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范文>实用文>汇报材料>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汇报材料 阅读(2.4W)

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4年以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成立于2010年10月,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服务,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预算拨款,核定编制为8名,领导职数2名。目前实有人员7名,公益性岗位1名。现设办公室及综合执法科两个科室,辖各类文化经营场所81家(其中网吧16家、KTV歌厅7家、出版物16家、影院及演出5家、艺术品备案13家、印刷复印打字24家),旅游单位19家(其中旅行社15家、旅游饭店4家),文物保护63处(其中国保1处、省保6处、市保2处、区保3处、其他52处)。2014年以来,全队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准则,以日常巡查为形式,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稳定、繁荣为目的,以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健全机制,强化职能,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了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构建运转灵活的执法机制。

全队职能、个人职责、执法依据、办证程序、行为规范、学习、财务等制度悬挂上墙,印发到各科室、个人,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起责任机制、监管机制、案件查办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把文化综合执法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每一位执法队员;有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实行对文化市场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利用市级净网先锋系统严密监控,发挥12318举报电话作用,发现问题或群众举报,立即行动,依法处理,迅速反馈,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回复省市明察暗访指出问题;协调好与公安、工商、消防、安检、卫生等部门的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定时间、范围、重点地段、配合协作等事项;对违法者的处罚决定依照法律条文集体讨论,依法执行;检查有记录、事件有依据,执法文书要求完整具体,记录清晰,证据充分,执行力强;坚持日检查、周小结、月总结工作机制,确保正常运转;建立起依法管理、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确保了全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12318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种文化执法及经营者培训活动,采用报刊专栏、悬挂横幅、文化经营场所LED屏、标语、咨询服务、普法答卷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音像、印刷、电影、出版、互联网、广播电视、知识产权、文物、旅游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坚持每周学习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为重点,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以学习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专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增强执法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以学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监督条例》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契机,提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综合素质。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组织参加全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组织参加省、市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选派执法人员到浙江丽水、湖州参加省际文化执法学习交流等,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新法规、新规定及行政处罚法的掌握。

开展经营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培训。抓好上岗培训工作,举办安全、创文、创卫、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培训学习,推进新法规的贯彻实施。分别举办了文物保护、出版物、娱乐、网吧培训班,邀请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业人员进行专题授课,每年组织各类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了经营者遵章守法、文明经营的意识。

——把日常监管落到了实处。

实行定期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机制,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在确定每周二、五为固定检查日的基础上,在其他时间安排一天为随机检查日;实行每月联动机制,在独立检查的同时,加强各部门联动,保证每月与工商、公安、消防举行联合执法一次;实行8小时外检查机制,做到检查时间无死角;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统一制作“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牌,挂于进门醒目处,对网吧规定必须配有收银员、网管和保安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积极进行评比表彰活动,促进了各文化经营单位店容店貌整洁、环境舒适,服务规范;在文化执法队和便民窗口设立公示牌,明确经营范围和处罚标准,使广大市民了解管理政策和规范内容,强化了管理规范;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文明城市为抓手,突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文化综合执法三个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深化群众义务监督;每年与文化市场各类经营业主签定规范经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近5年来,全体执法人员从经营、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入手,按照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要求,对文化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在管理措施上立足于“实”,在联合打击上立足于“准”,在信息监督上立足于“灵”,在监管范围上立足于“全”;日常监管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大明查暗访密度和频度,特别是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明查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在中国小校周围违规开办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文化经营场所,坚决查处各类侵权盗版的教辅教材、少儿读物,打击非法印刷发行行为;每次明查暗访,直接到印刷企业、出版物经销单位、网吧、娱乐场所以及乡镇集贸市场进行明察,到易发生问题的红旗街、川口街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繁华路段、川口汽车站、黄堡工业园区、大厦巷早夜市、超市等进行暗访检查,并对检查地点分门店、行业、内容、项目做好详细记录,结合文化执法,填写文化市场督查登记表;通过对文化市场进行延时、错时、交叉检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加强了工作指导。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迅速反馈、就地查办、移交办理等方法,使文化市场存在的一些隐患及时消除,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认真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项行动

每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落实,通知自查,集中整治,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按照中、省、市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扫黄打非.秋风.清源.净网.固边.护苗”五大行动、打击侵权盗版、清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进基层等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光盘年均1000余册(盘),及时上缴市支队;组织开展安委会安全三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确定重点安全生产单位,加强检查,强化意识;按照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年末岁初文化市场安全大检查,省、市、区主要领导安全检查,节庆安全大检查,天津港大爆炸安全大检查、江西丰城电厂坍塌等特重大事故大检查,彩色飞尘安全排查、安全专项治理大检查等每年不少于10场次;牵头组织广电执法、文物旅游执法、公安禁毒、创卫检查、平安王益等行业性专项整治行动;每年阶段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教辅教材清查、大学联考点周边治理、寒暑假网吧综合治理、省市文化市场明察暗访、全市网吧交叉检查、网吧专项整治、广电接收锅执法检查以及创文检查、红袖标等行业性综合整治行动年均350人次。

——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通过学习文化综合执法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文化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重点,加强领导;充分运用区广电中心播发新闻稿、在广场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加大文化综合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力促文化经营业主规范经营,形成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通过深入调研,有效将全区学校周围及城乡结合部的文化环境作为文化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坚持不间断巡查,把打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作为文化市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进行重点宣传、重点监控;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以及社区、学校、街道信息网络作用,建立日巡查、周小查、月大查、群众举报随时查的工作机制,实施全天候监控,使那些隐藏较深、与精神文明相对立的社会丑恶现象,始终在监管的视线和打击范围之内,从而促使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分别在王益区政府信息网、《今日王益》刊物、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网站公布新闻出版行业各项行政审批内容事项、程序,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及时编写报送”扫黄打非”工作简报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动态信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检查过程中采取分散培训的方式,针对单个业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主们虚心听取宣传教育,加强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确保其规范经营。

——全面实施权力阳光运行

专人管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激活并及时上传执法检查、扫黄打非、运营状态等文化市场月报数据;处罚取证全面,笔录完整;处罚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开具统一的财政罚没票据,及时上缴国库;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利清单的编撰上报,脉络清晰,内容全面。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文化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保证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行政处罚公开化、行政决策程序化。在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事项的审批中,认真执行流程岗位式管理,形成了固化的对外办事流程、对内事务处理岗位流程,使人员岗位固化,职责到岗到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理效率,使窗口岗位服务更完善更规范。

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及时向区法制办及区编办办理报告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作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每年安排专人参加省市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人员培训班;通过与浙江丽水、湖州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相互交流考察等形式,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质量。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财政网络支付系统,支出预先申请,罚没收入及时上缴,日清月结,杜绝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胡支乱花等不良行为。

——注重各项工作的对外宣传

在铜川报、市政府网站、市局网站、市支队网站、《今日王益》、王益微博等及时刊发综合执法各类信息,每年不少于6篇次;及时迅速的拟写上报各类通知、通报、整治方案、阶段性总结等。

——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性欠缺。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编制共8人,同时承担旅游、文物综合执法任务,涵盖多个门类,随着时代发展,文化市场监管面不断拓展,监管队伍专业人员短缺,面临新型案件时,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支撑,不能满足文化执法办案需要。

二是无办公场地,设备陈旧、配置落后。执法队在煤业宾馆租赁办公,执法人员的办公电脑等相关设备年限长、配置低,关键时刻不能正常使用,不利于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平台、“扫黄打非”管理系统等平台录入,不能满足网上办案的需求。

三是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不能构成有效合力。能够通力合作联合执法,但在各自执法过程中不能够第一时间资源共享,取证难、查处难。

四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法律的实施机关必须是行政机关,与此相关的文化市场各类行政法规17种、部门规章27种,这些执法、许可过程都需要文化部门具体实施,而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为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无权实施,弱化了文化行政管理职能,

——今后的工作思路

坚持日常检查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增强日常监管次数和频率,随时发现、解决文化市场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实施重点监控,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杜绝淫秽色情等低俗演出。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全区所有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艺、演出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业主加强整改,确保全区文化市场安全。

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努力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通过提倡行业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提倡守法经营,反对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提倡诚信经营,反对消费欺诈行为。找准宣传倡导社会核心价值观与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契合点,以“精细管理、热忱服务、人本执法、公正严明、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市场。

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寒暑假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登记核对消费者有效证件等违法行为。所有网吧经营业主签订“文明守法经营承诺书”,经营场所张贴举报电话12318、张贴“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警示标志,强化监管责任,对屡查屡犯的网吧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实施“清源”、“净网”、“护苗”“固边”、“秋风”行动,坚决查缴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清查宣扬淫秽色情出版物及网络信息;打击假记者、假媒体、假新闻;规范印刷企业行为;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应用全国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每月“扫黄打非”情况录入全国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清查全区中国小校200米以内的文化娱乐及出版物经营场所,以实现“两无”为目标,即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违规进入电子游戏室现象,无口袋书、淫秽低俗音像制品等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文化产品进入校园。

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大力开展广电执法,依法查处违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开展娱乐场所监管。认真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推进娱乐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严厉查处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建立文物巡查机制和巡查月报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提高办案质量。执法人员必须认真使用文化市场执法文书,通过科学应用执法文书,提高办案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加强部门协调。主动与工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黑网吧”,坚决清理取缔无证电子游艺和娱乐场所,提高文化执法办案的权威。

坚持公正廉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实行职务回避,所有文化执法人员不得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搞好服务。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通过执法扶持有益的,取缔违法经营的文化产业,让人民群众享受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繁荣文化市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强化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保持“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畅通,坚持“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的工作原则,做到受理、立案、办结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