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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疫情源头防控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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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疫情源头防控的工作提示

关于落实疫情源头防控的工作提示

各部室、分子公司:

根据近期省内疫情发展和能源公司各单位复产复工状况,按照集团公司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疫情传染源头防控。各分子公司、各部室要随时与属地政府、街道社区、疾控中心等部门保持联络沟通,主动对接获取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三类人员”、外地返筑人员和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三类人员”需进行核酸筛查,筛查结果为阴性的可返岗;隔离期满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继续隔离或赴医院检查;对所有即将返岗人员,需填报《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经审批后返岗。严防返岗人员“带病上岗”,允许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

二、严格“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分子公司及部室于每天11点前,通过公司QQ群报告当日本单位(部室)疫情情况,做好涉及疫情人员动态台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职工,应立刻向单位人事部门或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发现身边同事、亲属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也要立即向单位人事部门或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建立紧急应对预案。各分子公司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发现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报告能源公司领导小组后,按照相关程序安排就近就医,并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