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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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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xx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城环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于2024年4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二审结束后,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方面意见,形成草案三审稿,于2024年6月报经市委审议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表决,于2024年7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推进《xx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

由市人大城环资委、常委会城环工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完成《xx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意见征集、调研论证和法规草案起草,于2024年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三、推进《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立法

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完成《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意见征集、调研论证和法规草案起草,于2024年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四、指导两个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

由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加,指导峨边彝族自治县制定出台《峨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推进《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指导马边彝族自治县废止《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

五、推进备案审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其他办事工作机构参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立法后评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服务xx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