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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读后感(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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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读后感(整理5篇)

篇1:你好旧时光读后感800字

有一种时光,叫做青春;有一种方式叫做回忆;有一种态度,叫做珍惜;更有一种蜕变叫做成长;当岁月剥落层层凝重的壳,彼时的少年已然蜕茧成蝶,站立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已繁花盛开。最近把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看完了。一本写80后的青春回忆录,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1987――2010,不禁迸发出些许共鸣,因为我正是1987年出生的,现在已然27岁,结婚了,正在孕育一个宝贝。

看完这本书后,不禁联想自己的青春是怎样一路走来的,校园生活几乎伴随着我们整个青春,想想在我的青春里同样有像沈�婺茄�的人,把学习看成是全部,不是最聪明的人,但却是最最最努力的人,什么时候都在看书,争分夺秒的,但往往大考的时候总是失利。

也有像奔奔那样的人,人很好,但学习成绩真的一点都不好,混迹在差生中。

也有像凌翔茜那样的人,学习又好,家境又好,人又长得漂亮,有很多人追求,生活在鲜花簇拥中。

也有像温淼那样的人,仿佛是聪明的化身,不争不抢,但学习和玩都没有耽误,上学的时候我们最艳羡这种人了。

还有很多书中描写到的人物在我们的青葱岁月中似乎都能找到翻版。有家境好的,家境不好的,我们都在同一个年龄伴随过彼此走过这段青葱岁月,我们之间也发生过懵懂的爱情,有过最铁的朋友,也有过彼此之间的小秘密。有过自己的自卑,有过自己的不堪,有过自己的遐想,但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怎样我们都长大了,都已然告别了孩提,告别了那段青葱岁月,很多时候会想那些儿时喜欢、讨厌、爱慕、欣赏的人现在都是什么样了。

其实这么一路走来,就是一个不断成长,成熟的过程,时间的累积转化成了我们对待生活态度,记得24岁之前总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好想快快长大,但一过24岁,就感觉时间过得好快好快,都来不及咀嚼和回味就不禁走过了青春,马上就要成为一个妈妈!

时间过得真的好快,感谢《你好,旧时光》让此刻的我泛起了回忆的涟漪!同时给即将升级的自己送上满满的祝福!!!

篇2:你好旧时光读后感800字

临近期中还是花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你好,旧时光》。一连两节的自习课上,午晚睡前那些时间,全部被发配充军到这本书里面。看完的时候,同桌问我,你怎么哭了?是么?纸巾沾染上眼泪散发出香味;蓄满已久的情绪决堤而出的时候是那么不动声息。余周周就像小时候的我一样:

曾经也幻想过自己是聪明漂亮、受万人宠爱的公主,穿着靓丽的泡泡袖蕾丝边的公主裙等待骑白马的王子到来;曾经也希望过自己是拯救世界和平的奥特曼,在关键时刻使用光波打败怪兽,在胸前的能量灯“Bi――Bu Bi――Bu”响起来的时候飞向天际,受万人景仰;曾经也玩过角色扮演游戏,平常点的就是某人演爸爸,某人演妈妈。深度点的就是一人分饰两角,先是克鲁克鲁公爵,后是西里西里伯爵。你是星矢,你是雅典娜,你是小甜甜,你是月野兔,你是夜礼服假面,你是流川枫,你是樱木花道,你是西米克,你是希瑞,你还是白娘子甚至总舵主。小时候甚至做梦都想成为他们。

我们曾经都是余周周吧。她做过的傻事我们都做过,她喜欢的人我们也喜欢。她长大了,我们也这样长大了。长大又是什么呢。余周周似乎不喜欢长大。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有长大。然后就无可救药地没入成人海洋。亲爱的余周周,人就是这样,总要长大的,Marry Sue痊愈了,你的少女心,也要成熟了。

小时候我们学会的形容词严重匮乏,分辨人永远只有好与坏,有多好,想了很久最多会回答很好很好;可是现在的我,穿越一路走来的时光,频频回首也感动得只会用那么那么来形容这条路了。我很辛苦很辛苦,但那段旧时光我最喜欢最喜欢了。亲爱的余周周,我想起一句话,旧时光她是个美人。

余周周的怀抱拥纳了她的所有的柔光。她保持着微笑热烈地流泪说,“因为生命过分美丽。”伸出的手微微用力,抓住的只是虚无,接着吸吸鼻子,语气已是常惯的`冷静却悄然多了点欣喜的成分在里面:“你好,旧时光。”旧时光,你好吗?我很好!

篇3:你好旧时光读后感800字

终于把《你好旧时光》读完了。之所以说是读完了,而不是看完了,是因为我是一个字一个字在心里读的。

“这是一个喜欢角色扮演的彪悍又温柔的小女孩的故事,她是女侠、总舵主、雅典娜、月野兔、西米克、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然后没入无药可救的成人海洋。”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把自己的小时候丢了,忘记了多久没有回忆过自己的过去,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走到了成人的海洋。

从周周的生活背景来看,她是不幸的,然而放到大的环境下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不管她怎样挣扎,纠结,依然有那么多的人爱她。在她的小时候,面对周围的指点,流言,很庆幸她有一个很爱很爱自己的好妈妈,美好美丽的妈妈,保护了幼小的她,遇到了陈桉这个“神仙”,还有林杨。她经历了所有80后孩子经历的一切大的社会环境和生活,孩子之间的层次分明,成绩升学的压力生动的跳跃到我面前,里面也有我的。因为奥数、英语的困惑,同样快乐的国中生活,我不禁问,是不是每个孩子的国中都是快乐的?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书,是自己的。只是我们没有把它文字,但是我发现,我们如果不及时把它变成文字的话,就把它们遗忘了,慢慢的,消失的不留痕迹,在你没有察觉的时候。看来还是要养成随笔记录的习惯。曾经我记录的东西被烧掉了,烧的时候我很自信的想,这些东西都刻在脑子里了,一辈子不会忘记。呵呵,可是,你看,我忘记了。千万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我的小时候过得快不快乐,说实话我不记得了。我记得的是当时的情景,而不是心情。那时候小小的嫉妒心,自尊心,自卑,为了隐瞒成绩撒的谎……呵呵,看,我还是能记得一些的。现在饿了,突然很想吃小时候吃的一袋有四个面包的面包,很好吃,比长成月亮形状的好吃。记忆中很多次中午都吃不上饭,都是妈妈给钱在外面吃,有时候会为了吃零食,不吃中午饭,下午买很多很多话梅,瓜子和叫不出名字的一种小零食,很满足,很开心……

篇4:你好旧时光读后感800字

小说中的余周周是个典型的“玛丽苏患者”,起码她小时候是的。她玩着自编自导的“主角与配角”,像个疯疯癫癫的有点不正常的艺术家一样;她会随时看着任何一个地方的东西,再把它们随意组装集成一篇故事,然后呵呵地傻笑半天。

好吧,我知道我也没资格去点评她的“傻”。其一,扪心自问一下,哪个孩子没做过一些犯二的事呢?其二,因为我自己同样患有玛丽苏综合症,且严重程度与周周不相上下。

我也像余周周一样,爱盯着某一个角落,一会儿的工夫,我便可以在脑海中勾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了。静静地,一个人临窗而立,默默组织着自己的故事。如此有诗意的画面,故事也应是凄美的吧。非也非也,我的故事很狗血,结局很老套——最终结局都是大团圆。毕竟,你能想象在一个不谙世事的稚童的故事中出现琼瑶式的剧情吗——悲戚而肉麻。但这又如何,那段时光里我很孤独,是我的故事陪我走过的,让我看似孤寂,但内心却是平和充实的。

我也曾为身边的一些物什起名字,且不止一个,两个,三个……但小儿记忆堪堪,在时光海浪的淘洗下,也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亦如余周周,我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在旁人看来是不正常的,但自己却觉得别有一番情趣。小时的我想象力极其丰富,这也为我单调的生活,画了一笔绚丽的浓墨重彩。可惜,到了这个年纪,我已很少再有空闲去帮着生活编故事了。因为作业上的一个个字符不答应,它们拖缠着我,让我无暇再去照看自己的故事。

整天埋没在书海题堆,青灯橘光下,我不禁腹诽道——当年我为那些小东西编的故事那可真是有趣,怎如今生活如此不厚道,为我写下一段段小儿涂鸦般的重复繁冗的章节,太草率了。 在无数次事与愿违后,我终于明白,生活总是比你想象的要差一点。

了然,不管是余周周,还是你,或我,都将在时间的督促下,抛却了璞玉般的本源之心——童真。生活令我们逐渐强大起来,生存的本能已演变为要好好生存的欲望,一天天的成熟自然有代价,那便是丢下幼稚,丢下童心。自然,在我们自己看来,什么都没变,但其实,童年已在潜移默化中悄然成为过眼云烟了。或许,这才是时间的高明之处,让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慢慢失去一些东西,又得到一些东西。

我站在窗前,已然学会缅怀过去,从点滴回忆,回忆小时的无忧,与无虑。恰少年,好像重拾光洁无疵的童心啊,起码,它能让我从小小的事中采撷下丰硕的快乐,多简单却又多真实啊!

我向往着简单生活,崇尚着自由主义,但生活与时间的双重反对,足以令我的幻想破灭。

我时而在写作业时,发发呆,想象着不久霍格沃茨就要向我抛出橄榄枝,邀我入校了,我穿着巫师袍,与哈利一起并肩作战,流畅地念出一句句咒语,打败了伏地魔,所有人高呼,把我高高的抛起,我笑得无比灿烂……

正傻笑着,一低头,恍然间,哈利的脸瞬间化成方程式狰狞的笑脸,笑声戛然而止,原来,还在现实里呀。我终于理解长大后的余周周在幻想醒来之际的无奈了。苦笑着,继续解题……

生活总会将我在靡靡臆想的时刻拉回现实,幽幽叹口气,便是对幻想的终结。打个响指,不会有仙女出现;火烧云的天边没有揣着怀表的兔子;圣诞老人不曾来过;暗夜精灵不会躲在树丛中……一切的一切,都是杜撰的,没有幻想,没有魔法。

我对生活的想象充成一个饱满的气球,却被时间用指针轻轻扎破,让我如鸵鸟般埋首于对过去的想望中,想汲取一丝丝不曾被岁月抽丝剥茧的快乐。不时也会感叹,多美好的时光,多美好的小时候啊。

孩子总是怀着最朴实的信仰,得到最实在的快乐。而我,或是我们,在一切被现实揭穿后,只有接受,被动地接受时间赐予的“礼物”,缓步向前行走,却离儿时的美好时光渐行渐远。

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早已繁繁花盛开。

篇5:你好旧时光读后感1000字

上午、凌晨、下午,总共12小时的时间,终于把同桌力荐的八月长安写的《你好,旧时光》两大本厚厚的书搞定了。然后花了20分钟的时间发呆,几乎对所有人都做了个粗略的评价。所以,想写这样的一篇读后感。

在看这本书之前,有听同桌兴奋地讲这本书里的部分内容,而我最感兴趣的却不是林杨,而是陈桉。陈桉名字的由来,是他亲生父母爱情的开始,那棵恣意舒展的树。呵,其实很讽刺,他和他父亲唯一的联系居然是血缘,如果没有这一层联系,陈桉于他父亲来说,什么都不是。陈桉,这个在余周周的生命里始终扮演着一个引路人的角色。我可以很肯定的说,没有陈桉,就没有现在的余周周。看书之前,我对他的了解始终停留在一个温暖的大哥哥的印象上,看了书,这个印象没有变,但是,陈桉的温暖至少在他29岁之前只属于余周周。我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冲向有着外公遗体的医院,帮外公穿上寿衣,甚至在寿衣的口袋里放入了象征着尊严的那50块钱。不属于十二岁孩子的老成敏感通通出现在了陈桉身上,他自己说过,在十二岁的尾巴,失去了拼尽全力想要保护的人,所以当他知道这个女孩和他一样没有属于孩子应有的成长轨迹,他就不想让周周变成第二个他,便有了后来对周周的次次指引。尽管,他的陪伴停留在了周周高二的那个暑假(好吧看到那段有点想哭的冲动来着,十年让我的泪点变高了—— ——)。陈桉,很孤独,对任何人,都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即使站在人群中,也始终能划分出明显的界限,他不会让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就算是周周,也只是听过他对自己十几年的人生轻描淡写的叙述,这算是在给周周引路的过程中最大的让步吗?不得不说,当了余周周十年的大哥哥,十年的引路人,真的很称职。其实说实话,陈桉这样的人,确实需要像林杨那样有着咬定青山不放松性格的阳光的女生,他的心已经被那个“家庭”弄得结冻了,因此最需要的,是温暖。

这本书里我最羡慕的那个人是米乔,面对人生的最后几年,依然还能和周周再一次打闹,抱着保媒一桩胜造七级浮屠的心态尽力撮合林扬和周周,还有他父亲和那位护士哈哈哈;还能在周周给她削苹果的时候调侃周周;还能开玩笑地对周周的林杨说她先去那个世界帮他们买个房子贷个款……面对死亡仍能这样的从容乐观,虽然是故事,但我无论如何也确实做不到她那个境界,所以羡慕。

而最让我震撼的那个人是詹燕飞,那个从小有着小燕子称号穿梭在各个节目中的主持人,那个从小就知道这个社会的基本准则的小孩子,那个面对自己主持生涯的落幕以及母亲不讲理的责骂仍没有自暴自弃的小姑娘,那个在国中时期就能坚定地对她的同学说出她要考师范做个老师,当个好妈妈,并且郑重地在心里对未来的孩子承诺:“这样,我就可以将我曾经没有得到的所有的爱与尊重,统统都给你”的好女孩。最让我震撼的,就是这个承诺。要经历多大的打击,要在多高的云层上跌落才会在十岁出头的孩子的心上定下这样的诺言。

最看不起的,大概就是楚天阔了。暮霭沉沉楚天阔,楚天辽阔,我想,你的父母应该是期望你做个心胸宽广的人吧。而你呢,一直保持着年段第一的位子,当凌翔茜考不好的时候,假惺惺地对凌翔茜说他下次考个段二,而当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连年段第二的位子都保不住,当做没啥事的样儿恭喜林杨得了年段第一,却把考砸的原因一股脑的全部推向凌翔茜。当双方父母以及老师询问你俩的关系时,你居然说:“我是没意思,她有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真狠啊,有胆子做没胆子承担。一个男人必须具备的担当我看不到。自主招生的考试,凌翔茜被辛锐陷害,以作弊的名义赶出考场,林杨周周蒋川直接放弃考试去找她。而你楚天阔,为了那所谓的轻重缓急继续考试。周周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用也要找,荒唐也要找,如果你当时坐在考场上假惺惺地关心却动也不动,我想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而且这对凌翔茜也很重要”。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长哪去了,对于一个被冤枉作弊的人来说,那个时候最重要的是让她知道,还是有人相信她的。而你所谓的轻重缓急,只不过是在自己的利益没有被影响情况下的消遣。可能有人会想,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怎样。我用周周的话来回答“如果是我爱的人,我会放弃,如果不是,我不会。”况且,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世界中的可能性为0,我不是玛丽苏,不存在的假设根本没必要想象,没有任何意义。

喜欢林杨是有原因的,他可以严肃地对他母亲说:“这是我的事,也是我的选择,是对是错,我自己担着。”而这件“事”就是周周。楚天阔,这就是林杨和你最大的不同,当然,对比才能产生美。就像周周说的,虽然这样做很不好,但是,只有对比,才能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幸福。从6岁开始看到周周就能对他爸说男人要专一;一年级之后的一段时间直到四年级由于父母的阻拦没有几乎和周周断绝关系;国小六年级就能在周周面前回答詹燕飞的问题,大方承认了自己对周周的情感;国中的开学第一天捧着从法国带回来打算给周周的巧克力蛋糕大哭;八年级看到周周的情绪失控并且在周周班级的公开课上巧妙化解了当时对于周周和温淼来说的刁钻问题,并能在那样的场合认真地对刚刚的行为说一声对不起;高一那一整年的愧疚;高二高三甚至可以说是死皮赖脸的追求……好多好多,这样的林杨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虽然比言希的可能性大了太多。林杨是幸福的,尽管在他的人生路的开头,只有余周周不能如了他的意,但到最后,不也承了周周的“万事胜意”?林杨那招装醉,真的让我在心里偷笑好久哈哈哈。自己出的馊主意吧,不过如果没有这招,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余周周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林杨,在确定自己的未来之前,凑齐足够的资本吧—— 总之,你们有着明媚的未来。

林杨后面肯定要接着周周是吧。好吧。余周周,这个坚强的不像话的女孩子。她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坚强,二熊对她背景的把握虽然极其戏剧化,但是她的心理二熊仍可以把握的很真实。周周和辛锐有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想要他们前进,必须要有一个动力,一个目标。而这恰好是他们最大的差别,周周永远不会把事情做得极端,是的,极端。我在这点上和周周一样,必须要有目标才有动力。辛锐甚至可以为了个人去牺牲真心对她好的人,她的形象完全阐释了一句话“环境造就性格”。在周周的身上,她的性格上我可以找到一丝和她相同的地方,这也就是二熊想要的那个“共鸣”,所以这本书很成功。周周,祝你万事胜意。

温淼,他说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周周,当你放下戒备,真心想要对一个人好的时候,你就成了瞎子。”这话说的很实在,特别是用在社会上。温淼也是阳光的孩子啊,喜欢这样的性格,但是他怕努力过后没有结果,这是同林杨最大的差别。不过,人大了会变的,相信他在新加坡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目睹书中各个人物的遭遇,总会让我想到《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面的一句话:“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

还是不可避免的提到《十年一品温如言》,十年,为什么我没有这样为它写一篇读后感。因为写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真的是写不出来,或许,太爱它了吧哈哈哈。到了大学闲下来再看上一遍一定要补上一篇。十年 带给我最大感触的句子,不是“除了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也不是“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绕来绕去只有那一句“人若有知配百年”。如果我的人生最高目标是和阿衡一样当个贤妻良母的话,那么这句话中的“知”则是我的人生规划,人若是得到知己,足以当做良配,度过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