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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2020年度区文创扶持资金改为纾困资金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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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犹如漫长的严冬考验着各类市场主体,中小企业倒闭如潮,各行各业中除了旅游板块,尤以文化企业受灾最重,影院、剧院、美术馆、书店、文创小店、展览展示全面停顿,复工无期,对原本惨淡经营的文化类企业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关于将2020年度区文创扶持资金改为纾困资金的几点建议

三月底徐汇区的一则政策给我触动很深,该区出台《促进文化消费的十项举措》,安排1000万元扶持文化消费专项经费,定向补贴文化消费载体,增强企业信心,吸引市民享受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终点收益对象为区域内电影院、剧场、文博场馆、实体书店、景区等文旅消费载体。

结合长宁实际情况,在政府财政资金吃紧、不额外新增预算的前提下,能否用活已列入预算的2020年度文创扶持资金成为了变通之道,建议如下:

一、 改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碳,将2020年度区文创扶持资金改为纾困资金

区文创资金每年的预算额度接近于1000万元,以往用于每年扶持好的文创项目做大做优做强,在眼下的特殊时期,应该改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碳,为区内扶持培育的文化类企业送去最宝贵的资金和资源,先求生存、再谋发展;

二、 注重时效与实效,提前发放

时间就是生命。以往文创资金都会在二三季度启动,收材料、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四季度发放首期资金等等。值此非常时期需非常手段和非常魄力,如果区委区府领导认可本提案的建议或想法,应该尽快打通实际操作上的政策瓶颈,第一时间为文化类企业纾困,每早一天就有可能多挽救一家企业;

三、 结合招商引资、吸引外来文化类企业入驻长宁

可以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证明过去一定时间正常、合规经营同时达到一定标准的文化类企业,只要注册到长宁都将成为该政策的收益对象,通过一定宣传将有助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