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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会同县交通部门组织公交公司驾驶员召开“以案为戒”安全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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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会同县交通部门组织公交公司驾驶员召开以案为戒”安全警示教育会

大队会同县交通部门组织公交公司驾驶员召开“以案为戒”安全警示教育会

5月12日晚,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组织县公交公司驾驶员在县交通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以案为戒”安全警示教育会。

会议由县公交公司负责人主持,县交通局党组成员王业华、运管所负责人、大队宣教股、一中队负责人、县公交合肥省总公司负责人及公交车驾驶员六十多人与会。

会上,县交通局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志华通报了5月8日县公交公司106线驾驶员储某某酒驾事件有关情况,安徽力源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石立增宣读了对县公交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县公交公司总经理孙明在会上做出深刻检查与反省;会上,大队宣教股及一中队负责人针对县公交公司106线驾驶员储某某醉驾案例,分别就县公交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同时,要求与会全体公交车驾驶员要以储某某酒后驾驶公交车这一案例警示自身、以案为戒,坚决做到以对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和担当,自觉做到拒绝酒驾、远离酒驾,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珍惜幸福、确保公交出行一路平安。

最后,县交通局党组成员王业华做会议总结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