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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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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制度(精品多篇)

委员会制度 篇一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一、组成

1七宝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

3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力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2)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委员会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组成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委员会制度 篇三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委员会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学生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会议时间:每学期集中开会至少两次(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重大决策、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要求: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

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

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委员会制度 篇五

为加强学校学生营养计划的规范实施和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管理,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例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对食堂工作人员监督

家长委员会值日人员负责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发现人员身体不适或生病必须休息,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二、对食品采购的监督

家长委员会值日人员监督食品原料及辅料的【本站】采购,确保食品原料及辅料进货渠道规范,新鲜,无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并做好索证工作。

三、对食品清洗的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进行原料的捡择、清洗,做到干净无异物,并按规定进行切配。

四、对食堂烹饪的监督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对食品进行烹饪,确保饭菜烧制时间到位,味道可口,监督食堂必须将当天所采购的原料全部供应给学生。

五、对食堂卫生的监督

值日人员须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认真进行餐具的清洗,做到无残留、无油渍,并按规范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食堂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无杂物、无污迹、无异味。

六、对学生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的标准为全体学生提供每天的营养餐,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对配送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加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

委员会制度 篇六

1、食堂一经建立须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以下7-9人组成:分公司

或项目书记、食堂管理员、中队班组长或机组长、新老职工代表组成。

2、伙食管理委员会须严格掌握伙食标准与伙食成本,在保证就餐职工吃的。科学吃够标准的同时,制定好食谱,按食谱改善伙食,亏盈不超过3%,

杜绝浪费和滋事,并行使好职权。

3、伙食委员会每周召集会议,针对食堂出现的饭菜卫生、质量、价格、服务和管理等问题,做出总结和评价,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食堂管理员必须掌握好当天就餐人数,及时提供给工作人员,保证一日三餐按时供应,减少浪费,饭菜加工要尽量不剩或少剩。

5、伙食委员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外部因素和内在因素的价格区分,凡事要通过调查和取证之后,召开会议,形成最后意见。严禁偏听偏信,草率行事。

委员会制度 篇七

1、为切实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一体化教书育人的工作,在学校的指导下,成立家长委员会。

2、本委员会旨在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本委员会系学生家长自愿组织,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4、本委员会组成成员由学校、班主任与家长协商提名产生,计委员若干人,其中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

5、本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委员会的统一活动,须经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

6、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7、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督促子女认真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和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中国小生守则》、《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的文明学生。

9、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要教育子女成才报国,为配合学校培养新世纪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11、本制度经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试行。

委员会制度 篇八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发[20xx]15号)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的意见》(发[20xx]3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体制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的原则和形式

(一)议事原则

委员会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议事遵循平等、民主、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决议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议事形式

1、委员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2、委员会由政法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委员会委员参加。

3、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通报。

4、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二、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文件、讲话、决定等有关精神;

2、研究贯彻市委及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涉及政法方面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政法工作等的指导思想及其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加强政法工作、综治工作和维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程序,讨论拟定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调配、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方案;

6、贯彻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原则,研究决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和政法机关自身建设等问题;

7、讨论审定全市政法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决算、重大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

8、讨论研究政法委的重大事项和决定。

(二)决策程序

1、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政法部门(政法委机关科室)提出,政法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或由书记直接确定。正常情况下不搞临时动议。

2、会前准备。凡提交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要问题,会前要由有关部门(政法委机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考察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和初步方案,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提交的有关材料,会前要认真审查。情况不清楚,准备不充分,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3、民主讨论。对于重大问题,要认真进行民主讨论,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每个人把话说透,使大家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不搞事先定调子、划框子和象征性的征求意见,也不搞用传阅签字的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对于一时难以提出明确意见的重大问题,可采取召开务虚会的形式,只作讨论不作决策,待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4、正确集中。在会议充分讨论基础上,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必要时亦可采取记名推荐、无记名投票等形式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遇意见不一致时,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求得共识。

5、明确责任。会议决议或决定一经形成,要按集体的意见做工作,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各自分工,落实责任。要有全局观念,尽职尽责,通力合作。

三、决议的实施和监督保障

(一)决议实施

1、委员会议在有成员缺席的情况下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通知缺席的委员,使其了解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或决议。

2、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经书记同意,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或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需要行文的,由各职能部门按照政法委员会议讨论的原则撰稿,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3、遇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的重要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负责解决,事后向委员会报告。

(二)监督保障

1、每次政法委员会议均作记录,会务工作由政法委办公室负责。

2、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会议记录由政法委办公室严加保管。

3、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分管的委员要随时督促检查。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书记或副书记反馈,必要时还要写出专题办结报告。

本规则从讨论通过之日起实行。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