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學年度教學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評選方案
一、推薦原則:
(一)向教學一線傾斜的原則;
(二)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三)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公論的原則;
(四)實事求是、優中選優的原則。
二、推薦條件:
推薦人選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四有”好教師標準,模範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甘為人梯,傳播知識,充分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無違法違紀情況。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師德高尚,為人師表,行為世範。
3.堅守教育教學一線,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4.教書育人,敬業愛生,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在培養人才等方面成績突出。
5.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及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做出顯著成績。
三、推薦要求:
(一)嚴格評選條件,堅持擇優評選推薦的原則,推薦的候選人應是本單位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教學先進工作者的典型代表;
(二)堅持標準、實事求是,注意推薦對象的先進性和代表性,按照分配的名額組織評選推薦,按要求上報材料。
四、評選對象:
2021-2022學年度在我校教學一線工作,現仍在我校一線工作的教師。
五、評選辦法:
(一)指標分配
鎮級教育教學先進個人,其中獲得區級教學類先進個人的不再參評。
2021-2022學年度原級部:九年級7人;八年級4人(保證地理生物1人);七年級3人,教學管理幹部2人。。
(二)計算辦法:
(1)原九年級(指標7人)
依據2021--2022年度會考成績,學科成績不得在全區農村學校後三名。3人(含3人)以上的學科組最多2人,2人以下的學科組1人。
先按照學科排名由高到低排列推薦上報。
教師個人參評得分:個人教學成績得分=教學成績(60%)+工作量(40%),同等分數教學成績高者優先。
(2) 原八年級4人(其中地理生物1人);原七年級3人。
依據2021-2022學年度兩次期末考試(各佔50%)的教學成績。 學科成績進入12校比前8名的學科組,其餘學科組無參評資格。3人(含3人)以上的學科組最多2人,2人以下的學科組1人。
先按照學科排名由高到低排列推薦上報。
教師個人參評得分:教學成績(60%)和工作量(40%)計算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推薦上報。同等分數教學成績高者優先。
(3)彙總上報:由原九年級負責彙總,校長辦公室上報。
(4)有被推薦者自動放棄按照方案依次順延。
(5)若指標超過符合基本條件人數,剩餘指標從符合基本條件學科組中再從高到低推薦一人上報直至指標用完。
(6)若指標低於符合基本條件人數,從高到低推薦上報,若學科名次並列。平均分配剩餘指標,不能平均分配比較各組推薦人選個人得分,得分高者推薦上報。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