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範文>論文>黨建論文>

優秀傳統文化對新形勢下黨員幹部家風廉政建設的啟示

黨建論文 閲讀(1.69W)

優秀傳統文化對新形勢下黨員幹部家風廉政建設的啟示

優秀傳統文化對新形勢下黨員幹部家風廉政建設的啟示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藴含着豐富的廉政文化,“明鏡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廉政文化進行挖掘、提煉、昇華,讓傳統文化煥發出現代的品質,對當下對黨員幹部家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一、傳統文化中的廉政建設

一)優秀傳統文化對廉政的認識

廉政文化在中華文明史上源遠流長。《周禮》就曾經提出,對官員的考核有六廉,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意思是説一個官員必須具備善良、能幹、敬業、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北宋歐陽修著《廉恥説》指出,廉恥,乃“士君子之大節”,即廉潔與知恥是官員最重要的操守。宋代呂本中撰《官箴》,開宗名義就説:“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明清時期廣泛流傳的36字《官箴》已成盡人皆知的名言:“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則吏不敢慢,公則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國家律法也在制度層面上對官員廉潔從政做了細緻地要求。《唐律·名例律》規定:官吏犯罪,劃分公罪、私罪兩類,並規定了不同的判刑原則。公罪,指因公犯罪。私罪有兩種:一是和公事無關係的違法犯罪,如強姦、盜竊等等;一是利用職權,貪贓枉法或詐取私利等等,雖與公事有關,也以私罪論處。公罪多出於過失,私罪則多由於故意。私罪從重,公罪減輕。關於懲治官吏貪贓枉法,規定頗為嚴格,如,官吏收受、借貸轄區人民的財物、豬羊供饋,為私役使轄區人民,以及接受財物為之請託,都以貪污論罪。這些論述不僅大大影響了歷代官場倫理,而且對中華廉政文化的豐富和發展也產生了重要影響。

二)、傳統的中國式家教家訓中的廉政因子

中華文明的發展傳承,家族文化是一個重要載體。家族文化是一個寶庫,家族的家風家訓是一項重要內容。家族訓誡與家風傳承,是中國社會的特有的歷史和文化現象,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華。對社會而言,家訓家風是凝心聚力、價值傳承的重要載體;對家族而言,家訓家風是延續家運、防範衰敗的有效保障;對個人而言,家訓家風是安身立命、修德潤身的人文底藴。

中國式家訓,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周公告誡子侄周成王的誥辭,流傳至今比較有名的家訓大多出自帝王將相、仕宦之家和士大夫之家,有的可以從各種族譜家譜中找到,絕大多數則是在家庭家族內部口口相傳。

仕宦之家和士大夫之家訓誡子弟都非常重視德行的養成,他們對進入仕途的子弟個人操守方面要求的更嚴格,這裏面就有相當多廉潔自律的教誨:比如,包拯在家訓説道:“後代子孫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貪污財物罪而撤職的人,都不允許放回老家;死了以後,也不允許葬在祖墳上。不順從我的志願的,就不是我的子孫後代。”原文共有三十七個字。在家訓後面簽字時(包拯)又寫道:“希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塊上,把刻石豎立在堂屋東面的牆壁旁,用來告誡後代子孫。”比如,明朝以後,“鄭義門”的子弟在外做官只由家族俸養,不領取朝廷俸祿。《鄭氏規範》對從政族人勤勉廉潔作出了嚴格要求,86條規定:子孫器識可以出仕者,頗資勉之。既仕,須奉公勤政,毋踏貪黷,以忝家法。任滿交代,不可過於留戀;亦不宜恃貴自尊,以驕宗族。仍用一遵家範,違者以不孝論。87條規定:子孫倘有出仕者,當早夜切切以報國為務,撫卹下民,實如慈母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肯惻,務得其情,毋行苟虛。又不可一毫妄取於民,違者天實臨之。88條規定:子孫出仕,有以贓墨聞者,生則削譜除族籍,死則牌位不許入祠堂。開除族籍,死後牌位不準放入宗祠,在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制度家庭中,這是極為嚴厲的處罰,這意味着被整個家族拋棄。當禮義廉恥都融入到們血液的時候,任何法律條文都不再是框框和束縛,講規矩、守紀律只僅僅是一種內在的需要。學習研究古聖先賢的生活智慧與家訓家風,借鑑其中精華,對領導幹部涵養官德、大有益處。

二、新形勢下黨員幹部的家風廉政建設

一)黨員幹部貪腐背後的家風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們綜合評價一名領導幹部,不僅要從其個人的工作表現和道德狀況出發,還要從其家庭成員的一言一行、道德表現來看待。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領導幹部的家風建設。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領導幹部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然而,近年來領導幹部的家風問題凸顯,不容忽視。家風不正已經成為一些領導幹部腐敗問題頻發的重要原因,家風建設已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向。2015 年10 月16 日,中央紀委在對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雙開”的通報中,首次使用了“家風敗壞”這個詞語。通報指出,周本順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夫妻聯手”“父子上陣”“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斂財”……雖然,領導幹部家風不正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概括起來有以下三種典型:

1、姑息養奸型

領導幹部對家屬親屬本該有嚴管約束之責,但現實生活中,父子之情、夫妻之愛、兄弟之道常常讓一部分人失去了原則立場,對家屬子女的胡作非為不管不問,甚至冒着波及自身的風險裝聾作啞、放任自流,等到“氣候”養成,才感歎莫可奈何,悔之晚矣。在南京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季建業七項受賄事實當中,有三項都與家人有關,涉及到他的妻子、女兒和哥哥。他在談到對家人管束不嚴時,曾經坦誠“因為和家屬長期分居兩地,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這個軟肋,對自己的家人發起進攻”。季建業認為沒有大問題。對女兒一味溺愛、遷就,以至於到今天害了自己、害了女兒、害了家庭。”

2、助紂為虐型

“大樹底下好乘涼”“朝廷有人好做官”這樣的封建糟粕,似乎對於當今社會的影響仍然不容小覷。一些領導幹部仍然不懂如何慎待親情,千方百計為己、為家、為親人着想謀利,大搞“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醜陋規則,不是在經濟上“關懷備至”,就是在人事上“加官晉爵”。

3、沆瀣一氣型

與前兩種類型不同的是,這一不正家風影響下的領導幹部不再“被動”,而是向“主動”“主謀”轉變,與品行不端的家屬相互掩映,演繹“權力共享”“家族共貪”家風建設並非一日之功,家風墮落亦非一日而成。腐敗官員的家庭之所以從温馨的港灣淪變為腐敗温牀和“權錢交易所”,説到底是因為家風出了問題。

二)現階段,導致領導幹部家風不正的原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動搖

理想信念是世界觀、價值觀的主要體現,是人生的“總開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家風不正甚至走上違紀違法道路,主要根源還在於忽視了自身的黨性修養和理想信念,進而導致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悄然變異。第一,價值觀扭曲,不是以自身對社會、國家的貢獻大小來衡量人生價值的有無,而是將佔有金錢財物的多少、照顧妻兒親屬的鉅細看成是自己為官做人的意義和價值所在,以致拜金主義橫行,抹殺了對黨紀國法本能的敬畏之情。第二,權力觀異化。一些領導幹部還是把公權充作私器、職權視為特權,“我有你無”的權力在他們手裏淪為取財謀利的手段和工具。第三,親情觀畸變。一些領導幹部總認為“自己事業的成功離不開家人的支持”,就應給家人一點“補償”。於是越過公權與私利、公理與私情的天然鴻溝,處處為妻兒“計深遠”,事事為親人謀福利。

2、家屬親屬的輕薄無行作祟

不良家風的形成,領導幹部當然有責任,但其家屬親屬也概莫能外。生活在一家一族之中,身心不正的親屬子女相互影響、惡性循環,進而形成“人前‘同氣連枝’,獄中‘同病相憐’”的家族式窩案、親緣式腐敗。這些家屬們在官員的貪污腐化過程中往往扮演着以下這些角色:  

第一,腐敗“催化劑”。在圖謀不軌的家屬當中,有的向官員灌輸“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收白不收”等思想;有的私自收受財物;有的不僅不咬耳朵、不扯袖子、不敲警鐘,反而勸其違紀違法,同惡共濟。  第二,貪猥“左右手”。在不良家風的影響下,一些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的特權思想不斷滋生,他們將手握權力的領導幹部視作“搖錢樹”,為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管,自己甘當財物進出的“中轉站”,暗合支援,一起獲利。第三,貪腐“急先鋒”。身為家屬,一些人對於錢財的愛慕、對於權力的狂熱,絲毫不亞於為官主政的領導幹部,他們迫不及待地從幕後跳到台前,成為領導幹部貪污腐敗的“操盤手”。

3、外部環境的監督制約“失靈”

近年來,隨着《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等一系列制度的印發推行,特別是被譽為黨內“刑法”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貫徹實施,讓制度長出了“牙齒”。但很長一段時間來,制度規範的欠缺,社會關注的弱化,使得領導幹部家庭以外的監督制約較為乏力,為領導幹部家風腐敗提供了生存土壤。

第一,制度設置不盡全面科學。審視當前的黨內法規制度,似乎只有《準則》《條例》,以及中組部2011年印發的《關於加強對幹部德的考核意見》等為數不多的制度對幹部齊家治家的問題有所涉及。至於其他黨內法規,對於黨員幹部的家庭家風都沒有明確提及或規定。

第二,監督約束存在薄弱環節。家風一直被認為是領導幹部的“私家小事”。因此,對於領導幹部家風問題的監督,有關部門往往駁不開面子、拉不開情面。此外,對於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家人予以照顧,也是以往常見不怪的潛規則。第三,社會制約不夠精準有力。由於領導幹部財產公示、家庭成員情況公開等實效舉措尚未全面推行,羣眾監督的着力點或發力點還相對缺乏,以致於對領導幹部家風情況的瞭解,往往只能停留於一些街談巷議、市井傳聞,精準性不夠,真實性不足。

三、優秀傳統文化對黨員幹部家風廉政建設的啟示

中國悠久的傳統文化中藴含着豐富的智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

積極借鑑歷史上優秀的家風廉政文化,對於今天進行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當然,今天的社會與古代社會有很大差別。因此,借鑑歷史上優秀的家風廉政文化,應充分挖掘其本質內涵及一般規律。

(一)家庭層面——涵養家風

家不治,難理政;風不正,則氣必邪。家庭是家風的承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1、做表率。“欲影正者端其表”。在一家一族當中,領導幹部往往是頂門立户的“掌門人”、子女親屬的“領頭雁”,其一言一行都是家規的模板、家風的旗幟。要想家風優良,領導幹部就必須增強黨性修養,做合格黨員。黨性修養,既包括“修”又包括“養”:“修”要求領導幹部做好“減法”,即必須落細落小,注意修枝剪葉,將自己思想上不合黨員標準、行為上不合紀律規矩的東西去除,時時事事不逾規矩不破底線;“養”則要求領導幹部做好“加法”,即必須使自己成為“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脱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時時處處注意培養高尚情操。領導幹部唯有不斷加強黨性修養,真正做到既堅守底線,又追求高線,才能為自己在黨紀國法和理想道德之間撐開一片廣闊而安全的政治空間,同時,也使自己成為親屬和身邊人德行的標杆。

2、立家規。“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良好家風的形成離不開良好的家規。領導幹部對子女親屬的管理有時難以靠制度的“硬制約”,這就需要藉助家規家訓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來加以約束。好家規的制定:一要定邊界。邊界亦底線,家規的制定重在為自己和家庭成員的行為劃定不可逾越的底線。領導幹部應根據權力清單的範圍和要求,制定家庭的責任清單,明確家庭成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對配偶標出“紅線”,形成共識;對子女劃設“禁區”,共同管理。二要近實際。“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好家規的制定,既要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形勢相關,也要與領導幹部家庭自身實際密切相連。

3、常管教。“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良好的家風需要領導幹部及其家人共同培育,每一位領導幹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時,也要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涵養好家風,一要重教育。領導幹部應當結合黨規黨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抓好對身邊人的經常性教育,要講清紀律、講清法理、講清後果,幫助他們算好“經濟賬”和“政治賬”,“眼前賬”和“長遠賬”。二要早預防。防止家風敗壞要從“內部監督”開始。領導幹部應當秉承“嚴管厚愛”的理念,善於見微知著,善察家屬異常之舉,善聽坊間説長道短,及時糾正配偶之失,杜絕子女之過,做到防微杜漸。此外,家庭成員之間也應經常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相互制約。三要嚴懲戒。家規不硬,家風不嚴。領導幹部講親情,但更要講原則,對於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擅權干政或以權謀私的行徑,就必須公私分明、“六親不認”,對那些已然違法亂紀的,一經發現就應當嚴肅處理,不“搞變通”“打折扣”。

(二)社會層面——關注家風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領導幹部的家風,決定着家庭或家族的成敗榮辱,也對社會的和諧發展有着深遠的影響,建設良好家風應當托起社會責任。

1、注重歷史傳承,堅持高標準。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抓作風建設要返璞歸真、固本培元,在加強黨性修養的同時,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踐中,要把那些承載着中華文明傳統基因的古賢聖人和先輩先烈的家風家訓作為重要內容,通過開展“家規家訓的歷史傳承”等專題活動等作為創建載體,弘揚好家風、培育好家風。以紀檢監察系統為例,近年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和客户端推出專題“中國傳統中的家規”,帶人走進那些充滿温情和智慧的傳統家規等活動,努力營造以好家風涵養好黨風的良好氛圍。

2、密切聯繫實際,深入接地氣。“治國之道,實由家治也”。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相生相成,相互促進。作為是非善惡的判斷標準和社會遵循的行為準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概念已耳熟能詳。但自上而下地對社會實施道德教化難免使得核心價值觀的弘揚變成機械説教,對於普通羣眾來説,也許“高大上”是最為直接的感覺。能夠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變得具體鮮活的家風家教亦是如此,如果不接地氣、脱離羣眾基礎,也將會失去生命力。在工作實踐中,要善於將抽象的核心價值觀與具體的家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用貼近百姓的故事、帶着温度的事例入情入理,才能弘揚好家風,展現核心價值觀內涵;要將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融入到家風建設之中,確保家風建設學有標杆、行有示範、趕有目標,真正讓家風和核心價值觀找到共同點和契合點,在接地氣上見成效。

3、完善宣傳激勵,弘揚正能量。歷覽前賢國與家,“好家風”我們從來不缺,缺少的是如何最好地去弘揚去傳承。對此,首要的工作是有效整合現有宣傳平台資源,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升温”的積極作用,深入挖掘和宣揚領導幹部家風建設的先進典型,走街串巷、走村竄户傳播“好家訓”宣揚“好家風”,帶動“同頻共振”。除了宣傳,還應注重社會激勵,要廣泛開展“賢內助”“廉內助”“廉潔家庭”“文明家庭”等評選活動,表彰獎勵“好家風”“好家庭”,喚醒領導幹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共識,讓“最美家庭”遍地開花。

(三)監督層面——護航家風

監督是對領導幹部最大的愛護,也是對領導幹部家庭最好的保護。實踐證明,加強領導幹部家風建設,構建良好家風,既要發揚領導幹部的自律,還必須形成具有實際約束力的監管機制。

1、強化監督力度。2015年2月2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重視領導幹部家風建設,把它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檢查有關情況。”一要凸顯職能作用。作為幹部監督的主管部門,組織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政法、公安、檢察、法院、審計、信訪等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協同聯動,重點強化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注重用黨章黨規黨紀去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處理違規違紀問題。二要拓寬監督範圍。要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之外”實施監督的有效方式,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親情圈”的全面考察,讓權力行使的各個環節都置於有效的組織監督下,實現“全天候”“全天時”的動態化監督。

2、創新監督方式。家風腐敗並非一般的腐敗。家風腐敗主體的多元性、方式的隱蔽性都決定了預防此種腐敗必須有新思路新舉措,以使監督顯得更加靈敏、管用和有效,形成良好的態勢和工作局面。一要用活黨內監督。要把強化黨內監督擺上更加重要位置,用活用實黨組織的監督,充分發揮巡視監督的利劍作用,堅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二要實現常態走訪。要將家庭與家風情況作為領導幹部日常考察的重點內容,把領導幹部家屬和子女納入監督視野,經常性開展“家訪巡查”,走訪領導幹部家屬子女所在單位、社區及居民,把家屬子女的平時表現作為組織監督的重要內容,以便於實時監督預防家風不正、家庭腐敗的發生。

3、突出羣眾參與。“羣眾監督最有力”。多年的實踐證明,人民羣眾的支持和監督是我們黨各項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保證。家庭腐敗不同於其他腐敗,往往成為組織監管的盲區。因此,在領導幹部家風建設上,既要不斷完善黨內監督,還應廣泛吸納羣眾參與,充分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一要努力拓寬羣眾監督渠道,堅持以公開促廉潔,主動公開領導幹部的財產以及各種可能影響廉潔從政的情況,為人民羣眾監督鋪開道路;二要堅持羣眾評判,積極探索幹部作風民主評議、民意調查等辦法,引入作風建設羣眾評判機制,定期開展作風建設滿意度測評,並認真徵求羣眾對家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三要增強羣眾監督的約束力,在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績效考評、履職考察等工作中,要將羣眾的意見,特別是領導幹部鄰里鄉親的意見,作為重要依據,提升羣眾監督的剛性。

(四)制度層面——支撐家風

從嚴治黨、從嚴治吏,要靠嚴格的制度規範防患於未然。領導幹部家風不正的根源在於濫用權力,樹立良好家風,關鍵是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建立一系列包括預防和懲處在內的反腐敗制度來規範、監督、約束、制衡權力,保證領導幹部家風沿着健康向上的軌道運行。

1、實現制度全面覆蓋。當前,雖然涉及規範領導幹部權力的“制度真空”領域還有不少,但值得肯定的是,相關反腐敗制度建設正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部署穩步推進。加強制度建設要有“治未病”的思維,今後一段時期,在嚴格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黨員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規定的等已有制度基礎上,應當着重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公務、任職等迴避制度,以及領導幹部個人及家庭財產定期申報及公開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首次把領導幹部的家風納入改革的視野,列為監督檢查的必備項目,這既是一種創舉,也是一個新的開始。

2、增強執行可操作性。制度的規定越細越嚴,既便於操作執行,也將對領導幹部的“治家”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制度建構的基礎上,應當改變當前原則要求較多、程序規定較少的現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相關具體措施,在“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方面下硬功夫。現階段,對於發揮重要監督作用的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黨員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規定要打好“補丁”,一方面,應當制定出台對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對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另一方面,應當制定出台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開展申報登記的約束措施,定期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將監督檢查情況記入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及時糾正查處發現的問題。

3、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家風建設”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必須推動領導幹部家風建設規範化、常態化。一要把家風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內容。要重視在全面推行幹部任前廉政法規知識測試的基礎上強化對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同時,還應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特別是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教育,做到正反教育兩相宜。二要堅持“家庭美德”作為幹部考察內容。要始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在貫徹落實《意見》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幹部“德”的考評體系,將領導幹部家風考評特別是個人品德、家庭美德、家屬意見等內容納入績效考評機制,貫穿於幹部培養、鍛鍊、選拔、使用各個環節,作為幹部提拔使用、晉級、獎懲的重要依據,營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