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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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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篇一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五条、公司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并计划进行每年度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条、公司实行吸烟管制,除指定吸烟地点外其他地点禁止吸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前首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遵守消防法规。

第八条、公司内部每月进行消防检查,检查电路、设备、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条、消防火警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立即处置灭火,疏散人员、人员清查。如无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报警。

向消防队报警内容:

1、报警电话号码119。

2、地址:____有限公司,____路__X号。

3、具体地点及何种物质正在燃烧。

火警消除后环境整理,清查损失、紧急报修等事项处理。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4)编织袋厂房(5)职工公寓楼(6)办公楼(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1)油库区(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