分5分)
1. 美勤留學(4.2)
2. 上教留學(4)
3. 太傻留學(3.9)
4. 學美留學(3.2)
5. 中智留學(3)
第二篇:留學中介合同
倫敦市長鮑里斯·約翰遜(boris johnson)提出新設立一種“倫敦簽證”,方便全球各地有才能的技術專家和時尚設計師在英國首都找到工作。
這一計劃已上報英國內政部(home office)。倫敦市政廳試圖以此扶持初創科技企業和時尚工作室,這些企業目前苦於應對官僚程序和簽證政策收緊的高成本。維基百科(wikipedia)創始人吉米·威爾士(jimmy wales)上週在倫敦的一個科技節上表示,如果倫敦希望和硅谷爭奪印度和中國的頂尖人才,那麼英國簽證必須“走得更遠”,“更易獲得”。
根據提議,倫敦市政廳每年將獲得政府現有的1000個“特殊人才”簽證名額中的100個。這種簽證專為世界一流的科學家、藝術家和演藝人士而設。 然後,市長辦公室將與科技城(tech city)、英國時裝協會(british fashion council)和倫敦設計節(london design festival)合作,選擇出最優秀的申請者,為他們提供官方支持,方便他們入境。 約翰遜説,此舉是為了讓倫敦吸引到“最優秀和最聰明的人”。“這為硅谷精英和北京的時尚先鋒發出了清楚的信號:他們應該來倫敦開拓新創意,創建新企業,置身於這個全球人才中心。”這是美國某知名教育集團做的上海教育市場調查的部分內容,為內部資料。是在該集團實習的員工發到網上的。不同於媒體按贊助費廣告費給的評比標準,是最全面最真實的上海美國留學中介排名。對中國學生找留學中介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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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智留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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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東方留學(3.0)
專業度排名:(滿分5分)
1. 美勤留學(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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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教留學(4)
3. 太傻留學(3.9)
4. 學美留學(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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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付款:
受託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
公司註冊號碼:201414442g
註冊國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電話:0065-91016629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稱,(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
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託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受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 替委託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 替委託人申請學生簽證
3 幫助委託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託人來新加坡的時候接飛機
5 幫助委託人熟悉學校環境
6 幫助委託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託人義務
第五條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申請入學
1.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
續。
3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條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九條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條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
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應向委託人收取中介服務費,並協助追回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受託人未能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五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受託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可以自行銷燬。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
明。
第二十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受託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1111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大連市開發區育龍外語學校 地址:開發區遼寧街52號正源福地a座3樓
聯繫電話: 0411-87538787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國家)留學,自願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中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5、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户籍)。
6、甲方告知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結果。
7、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8、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2、甲方向乙方介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
3、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了為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4、擬定乙方委託的留學申請在年月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5、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中介服務內容。
6、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1、確認本合同委託事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中介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
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5、乙方如已獲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境外服務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由乙方自行(或甲方協助)乙方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費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於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5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入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1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3、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於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籤而被拒籤;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籤;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籤)或入境批准文件後,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絕入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的。
4、甲方應按上述退款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並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5、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退費事宜,有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後,即視為甲方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七、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八、特別條款
1、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已仔細閲讀,並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其內容。
九、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週歲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簽署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第五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出 國 留 學 特 別 告 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根據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簽發的第五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簽訂合同時使用。申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閲讀以下內容:
一、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於特許服務行業,從事該行業的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證書》,按規定繳存備用金,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
二、本中心承諾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為申請人提供規範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三、申請人必須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
四、申請人在簽字前應仔細閲讀合同,並應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條款。特別應對合同第五條——“退費規定”全面理解。一旦簽約,雙方將完全按所籤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本中心特別提示申請人注意以下幾點:
1、發放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是申請人申請留學的前往國家或地區政府獨立行使的權力。雖然申請人得到本中心在簽證方面的指導,並具備了簽證的條件,但獲得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並仍然存在不能獲得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的可能性,從而影響申請人的入學時間和學習安排。因此,申請人在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之前,切勿輕易變更個人目前就學或就業狀況,不要隨意動用所提供的經濟擔保資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經濟行為,同時應避免使(領)館調查時出現與原申請材料不符的情況,以免簽證申請失敗引起損失。
2、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在本中心指導下滿足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或申請留學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要求而導致留學手續無法辦理時,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申請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的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生的一切後果應由申請人自負。本中心為申請人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申請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錢款時,必須直接在本中心的財務部門向財務
人員(本公司的諮詢顧問、合同經辦人等除外)繳付或匯入本公司指定的開户銀行帳號,並收取本公司開具的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合同履行完畢,應將該收據換成蓋有本中心財務專用章、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章的發票,並應認真核對本中心發票專用章和內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員都無權以個人名義或違反本條規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義收取或代收取包括報名費、學費在內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何疑慮,申請人可直接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繫、核實。
5、如果申請人由於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
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簽發給申請人有條件的專業課程錄取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達到校方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後,方可進入該校專業課程學習。在這段規定的時間內由於申請人自身原因,無法達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終獲得入學資格時,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
6、申請人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申請人申請的簽證(預籤)或入
境批准文件後,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學院校或專業,若自行變更入學院校或專業引起的一切糾紛及經濟損失由申請人自行處理和承擔。
7、申請人在展望留學前景時,應充分估計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難,從
而確立應有的風險意識。申請人自費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深造,出國前應做好相應的物質準備和思想準備,出境後應自覺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
8、本中心對申請人入學以後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為院校與學生之
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糾紛負責。
9、申請人入學後應努力學習,如因學習成績不合格或其它不能獲得相應證
書,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
10、申請人獲得簽證或入境許可文件後,該國家或院校發生的任何變化是本
中心無法預測的,本中心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國家)(院校外文名稱)留學,自願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中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賬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並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了為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託的留學申請在月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後,在(領)館遞交簽證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於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中介服務內容。
8、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1、確認本合同委託事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中介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並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五條第3項規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
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已獲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境外服務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費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於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籤(本合同第五條第四項(3)—(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5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入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2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於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並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
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籤而被拒籤;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籤;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籤)或入境批准文件後,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絕入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的。
5、甲方應按上述退款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並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退費事宜,有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製作虛假文件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後,即視為甲方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1、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已仔細閲讀,並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一、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週歲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簽署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