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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模谈体会|王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2篇

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阅读(2.24W)

【概述】

学英模谈体会|王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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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学英模谈体会|王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1

近日,市院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干警学习政法英模王勇同志先进事迹,聆听了王勇同志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学习心得,让我受益匪浅。会后,我们一部全体干警针对王勇同志先进事迹深入学习讨论,大家表示要对标先进争先创优,争做一名合格检察干警。

一、用理性的态度学习

内心丰富的王勇与其勤奋好学是分不开的,他深知,公诉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长年累月的学习研究和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千锤百炼成就的,需要通过不断努力使公诉技能得以维系和增长。

王勇长期从事刑检工作,办案任务艰巨,长期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超负荷的工作已经成为常态。但是王勇明白,刑检工作乃专术,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检察官,只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进行理论更新,所拥有的知识才能与时俱进,案件才能高质量完成。

“积学以储言,酌理以富才。”王勇深深体会到,公诉人员除了对刑事法学各方面理论问题了解掌握外,还应及时学习一些新的研究成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案件的类型也更加复杂疑难,他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成为掌握各种领域知识的“万金油”,总是能够非常流畅地认知案件。

二、用感性的意识办案

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执法,怀着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体恤之情,怀着对法律无限崇尚之意,“要真诚、不要歧视;要公正、不要偏见;要热情、不要冷漠;要尽力、不要敷衍”是王勇一贯的执法理念。无论是对待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王勇始终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他没有在长年累月的刑检工作中沦为一架办案机器,而是把“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文关怀一点一滴的体限在每一起案件中。

王勇同志从事刑检工作不久,办理了退休的王老师在资金被他人购买垃圾股一案,因缺乏证据证据,无法立案。王老师说“我不懂你说的这些。但我在讲台上一辈子,退休后棺材本都没有了。你知道我的感受吗?”这句话让王勇同志刻骨铭心,也让正在解释疑罪从无的王勇有了更多的反思——要是我的父母遇到这个情况会怎么看?是不是之前我的观点更多考虑我的批捕起诉风险、错案追究风险等现实利益,而没有考虑当事人利益,更加没有考虑到司法结论对公众的影响?换位思考,这个案件,既然没有直接证据,就用排除法,借助间接证据来认定。通过侦查实验、网络鉴定等工作,王勇同志和侦查人员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但新的困难接踵而至——故意损坏财物罪是包含没有物理损坏,但让财物丧失或贬损价值的行为呢?此案从2001年开始启动,直至2005年,才作出有罪判决,期间曲折,可想而知。正是王勇和同事们的付出,让百姓感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不抛弃、不放弃。

三、用责任的情怀执法

从事刑检工作,不仅需要热情和激情,更需要用责任去书写。正如王勇传承的家书所写:“你要学习与崇拜的是大公无私的,忠实于国家、服务于人民的人”“为共产党主义社会的到来及祖国的富强、人民的安全奉献自己的人生” 他将家书做成小册子,放在手边随时翻阅,推动他做任何事都秉公心、去私心。

2018年8月27日,昆山反杀案发,经网络发酵后,引发关于正当防卫界限的争议与讨论。当晚公安机关以“于海明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8月31日公安机关查明了本案的全部事实。随后,王勇同志作为该案办案检察官,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在介入初期,王勇同志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了16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在查明事实后,又及时撰写了7000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提供给上级参考,为该案最后定性提供法律基础。最终昆山反杀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从王勇同志身上我看到一名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只有心存责任,勇于担当,认真分析论证,办理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正义。案件是公正载体,公正办案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赢得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最后,通过了解政法英模王勇同志的事迹,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积极学习王勇同志的精神,不忘初心,胸怀正义,追求极致,更新理念,敢于担当。

学英模谈体会|王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2

2021年5月18日晚收听收看了政法英模王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让我深受启发。会后,我们四部全体干警针对王勇同志先进事迹深入学习讨论,都表示要以王勇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事迹交流会上,王勇同志说“办案对我们而言,是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是财产、健康、人生甚至生命,要用善良的心去实现公平正义。”在王勇同志身上,我看到了法与情最好的诠释。

王勇同志的家事,给我们上来一堂很好的教育课,一代忠魂的铸造原来是经历了三代共产党人的凝聚。言传身教使王勇深深体会做事要讲公心。王勇的祖父1944年入党,1948年参加济南战役后南下,1949年渡江战役以后与家中通信,直至1955年牺牲,共留下18封家书。这18封家书是这个家族的红色基因。使王勇信守“为共产党主义社会的到来及祖国的富强、人民的安全奉献自己的人生”。作为一名从事检察事业多年的检察官要学习王勇同志身上的为民情怀。

报告事迹会上,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勇的敬业精神,例如2018年8月27日,昆山反杀案发,经网络发酵后,引发关于正当防卫界限的争议与讨论。当晚公安机关以“于海明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8月31日公安机关查明了本案的全部事实。随后,王勇同志作为该案办案检察官,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初期,王勇同志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了16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在查明事实后,他撰写的7000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为该案最后定性提供法律基础。最终昆山反杀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王勇工作中认真负责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检察干警学习。工作中对待每个案件要深入研究,认真思考,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梅个案件尽力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学习王勇同志的为民情怀,学习王勇工作中认真细致、勤于思考追求极致、敢于担当的精神,做一名优秀的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