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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现状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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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现状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企业消防安全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习惯性”违法行为问题突出。许多电动车企业由于生产量很大,厂房空间有限,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又没有及时产销掉,致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三)电动车电瓶使用不当极易起火。电动车电瓶分为锂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它们的充电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电瓶爆炸,而且电动车电瓶需要经常充电,电瓶使用时间过长,电能转化成热能,产生气体,一旦电压过高或长时间充电就极易导致膨胀,引发火灾事故。目前,有的电动车企业对电瓶管理不严,电瓶摆放随意,长时间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生产企业业主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从近几年该行业的火灾形势看,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对很多电动车企业业主来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除生产投资外,不舍得对消防的投入,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员工的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对消防法规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处置知之甚少,无法履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职责,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电动车企业消防设施遭到破坏,灭火器过期、老化严重,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内消防设施不健全,警告、危险标识散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业主认为企业早晚要拆迁,配备了消防设施也是浪费,等到拆迁新建厂房时再作考虑。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在一些上规模的电动车企业中,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来说,这些企业都会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少企业认为购置了消防器材就相当于买了消防安全保险,违规操作,电线乱拉乱接现象突出,用电用气随意性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充分认识电动车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该行业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电动车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消防部门,要严格建筑消防审核,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督促检查。帮助新申办企业按照国家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把好消防安全关,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车企业火灾上升势头,加大源头管理的力度,全力为电动车企业做好服务。

(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习惯性”违章违法行为。消防机构要定期开展检查,尤其是在电动车生产高峰时期,发动辖区派出所,加大对电动车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习惯性”违法行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电动车电瓶管理。由于电瓶使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企业电瓶的监管力度,使企业严格按照电瓶使用规定,落实专人全面负责电瓶的管理,严禁使用过期的电瓶,以旧翻新,同时避免长时间充电,定期对电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定期对电动车企业员工进行培训,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培训班、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的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配备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控能力。消防部门要督促企业配齐消防设施,对灭火器老化严重,设施不全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配合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进一步规范企业硬件设施,提高自防能力。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督导电动车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同时还要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作为考核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基本条件之一,杜绝违规操作、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的发生,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都平安。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承担起初期火灾扑救任务。消防部门要督促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电动车企业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切实加强这支队伍的实战能力,承担起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第2篇】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

城市的扩张和旧城的改造,加上居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档家具、办公用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地增长,而所谓的高档家具、办公用品大多数出自城郊接合部的一些个体家私加工企业。这些所谓的工厂,其实就是简单的手工作坊。以_____江东区为例,经调查,仅_____*江东区福明街道处在城市边缘的家私制造业就有20多家。它一方面繁荣了当地的经济,接纳了农村的大量富裕劳动力,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

很多家私加工行业的厂区布局随意性较大,绝大多数厂房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车间与车间未设防火分区。更有甚者是整个加工厂房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根本无防火分隔设施。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厂房、设备越来越多,而厂址又受到条件的限制,导致原有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被占用,大片厂房、仓库甚至生活区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低,生产条件简陋

较多的家用私制造业租赁一些乡村破产或亏损企业的车间、仓库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厂前均未申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就擅自投入了生产,有的甚至无任何生产手续。一般的厂房大都采用砖木结构。有的为节约资金,就地取材,木梁、柱、木板加石棉瓦(白铁皮)屋顶的简易建筑作为车间、厂房使用。有的屋顶甚至是油毛毡。其生产、办公、食住环境均因陋就简,极易形成三合一企业的格局。

车间内大多采用无保护的明线敷设方式,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有的直接敷设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电线路、设备长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线路长期处于老化和超负荷状态运行,在电器设备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护设备,而家私行业产生的木屑、刨花、粉尘又多,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

(三)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经营者在选址时,从未在家私加工行业的特性出发,选择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虑到场地的使用率和经济的承受力。有的家私加工场地虽配备了灭火器材,但所配的灭火器材类型与保护场所不符;有的家私加工行业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产品便是干粉过期或是保养不善,锈蚀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没有配备。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场地地处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还未到达,有的虽到达了,可水压等处于城市的边缘,满足不了要求。大多数家私加工行业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约97%以上的家私加工行业无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家私加工行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十分严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放弃安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实际上将消防工作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应付了事。心存侥幸思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的行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对火灾隐患听之任之,舍不得投资整改。加上从业人员大都是周围农村的富裕劳动力或外地来甬的打工人员,消防素质低下,在从业前未经消防培训教育,不懂防火常识,在工作或休息时四处流动吸烟,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为地制造了安全隐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当地领导过分关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现有警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上一定规模的家私加工行业进行监督已勉为其难,而城郊接合部的家私加工单位都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应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认为很多问题是老问题,整改难度大,即使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也一时不能解决,反而给自身招来麻烦。而《_____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众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单位在消防监督上,实际仍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少数地方领导对消防执法影响较大。本着保护当地经济出发,对存在隐患、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出面讲情疏通,要求予以关照,致使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同时使消防监督陷入被动。

二、家私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组织,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家私加工行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建筑防火审核,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

在政府提出统一规划建立家私加工行业园区的同时,应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消防部门要主动的出谋划策,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关。重点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等,从源头上阻止新的火灾隐患的存在。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对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帮助整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①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若需开门窗,应设成防火门窗。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的破旧建筑物。⑤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三)规范家私行业的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

要督促家私加工行业规范加工场地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安装保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单位应设专职电工,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用电安全。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并设立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对单位较小或确有困难单独设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资、互助互利的原则,共同设置消防水池,不断增加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应严格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依法治火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抓好家私加工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使其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家私加业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应变及自我防范能力。

(五)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消防部门要确实履行职责,要以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导,依法监督。不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专项治理活动,凡发现有三合一企业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决不允许三合一企业的存在。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安全系数。确保绝对安全。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法取缔并对业主严厉处罚,决不能手软。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使监督人员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消防服务。使家私加工行业走上企业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以上就是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的调查报告。大体来说,该行业存在许多安全漏洞,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及时采取措施未雨绸缪,避免甚至杜绝各种消防事故。

【第3篇】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_____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区,做好苗族侗族地区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本文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特点的调查,阐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尊重苗族侗族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进和加强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探求解决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薄弱的问题。

[关健词]: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 经济文化现状 消防工作 对策

黔东南州地处_____省东南部,是我国三十个自治州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谐生活着33个少数民族和两个待识别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47.68万,其中:苗族人口178.4万人,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19.96%,侗族135.9万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45.91%,是全国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文化和历史原因,黔东南州农村地区一直是全国出名的火灾高发区。

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因此,没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全州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黔东南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面对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区交通闭塞、经济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消防工作长期滞后的问题,笔者结合十多年来在黔东南州工作的实际,在调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特点的基础上,对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一点浅见。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工作影响

苗族侗族作为山地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经济、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多发有其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的根源。正确认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区的特点和现状,对于制定和实施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推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径。

(一)苗族侗族用火习俗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众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个火的民族,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对火的认识和态度应当说是矛盾的。他们认为火给他们带来光明温暖并驱赶黑暗猛兽,赋予他们更强的生存能力,但火又能烧毁一切甚至他们自己,这种敬畏与恐惧导致对火强烈的依赖感。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饭、烘烤东西,一直从古至今没有任何的变化。在黔东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区至今还有经常有烧荒、烧地埂等耕作习俗。总之,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对火的态度可以概括爱与恨的博弈之中,对火灾的防范处于消极,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风俗也是导致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

(二) 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建筑特点与建筑防火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一般分布于半山腰或高岭地区,在与自然环境的适应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自己一整套富于特色的建筑文化系统的建筑观念,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筑文化。在_____的黔东南农村,木结构民房占91.9%,少数民族聚集居住,木结构民房鳞次栉比,几十户、几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据调查统计,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个, 占全省的66.85% 。这些村寨85% 以上为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不但失火频率高,且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黔东南州农村村寨像一处处大“火堆”,加强消防建设刻不容缓。 在黔东南苗族侗族建筑中,火坑(火塘)是整个建筑的中心,在建筑中占据重要的空间位置,它是家庭中心与生活空间秩序的组织者。苗族侗族火塘于木质结构吊角楼一楼的正屋楼板中心修建一圆形或方形坑而成,坑边砌以石块,坑内立三块锅桩石或三角铁架,塘内火种一般终年不熄。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议事、饮食、待客中心。出于对火的恐惧感与不同的利用,黔东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布局。几乎所有的村落建筑多呈集中式成片布置,形成集中式村落。近年来,虽然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居住习惯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筑主要还是以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的木板建筑为主,容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三) 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消防工作影响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有90%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一直滞后于坝区。第一,由于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不通公路,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产业单一,经济收入主要靠农产品出售,人均纯收入不到坝区的三分之一;第二,苗族侗族聚地区由于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发展速度,造成目前人多耕地少,苗族侗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无法得到有效改善;第三,由于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多属于干旱地区,水利设施基础差,加之长期过度垦殖,水土流失严重。由于以上几个原因,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十分弱,许多村寨根本不具备基本的消防水源条件,村民对消防设施建设 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之住宅用地紧张,村民住屋连片,不能满足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导致火灾发生后小火酿成大火,村民无法自救;公安消防队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畅不能及时施救,出现望火兴叹的无奈局面。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和经济发展水平低,成为该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在短时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四)苗族侗族人口素质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建国以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人口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苗族侗族人口文盲率大幅下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但应当看到的是,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人口各阶段受教育比例较汉族仍然是显得较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比例大,影响了苗族侗族地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一些苗族侗族群众缺乏基本的用火、用电知识,不文明的封建迷信活动还十分严重,笔者在对苗族侗族地区的火灾事故中接触到,因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所占比例为38.17%。另外,由于苗族侗族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相应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火随意、违章建筑、违章操作等现象比较突出,火灾隐患严重,纵火案件屡见不鲜(部分苗族侗族群众在道德上认为烧自己家或家族内的住屋不是犯罪)。因此,苗族侗族中根深蒂固的用火陋习,固然有历史和文化的根源,但人口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只有通过提高苗族侗族人口受教育程度,因势利导做好消防工作,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引火烧身”的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思考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推进消防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消防工作的发展也不可能脱离当地经济文化条件,在正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落后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和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下,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消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当前消防工作必须抓住有利契机,始终围绕苗族侗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把消防工作贯穿于苗族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路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根本方向,因地制宜推进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实现全州消防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点为基础开展消防工作

具有浓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习俗,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又在为黔东南州的经济建设“搭台唱戏”。苗族侗族独特的民族风情,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为宣传黔东南州,加强文化交流和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苗族侗族火文化对消防工作带来的不利因素,要克服以消防工作统揽其他工作的主观认识,树立消防工作服务苗族侗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发展的思想,杜绝“堵”,做好“疏”和“导”。对苗族侗族群众一些不文明的用火习惯,要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做好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既是保护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按照“尊重民族习惯,贴近苗族侗族群众;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工作原则,通过苗族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抓好消防知识进村寨、入农户、得人心的宣传效果,切实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导苗族侗族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传播科学思想、倡导文明用火习惯,增强黔东南苗族侗族群众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以教育带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素质低是苗族侗族人口发展的“瓶颈”,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消防工作,要特别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口素质的提高,从消防资金扶贫转移到消防教育“扶贫”上来,实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从帮扶式发展到自我发展的过程。通过对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农村普法教育、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以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有消防教育内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达到贴近苗族侗族群众、深入人心的效果。同时,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中、国小 “二进”(即消防知识进校门、进家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国小校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提高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人口素质,带动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当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问题的几个突破重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当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20xx年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提出了从消防安全方面保护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建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四部委就黔东南农村消防工作于去年7月专题进行调研。_____省政府于20xx年4月在凯里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研讨会,协助黔东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编制了《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方案》决定从去年起,省财政用5年时间,投入6000万元资金支持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150个无间距的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设。同时,采取省、州、县按比例匹配资金,捆绑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新农村消防建设立项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方案主要实施的内容和项目是:编制消防规划。由黔东南州政府组织编制试点村寨消防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力量等纳入规划,明确农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经费保障和政策措施,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实施“厨改”。“厨改”是将厨房建筑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形成相对独立安全的用火区域,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沼气灶。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实施“水改”。“水改”是引水进寨,按照标准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提高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实施“电改”。“电改” 是对试点村寨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实施“路改”。“路改” 是按照国家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修建进村入寨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配备消防设施、装备及聘请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20xx年3月起,黔东南州的20个民族旅游文化村以“厨改”等五改专项工作为主体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全面启动,今后参与消防建设试点的村寨比例将会逐年增多。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苗族侗族群众村落建筑耐火等级低的问题。

(二)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大部分属于干旱地区,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契机,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条件好的地区在做好农村规划的基础上,要做好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在村寨设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统。条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充分利用沟渠、河道、水湾、鱼塘、自来水管、农业灌溉机井等条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时可用于农田灌溉,遇有火灾发生时又可作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应急自救,又能及时与消防车对接,提高灭火效率。在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中,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项目支持、村民自筹、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办法,逐年、逐项解决村寨消防设施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能

目前黔东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基本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队,但从工作实践来看,由于火灾对某一村寨来说是一小概率事故,长期无火发生导致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松散,一些地区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在实践中,黔东南州结合在农村中长期存在、群众基础好的各种团体、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并且更富于生命力。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中,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农村义务消防队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利用他们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开展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另外,还可以利用他们和村“两委”一起开展家庭、邻里纠纷调解,防止因纠纷引发纵火案件;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做好老弱病残的帮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区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发山林火灾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筹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动村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善居住条件,规范用火、用电行为。进而,依靠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构筑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动静结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防、控、灭”一体化格局。

(四)切实运用消防法制推进黔东南地区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黔东南农村地区消防工作的进程,使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必须从立法上加以解决。20xx年_____省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20xx年7月,黔东南州召开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条例起草论证会,其中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这充分说明,利用黔东南民族自治州的优势,将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是十分可行的。在对农村消防法制建设的探索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突破,如,20xx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将对农村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的培养工作

笔者认为,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真正融入到民族群众中。在黔东南州公安消防部队中,目前苗族侗族干部的比例较少,能通晓苗族或侗族语言和文字的人则更少,在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防火检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难得到不懂汉化苗族侗族群众的认同。同时,由于消防部队干部来自全国各地,口音各异,出现当地群众不愿意与语言难以沟通的消防干部打交道的情况。因此,在政策上鼓励和培养土生土长的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特别是大队消防监督干部,对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贴近苗族侗族群众将起到促进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社会保障机制

农村地区的火灾灾害社会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属于贫困山区,苗族侗族群众因火灾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乡镇一级民政救灾能力又十分有限,只能给受灾户提供部分粮食和衣物,一些农户受灾后几年内都不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因火灾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黔东南州近年来的实践中,部分县市已经开展了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使火灾灾害救济实现了制度化、大众化。例如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实施的县、乡、个人三级投保农村住屋火灾保险的实践中,每户每年保险费用5元,县政府、乡政府、个人按1.5:1.5:2投保,每个火灾受灾户可得到5000元的赔保金,20xx年全县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额为27.86万元,共有31户火灾受灾户得到15.5万元的赔保金。通过农村村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提高了农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减少了因火灾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应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开展赢得群众支持,从而进一步带动苗族侗族群众自愿、自发的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七)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缺位的问题

前面已述,在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机动泵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即“三大法宝”。目前,消防机动泵的配置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和组建已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却进展缓慢。原因是资金缺位问题是制约黔东南地区消防工作的瓶颈。消防试点建设村寨的资金将能得到一定国家财政专款的支持,但对于大多说暂时为列入消防试点建设的村寨来说,资金问题确实显得十分棘手。下面以农村消防水池的修建来谈谈这问题的解决。当前,对于黔东南地区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修建消防水池基本无专项资金来源,老百姓又无力自筹资金。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将修建消防水池与农村引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捆绑式进行。20xx年,对黔东南州的农村将能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项目,这对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等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消防、水利、民政、农业等部门应该通力合作,抓住机会,切实将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安全屏障筑牢。

【第4篇】企业消防安全的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第5篇】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工作影响调研报告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区,做好苗族侗族地区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本文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特点的调查,阐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尊重苗族侗族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进和加强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探求解决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薄弱的问题。

关健词: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经济文化现状消防工作对策

黔东南州地处××省东南部,是我国三十个自治州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谐生活着33个少数民族和两个待识别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47.68万,其中:苗族人口178.4万人,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19.96%,侗族135.9万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45.91%,是全国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文化和历史原因,黔东南州农村地区一直是全国出名的火灾高发区。

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因此,没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全州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黔东南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面对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区交通闭塞、经济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消防工作长期滞后的问题,笔者结合十多年来在黔东南州工作的实际,在调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特点的基础上,对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一点浅见。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工作影响

苗族侗族作为山地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经济、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多发有其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的根源。正确认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区的特点和现状,对于制定和实施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推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径。

(一)苗族侗族用火习俗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众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个火的民族,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对火的认识和态度应当说是矛盾的。他们认为火给他们带来光明温暖并驱赶黑暗猛兽,赋予他们更强的生存能力,但火又能烧毁一切甚至他们自己,这种敬畏与恐惧导致对火强烈的依赖感。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饭、烘烤东西,一直从古至今没有任何的变化。在黔东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区至今还有经常有烧荒、烧地埂等耕作习俗。总之,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对火的态度可以概括爱与恨的博弈之中,对火灾的防范处于消极,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风俗也是导致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

(二) 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建筑特点与建筑防火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一般分布于半山腰或高岭地区,在与自然环境的适应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自己一整套富于特色的建筑文化系统的建筑观念,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筑文化。在××的黔东南农村,木结构民房占91.9%,少数民族聚集居住,木结构民房鳞次栉比,几十户、几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据调查统计,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个, 占全省的66.85% 。这些村寨85% 以上为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不但失火频率高,且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黔东南州农村村寨像一处处大“火堆”,加强消防建设刻不容缓。 在黔东南苗族侗族建筑中,火坑(火塘)是整个建筑的中心,在建筑中占据重要的空间位置,它是家庭中心与生活空间秩序的组织者。苗族侗族火塘于木质结构吊角楼一楼的正屋楼板中心修建一圆形或方形坑而成,坑边砌以石块,坑内立三块锅桩石或三角铁架,塘内火种一般终年不熄。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议事、饮食、待客中心。出于对火的恐惧感与不同的利用,黔东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布局。几乎所有的村落建筑多呈集中式成片布置,形成集中式村落。近年来,虽然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居住习惯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筑主要还是以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的木板建筑为主,容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三) 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消防工作影响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有90%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一直滞后于坝区。第一,由于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不通公路,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产业单一,经济收入主要靠农产品出售,人均纯收入不到坝区的三分之一;第二,苗族侗族聚地区由于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发展速度,造成目前人多耕地少,苗族侗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无法得到有效改善;第三,由于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多属于干旱地区,水利设施基础差,加之长期过度垦殖,水土流失严重。由于以上几个原因,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十分弱,许多村寨根本不具备基本的消防水源条件,村民对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之住宅用地紧张,村民住屋连片,不能满 足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导致火灾发生后小火酿成大火,村民无法自救;公安消防队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畅不能及时施救,出现望火兴叹的无奈局面。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和经济发展水平低,成为该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在短时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四)苗族侗族人口素质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建国以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人口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苗族侗族人口文盲率大幅下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但应当看到的是,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人口各阶段受教育比例较汉族仍然是显得较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比例大,影响了苗族侗族地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一些苗族侗族群众缺乏基本的用火、用电知识,不文明的封建迷信活动还十分严重,笔者在对苗族侗族地区的火灾事故中接触到,因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所占比例为38.17%。另外,由于苗族侗族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相应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火随意、违章建筑、违章操作等现象比较突出,火灾隐患严重,纵火案件屡见不鲜(部分苗族侗族群众在道德上认为烧自己家或家族内的住屋不是犯罪)。因此,苗族侗族中根深蒂固的用火陋习,固然有历史和文化的根源,但人口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只有通过提高苗族侗族人口受教育程度,因势利导做好消防工作,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引火烧身”的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的思考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推进消防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消防工作的发展也不可能脱离当地经济文化条件,在正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落后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和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下,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消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当前消防工作必须抓住有利契机,始终围绕苗族侗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把消防工作贯穿于苗族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路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根本方向,因地制宜推进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实现全州消防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点为基础开展消防工作

具有浓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习俗,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又在为黔东南州的经济建设“搭台唱戏”。苗族侗族独特的民族风情,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为宣传黔东南州,加强文化交流和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苗族侗族火文化对消防工作带来的不利因素,要克服以消防工作统揽其他工作的主观认识,树立消防工作服务苗族侗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发展的思想,杜绝“堵”,做好“疏”和“导”。对苗族侗族群众一些不文明的用火习惯,要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做好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既是保护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按照“尊重民族习惯,贴近苗族侗族群众;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工作原则,通过苗族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抓好消防知识进村寨、入农户、得人心的宣传效果,切实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导苗族侗族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传播科学思想、倡导文明用火习惯,增强黔东南苗族侗族群众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以教育带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素质低是苗族侗族人口发展的“瓶颈”,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消防工作,要特别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口素质的提高,从消防资金扶贫转移到消防教育“扶贫”上来,实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从帮扶式发展到自我发展的过程。通过对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农村普法教育、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以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有消防教育内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达到贴近苗族侗族群众、深入人心的效果。同时,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中、国小 “二进”(即消防知识进校门、进家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国小校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提高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人口素质,带动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当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问题的几个突破重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当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20xx年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提出了从消防安全方面保护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建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四部委就黔东南农村消防工作于去年7月专题进行调研。××省政府于20xx年4月在凯里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研讨会,协助黔东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编制了《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方案》决定从去年起,省财政用5年时间,投入6000万元资金支持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150个无间距的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设。同时,采取省、州、县按比例匹配资金,捆绑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新农村消防建设立项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方案主要实施的内容和项目是:编制消防规划。由黔东南州政府组织编制试点村寨消防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力量等纳入规划,明确农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经费保障和政策措施,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实施“厨改”。“厨改”是将厨房建筑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形成相对独立安全的用火区域,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沼气灶。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实施“水改”。“水改”是引水进寨,按照标准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提高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实施“电改”。“电改” 是对试点村寨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实施“路改”。“路改” 是按照国家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修建进村入寨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配备消防设施、装备及聘请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20xx年3月起,黔东南州的20个民族旅游文化村以“厨改”等五改专项工作为主体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全面启动,今后参与消防建设试点的村寨比例将会逐年增多。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苗族侗族群众村落建筑耐火等级低的问题。

(二)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大部分属于干旱地区,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契机,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条件好的地区在做好农村规划的基础上,要做好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在村寨设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统。条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充分利用沟渠、河道、水湾、鱼塘、自来水管、农业灌溉机井等条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时可用于农田灌溉,遇有火灾发生时又可作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应急自救,又能及时与消防车对接,提高灭火效率。在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中,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项目支持、村民自筹、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办法,逐年、逐项解决村寨消防设施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能

目前黔东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基本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队,但从工作实践来看,由于火灾对某一村寨来说是一小概率事故,长期无火发生导致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松散,一些地区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在实践中,黔东南州结合在农村中长期存在、群众基础好的各种团体、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并且更富于生命力。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校??徊匠浞址⒒优┐逡逦裣?蓝釉谙?拦ぷ髦械闹鞯甲饔茫?盟?强?瓜?婪?伞⒎ü娼逃?开展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另外,还可以利用他们和村“两委”一起开展家庭、邻里纠纷调解,防止因纠纷引发纵火案件;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做好老弱病残的帮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区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发山林火灾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筹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动村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善居住条件,规范用火、用电行为。进而,依靠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构筑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动静结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防、控、灭”一体化格局。

(四)切实运用消防法制推进黔东南地区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黔东南农村地区消防工作的进程,使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必须从立法上加以解决。20xx年××省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20xx年7月,黔东南州召开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条例起草论证会,其中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这充分说明,利用黔东南民族自治州的优势,将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是十分可行的。在对农村消防法制建设的探索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突破,如,20xx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将对农村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的培养工作

笔者认为,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真正融入到民族群众中。在黔东南州公安消防部队中,目前苗族侗族干部的比例较少,能通晓苗族或侗族语言和文字的人则更少,在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防火检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难得到不懂汉化苗族侗族群众的认同。同时,由于消防部队干部来自全国各地,口音各异,出现当地群众不愿意与语言难以沟通的消防干部打交道的情况。因此,在政策上鼓励和培养土生土长的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特别是大队消防监督干部,对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贴近苗族侗族群众将起到促进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社会保障机制

农村地区的火灾灾害社会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属于贫困山区,苗族侗族群众因火灾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乡镇一级民政救灾能力又十分有限,只能给受灾户提供部分粮食和衣物,一些农户受灾后几年内都不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因火灾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黔东南州近年来的实践中,部分县市已经开展了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使火灾灾害救济实现了制度化、大众化。例如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实施的县、乡、个人三级投保农村住屋火灾保险的实践中,每户每年保险费用5元,县政府、乡政府、个人按1.5:1.5:2投保,每个火灾受灾户可得到5000元的赔保金,20xx年全县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额为27.86万元,共有31户火灾受灾户得到15.5万元的赔保金。通过农村村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提高了农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减少了因火灾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应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屋火灾保险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开展赢得群众支持,从而进一步带动苗族侗族群众自愿、自发的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七)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缺位的问题

前面已述,在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机动泵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即“三大法宝”。目前,消防机动泵的配置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和组建已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却进展缓慢。原因是资金缺位问题是制约黔东南地区消防工作的瓶颈。消防试点建设村寨的资金将能得到一定国家财政专款的支持,但对于大多说暂时为列入消防试点建设的村寨来说,资金问题确实显得十分棘手。下面以农村消防水池的修建来谈谈这问题的解决。当前,对于黔东南地区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修建消防水池基本无专项资金来源,老百姓又无力自筹资金。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将修建消防水池与农村引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捆绑式进行。20xx年,对黔东南州的农村将能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项目,这对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等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消防、水利、民政、农业等部门应该通力合作,抓住机会,切实将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安全屏障筑牢。

【第6篇】企业消防安全的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习惯性”违法行为问题突出。许多电动车企业由于生产量很大,厂房空间有限,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又没有及时产销掉,致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三)电动车电瓶使用不当极易起火。电动车电瓶分为锂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它们的充电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电瓶爆炸,而且电动车电瓶需要经常充电,电瓶使用时间过长,电能转化成热能,产生气体,一旦电压过高或长时间充电就极易导致膨胀,引发火灾事故。目前,有的电动车企业对电瓶管理不严,电瓶摆放随意,长时间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生产企业业主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从近几年该行业的火灾形势看,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对很多电动车企业业主来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除生产投资外,不舍得对消防的投入,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员工的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对消防法规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处置知之甚少,无法履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职责,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电动车企业消防设施遭到破坏,灭火器过期、老化严重,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内消防设施不健全,警告、危险标识散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业主认为企业早晚要拆迁,配备了消防设施也是浪费,等到拆迁新建厂房时再作考虑。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在一些上规模的电动车企业中,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来说,这些企业都会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少企业认为购置了消防器材就相当于买了消防安全保险,违规操作,电线乱拉乱接现象突出,用电用气随意性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充分认识电动车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该行业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电动车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提前介入,把好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消防部门,要严格建筑消防审核,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督促检查。帮助新申办企业按照国家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把好消防安全关,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车企业火灾上升势头,加大源头管理的力度,全力为电动车企业做好服务。

【第7篇】中心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

中心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特别是近几年在房地产市场投资旺盛的带动下,泉州市区高层建筑的建设更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问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现。高层建筑高度高,功能复杂,有的还设有地下室,其消防设施几乎囊括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多种常见的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其消防设施的状态及管理水平就显得极为重要。而目前总体而言,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仍处于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设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损的现象。消防应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水枪水带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和更换、甚至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无法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系统组件故障屡见不鲜。滤布一些投入较早的高层建筑,年久失修,甚至出现消防管道腐蚀破裂,被迫关闭消防水源的窘况。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当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维护和监管的状态或未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烟机有的投入后就没有再试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位置也常常无人知晓。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脱岗现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绝大部分未取得上岗证,对建筑的消防设施不熟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比较陌生,主机出现火警、故障等讯息时,只能进行火灾确认、消音、复位等简单操作,甚至还有个别值班人员嫌报警声吵将主机一关了事。由于实际使用中,绝大部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发挥各种消防设施的功效。

(三)消防设计遭变更。高层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其业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几经变更,建筑内部经历多次二次装修。而这些装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未经具备相关消防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变更及施工,对变更后的建筑没有制作工程图纸并存档。导致建筑布局改变,消防设施未相应改变。致使此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有很大的难度。

二、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动设施老化。一些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已使用超过十年,而这些早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艺水平较低,系统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发,误报频繁的阶段。

(二)自动系统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动系统品牌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优胜劣汰后,一些品牌被市场淘汰。由于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及其组件互不兼容,当生产厂家倒闭后,使用者在消防自动系统故障或损坏时难以得到可更换的组件,而全套更换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则投入巨大,造成严重浪费。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于厂家产品早已进行更新换代,旧系统的备件也逐步停产,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导致系统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够重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没有专人负责。加上由于消防设施不像电梯或自来水管,坏掉了直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相当多的业主也对消防设施的状态不闻不问,不到火灾发生时几乎无人关心。消防工作相当被动,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四)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压滤机滤布。大部分物业管理人员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建筑消防设施比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人员也无法相对固定,少数有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上岗证的,往往在一两年后就辞退或跳槽。

(五)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有资质维保单位维保,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维护,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力量,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日积月累,导致系统严重损坏。有的单位由专业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这些公司在专业技术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在维保过程中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如对自动系统的故障点只屏蔽不维修,擅自减少检测项目和内容等,而业主由于信息不对等,也缺乏相应的监督能力。

(六)维保资金不落实。由于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服务企业,要考虑运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现象也比较多,因此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设置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就关掉消防设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统丧失作用。有些建筑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车费过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问题,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年检制。我国消防自动设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陆陆续续到了使用寿命期。由于产品质量、施工水平及维护保养的差异,一些建筑的设施仍可继续使用,一些系统则需更换改造。引入年检制,对进入使用寿命期的建筑消防自动设施进行强制年检,对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有着积极的意义。200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但没有明确要求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检测机构的资质,并纳入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

(二)消防自动系统组件标准化。出台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消防自动系统模块提出具有良好开放性、兼容性、适配性、通用性的设计方法,使消防自动工程集成能够将不同厂家、不同种类、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设备实现广域配套和灵活组合。

(三)大力推进消防服务社会化。当前,各级消防部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已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仅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抽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滞后的问题。发展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推动消防服务社会化,从长远的角度看是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这里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不应只是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服务机构,而应该包括直接面向业主,能够提供更全方位服务的消防专业咨询和管理机构。这样的机构就可以组织社会技术力量,把专业人员集中起来,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直接派驻人员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时实监控,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咨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协助开展消防演练培训等。而公安消防机构则应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活动的监管,充分发挥和依托消防专业咨询管理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建立长效机制。

(四)落实解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经费。只有经费得到保障,消防设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建设资金可从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解决,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负责,并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