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競聘或述職相關事宜的實施細則
2022年競聘工作即將進入現場競聘階段,為更好落實本項工作,保障競聘工作有序、順暢開展,特安排如下:
一、競聘具體時間、順序
(一)2021年12月15日-16日,競聘崗位進行現場競聘,按照財務中心財務經理、銷售中心副總經理、銷售中心總經理、集團副總裁順序進行;職能中心崗位述職,按照中心總經理、中心副總經理及部門經理順序進行。
(二)2021年12月18日-19日,銷售條線述職,按照先銷售中心部門經理後督導部地區總經理順序進行。
二、公示期調整
公示期統一調整為2天。
説明:為確保員工代表隊伍的公平性,員工代表由活動考評組織臨時選定,並於競聘前通知。評審團成員需全程參與需評審崗位的現場競聘。
三、現場競聘述職流程和要求
(一)競聘者或述職者進行現場演講;
(二)評審團提問,同一演講者問題不得超過3個,其中督導地區總經理至少提問1個;
(三)評委進行現場提問;
(四)評委進行打分,評審團進行投票,打分和投票均不記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同一人競聘與述職分別進行,時間各為15分鐘;
(二)各中心總經理做好本中心人員競聘組織工作事宜,確保競聘順暢;
(三)地區總經理在競聘環節可線上視頻參與,督導管理部做好相關落實工作,保障競聘順暢。
綜合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