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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告知确认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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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告知确认书【多篇】

书面告知确认书 篇一

书面告知确认书

告知人(居间方):

被告知人(卖方):

被告知人(买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居间服务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相关事宜,特书面告知如下事项:

1、我公司保证与委托的待售房屋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与委托销售的产权人亦无任何利害关系。

2、买卖双方需根据我公司代办人员的提示提供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并根据我公司的安排及时、积极配合代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我公司根据该房产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和行业相关政策预测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房产市场参考价格为元,房屋交易的最终价格以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产价格为最终确定价格)。

4、我公司居间服务的二手房买卖交易程序一般为:店面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解押及注销、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网签及资金监管、产权过户等,以上程序视不同的房产性质及贷款方式会有所变化和不同。

5、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根据不同房产性质和买卖双方身份可能存在以下税费:印花税、契税、土地出让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评估费、工本费、配图费、登记费、以及银行费用等。以上税费及相关费用的交纳义务以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相关国家机关部门规定为准。

6、我公司居间经纪服务的内容为:居间报告订约的机会、媒介签约、如实提供签约当事人相关信息、向买方如实告知卖方房产相关证件。视不同情况我公司承办代办相关事宜。

7、我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双方应于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当日各向我公司支付居间佣金为交易房屋总价款的1%,佣金具体承担义务以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8、此书面告知书经居间方、买方、卖方签字后产生告知效力。买方:卖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代表人: 年月 日年月 日年月 日

正面-产品升级客户告知确认书标准版 篇二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升级

客户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中国人寿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深知,我们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都离不开您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2012年中国人寿升格为副部级央企单位,连续十年入选世界500强,无论是规模实力还是品牌价值,我公司都已经成为国内保险公司的旗舰。

近几年,由于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人们的身体健康受到直接威胁,重大疾病呈高发且低龄化,治疗费用高居不下。今年中国人寿回归国务院直辖管理,为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真情回馈老客户,近期我公司出台了让利客户的重大惠民政策,隆重推出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新版康宁保险在过去20种大病的基础上扩大到50种,震动整个中国保险市场,创下了行业之最,是当前保险市场保障范围最大的健康险种,帮助您建立最好的“保障基金”!根据总公司要求,所有业务人员必须回访到每一个中国人寿的老客户,在六月底以前,对老客户放宽核保政策,不累计风险保额。请客户朋友抓住放宽核保的机会,拥有更多的保险保障!

公司委托您的保险服务代理人将本次产品升级细则面访告知于您,请您在收到告知后,在本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再一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恭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升级后承保重疾共计包括50种,告知细则如下(加下划线部分为理赔新增加的病种,病种定义以条款为准):

25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15种为常见重疾

1、严重心肌病;2.严重重症肌无力;3.严重多发性硬化症;4.严重脊髓灰质炎;5.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6.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7.终末期肺病;8.严重克隆病;9.严重溃疡性结肠炎;10.持续植物人状态;11.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2.严重冠心病;1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14.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15.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10种为特定疾病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7.主动脉介入手术;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10.严重头部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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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服务回执单(公司留存)编号:

客户确认内容:

您是否之前投保过康宁系列保险?□ 是 □否 您是否对告知内容完全理解?□ 是 □否 您是否对投保的康宁系列保险进行产品升级?□ 是 □否 您是否计划给其他家庭成员办理康宁系列保险?□ 是 □否 您是否对本次代理人给您提供的告知服务满意?□ 是 □否

客户签字:性别:回访电话:代理人签字:告知时间:

中国人寿 2012年5月

速裁程序告知、选择确认书 篇三

南 华 县 人 民 法 院

民事案件小额速裁程序告知及选择确认书

()南民初字第号

一、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为前提,并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二、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下列给付之诉案件,且当事人均选择小额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

(一)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借用、服务、劳务、委托、运输合同案件;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三)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拖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

(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

(六)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普通侵权、不当得利纠纷

案件。

三、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打电话、捎口

信、发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司法专递、电脑网络等简便

方式传唤当事人。

四、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

指定答辩期、举证期,但期限不迢过七日。当事人放弃答辩期限

和举证期限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五、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开庭审理时,简化庭审程序,但保障当事人有充分的陈述权,并

自立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审结。二十日内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

序继续审理。

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

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

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七、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自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判决

方式结案的,可以当庭宣判。

八、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

对于判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书之日起十

日内向本院审监庭提出异议申请。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三日内

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原判,并适用普通程序对

案件进行审理。

九、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

日起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免收诉讼费。因案

情复杂,需将小额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费不予免

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并清楚其含义,我自愿选择小额速裁

程序审理诉一案。

当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