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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制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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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精选多篇)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古代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梵文的意思是“月亮”,它是世界上四大著名的文明古国。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其原因之一就是与印度种姓制度的长期存在有关。 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种姓制度的产生 在印度-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河流域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纳一词。在雅利安人占领的地区便出现了雅利安瓦尔纳与达萨瓦尔纳。随着雅利安人的社会分化,从事祭祀的僧侣和以部落首领为首的武士集团逐渐同雅利安一般人民大众脱离开来,而成为两个特权等级。一般人民大众则成为雅利安人社会内部的第三等级。这样,再加上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在社会上便自然地形成4个地位不同的社会等级。其中依次提到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姓的产生当属后期吠陀时代。古代印度实行严厉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主要存在于印度教中,对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等级。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绝大部分为农村贫雇农和城市清洁工、苦力等。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

种姓制度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严格的种姓制度。

种姓是世袭的。几千年来,种姓制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种族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比较严重。在职业上,各种种姓原则上是世袭不变的。按《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由于“穷困”可以从事低级种姓的职业;相反,低级种姓不得从事高级种姓的职业。在婚姻上,各种姓原则上同姓通婚,即实行内婚制。《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之男因“贪欲”可以娶低级种姓之女;相反,低级种姓之男不得娶高级种姓之女。前者称“顺婚”,后者称“逆婚”。职业世袭化和种姓内婚制是种姓制的基本特征。不同种姓的人还不能同坐、同饮食。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分化,种姓制已逐渐形成为一种社会体系。作为第一等级的婆罗门,独揽宗教事务,形成专门的祭司阶级,有些婆罗门还参与政事。第二等级的刹帝利,是掌握军政大权的武士阶级。这两个等级处于统治地位。第三等级的吠舍,是

雅利安人的平民大众,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等。这是就雅利安人3个等级具有代表性的职业来说的,而社会现实并非如此单纯。事实上有些高级种姓的人也从事低级种姓的职业,而在舍中间有些商人后来恃其财富,飞黄腾达。第四等级首陀罗,基本上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但也有贫困的雅利安人。他们是被压迫、遭奴役、受歧视的无权居民等级,从事手工业和农牧业,他们之中大多数是奴隶。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1.)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2)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3)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4)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本文来源本站:)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1°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种姓制度,使社会四分五裂,人民之间缺乏团结。在历史上,它为异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条件。印度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外族征服的历史,其原因与种姓制度造成的整个印度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性和利已性不无关系。它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的抵抗力量。独立以后对各项事业同样产生了不良影响。如在国会制宪会、长老会等的选举中矛盾重重,不是以人的才干为条件,而是以某种姓为前提,这们势必影响到选

举的顺利进行和选举效果。由于种姓制度人为地把人分成若干等级,彼此仇视,各种纠纷此起彼伏,甚至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种姓制度是印度产生矛盾和不团结的重要原因之一。

2°种姓制度影响经济的发展。种姓制度影响经济的发展。前面提到,种姓制度把经济分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彼此接触受到影响,有些人“种姓主义”思想严重,他们大都考虑本种姓的利益。想问题,办事情从本种姓的利益出发,只对本种姓忠诚,缺乏民族同胞间的互助精神,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加之,每个人的职业生来决定,代代相传,不易更改,不管一个人对某种职业有无兴趣或特长,工作是否合适,都得被迫去做。这说影响了一些人才能的发挥和工作效果。种姓制度是懒惰和宿命论的温床。每个人的种姓、社会地位,以及从事的职业都是生来决定,代代相传。这们一来,有些人用不着努力则会得到好的职业,从事好的工作,享受优厚的待遇。这样产生或助长了一些人的懒惰思想,缺乏奋斗精神;而另一些人,即低级种姓的人,只能受苦,逆来顺受,认为命里注定,不可改变。这样限制和束缚了他们的创造精神和积极性的发挥。种姓制度是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4°种姓制度对印度文化的影响。 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公元前2014年左右,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公元前1500年至前1200年,雅利安人迁入,他们带来了雅利安文化。约公元前6世纪,出现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大种性,为奴隶制度的萌芽时期。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的列国时期是印度文化史上灿烂的阶段,形形色色的哲学流派和社会理论蓬勃涌现,产生了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却是这种种姓制度的出现导致人们身份得到划分,各界的交流也是仅仅停留在相同阶级,更不用说那些贱民和低下等级的文化发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种姓制度对文化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

3°种姓制度影响到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展。种姓制度规定,高级种姓不能吃肉、鱼和蛋类等等。印度本来不是发达国家,不少人得不到足够的牛奶、黄油、水果、蔬菜等一些富有营养的食品,再不吃肉、鱼、蛋等食物,必然会影响人们的体质和智力的发育。不少印度人体弱多病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恐怕也与食物结构有关,受种姓影响的结果。加之,实行内婚制,有的血统较近,也使一些儿童智力不佳,甚至发育畸形。总之,种姓制度危害很大,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生活的改善均有影响,人民,尤其是低级种姓的人对此强烈不满,不同形式的斗争此起彼伏,一再发生。政府也很重视,制定了有关法律,采取了有关措施,情况有所变化。

第二篇:我眼里的印度种姓制度

我眼里的印度种姓制度(转)

今年4月,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部长阿琼·辛格宣布,在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管理学院以及全印医学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将来自低种姓家庭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学生的入学名额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学则提高到27%。政府的决定宣布不久,立即就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引发了针对这一决定的示威游行活动,尤其是大学、医院等受影响最大的部门,更是引起强烈反弹。5月份,印度首都新德里的各大医院相继罢工,使病人苦不堪言。这一波及全国的示威抗议暴露出一个社会问题,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印度的种姓是历史的产物。根据吠陀经,印度的四个种姓是婆罗门教三大主神之一的梵天所创造,梵天用口创造出了婆罗门,用手创造出刹帝利,用大腿创造了吠舍,用脚创造出首陀罗。梵天创造四个种姓的身体部位的高低和各个种姓的地位高低是和谐的。通常来说,前两个种姓属于高种姓,后两个属于低种姓。其实,印度的每个种姓中还生出许多的分支,叫亚种姓。每个种姓都像一棵有许多枝桠的大树一样,细究起来十分复杂。印度还有一些人没有种姓,他们被称为“不可接触者”,或者叫贱民。印度人口中只有信奉印度教的人才有种姓之分,而信奉其他宗教的印度人则没有这个问题。1947年印度挣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时,宣布废除有数千年历史的种姓制度,赢得了全国绝大多数人的欢迎。考虑到低种姓和贱民的现状,印度政府从建国之初就制定了照顾低种姓和贱民的政策。此外,为体现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印度政府在教育等方面对这些非印度教的人也给予一定的照顾。

印度是一个相对保守的社会,数千年沿袭下来的传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我在印度工作期间,曾发现一些国家重要部门的领导岗位多数是高种姓的人占据着,譬如政府部门,议会,公检法,军队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有一次我与印度最大的公司之一诚信公司的高级总裁一起吃饭聊天,知道他是婆罗门出生,就问他在种姓制度早已被废除的今天,为什么婆罗门依然统治着印度。他想了想说,婆罗门依然在印度的各个阶层占据着重要的岗位,这是事实。但问题的实质是,婆罗门一向重视教育,就像以色列的犹太人,总是设法让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这样他们就容易在社会上立足,并取得别人无法取得的成功。在印度废除种姓制度半个多世纪的今天,他们占据着重要的岗位不再因为他们是高种姓,而是因为他们比别人能干。他们对社会作的贡献比别人大,自然应该过得比别人好。而那些没受过良好教育的婆罗门,照样过着贫穷的生活。

经过对印度的深入观察,我比较认同他的观点。在印度废除种姓制度这么多年后,高种姓的优越性已经体现不出来了。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我在印度工作时雇佣的司机就来自婆罗门家庭,但现在已经沦为社会的底层,给别人当车夫。我的司机罗摩告诉我,他的祖父是个大地主,有良田数百亩,但到了他的父辈就衰落了。兄弟六人把几百亩土地一分,一人也就是几十亩,而等到罗摩这一辈长大后,

兄弟几个再把这几十亩地一分,一人也就是一二十亩地,最多算个下中农。于是他们就把这些土地出租给当地农民,每年收点租金,自己则到城市里找份工作。罗摩的几个兄弟也都干的是最普通的工作,没有半点高种姓的优越性和优越感。据我了解,新德里的几十家公共厕所的管理和清扫工作都由婆罗门种姓的人给承包了。在其他地方干苦力活的婆罗门也大有人在。真是“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我看来,印度政府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废除种姓制度方面应该说是卓有成效的。特别是在城市里,至少表面上人们已经不分三六九等了,也不会因为低种姓而在找工作时受到明显的歧视。我曾问过好几个不同职业的人,他们是否会拒绝同低种姓和贱民握手,他们都表示,尽管可能会有人这样做,但他们不会拒绝与贱民握手。我知道过去不同种姓的人之间是不能通婚的,于是有机会时就问印度人,他们在遇到喜欢的恋人时,是否会考虑对方的种姓问题,多数人都表示,只要种姓相差不悬殊,他们都不大计较。但由于许多年轻人的婚姻依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选择配偶的余地不大,也就不特别考虑种姓在婚姻中的问题。

我发现在城市里,人们已经很难通过职业来区分谁是哪个种姓,也不刻意关心这些问题。记得我有一次到一所中学采访,顺便问学生他们彼此之间是否因为种姓不同而彼此不相来往,他们都一脸的茫然,说大家都是一样的,没有因为种姓高低而不同呀。这证明在年轻一代人当中,种姓概念已经相当淡漠了。如果说有种姓观念,那也是存在于中年和老年一辈的脑海里。那些高种姓的家长可能会悄悄对子女说,别跟那些贱民或佣人的孩子在一起玩。

但在农村,种姓制度则比较根深蒂固,人们依然可以根据衣着,举止,语言用词甚至头饰等来判断人们的种姓,而高种姓的人与低种姓和贱民之间来往不多,有些偏远农村里贱民依然是与其他种姓的人分开居住,甚至不得使用同一口水井。毕竟,种姓制度存在了数千年,要在几十年中彻底根除并非易事。

据我的观察,随着时间的推移,印度大城市里对种姓的概念越来越淡薄了。如果说贫富过去与种姓制度有较大关系的话,那么现在则几乎没什么关系了。当然,过去靠父辈积累起来的财富使后代有条件接受教育并出人头地又另当别论,仅仅靠躺在高种姓这个虚名上过悠闲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声在印度也开始有了市场。譬如印度上一届总统纳拉亚南就是贱民出生,本届总统卡拉姆则是穆斯林。现任总理辛格是锡克人,而执政党国大党的领袖索尼亚·甘地则来自基督教家庭。种姓在印度的政治生活中显然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次的新政策之所以激起如此广泛和大规模的抗议,应该说与婆罗门等高种姓的社会地位日益衰微有一定关系。有人甚至说,婆罗门已经开始变成贱民了。为什么呢?原来,由于贱民有多子多福的陈旧观念,因此拼命生孩子,都是大家庭,而高种姓的人一般所受教育比较好,知道子女多不是福气而是负担,因此一家都只能一两个。几十年下来,婆罗门在许多村镇都成了少数派,气势上就压不过贱民,因此要么移居到大城市,要么就忍气吞声地生活,过去的优越性荡然无存。加上政府给予低种姓和贱民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而不给予高种姓,结果许多的高种姓反而成了连贱民也不如的穷人。为了保证低种姓人的教育和求职权利,印度早就实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他们保留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的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此外还给低种姓出身的学生一定的升学名额。过去,婆罗门都倾向于在政府部门或法律医学等现代职业中寻找工作,但现在由于政府的配额和优惠制度,非婆罗门种姓的人已经迫使婆罗门在这些领域里逐步退出了。我在新德里工作时就听说,在火车站替旅客扛旅行包的苦力中,在马路上开出租车的司机和人力车夫中,也有不少来自高种姓。在印度,贱民还专门成立了一个贱民党,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势力不可小觑。

现在,部分来自婆罗门家庭的孩子由于生活贫困,获得教育的机会并不比其他学生多,加上低种姓还有配额照顾,使得婆罗门家庭的就学率按人口比例甚至还低于其他种姓。这也是高种姓的人对印度的偏低种姓优惠政策不满的一个原因。有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有55%以上的婆罗门目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印度全国贫困人口只占总人口的40%,也就是说,婆罗门的贫困人口比例实际上高出全国平均贫困人口的15%。

在这次抗议**中,一些婆罗门甚至比较极端地说,政府为低种姓群体接受高等教育实行“保留配额”政策,不仅使高等教育的质量逐年下降,而且还在社会上增加新的种姓歧视。如果说为低种姓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保留配额”在数十年前是必要的,那么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配额制”只能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对稳定社会没有任何好处。他们认为,政府决心继续推行这种制度,并不是真正为了照顾社会的弱势群体,完全是为了在底层捞选票,因为高种姓的人在全国人口比例中毕竟是少数。

第三篇:从种姓制度看印度教育

从种姓制度看印度教育

摘要:种姓制度是印度独有的历史产物,印度独立以来,种姓制度的残余继续在社会中顽固存在。在印度的教育体系中,高种性人对低种姓人的歧视之类的不公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印度国民教育的发展。本文将通过简析种姓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对印度教育的发展作一探讨。

关键词:印度、种姓制度、教育

一、引文:

伴随20世纪90年代末印度经济的崛起,其高等教育问题日趋引起许多国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学者们注意到,在过去近两个世纪,尤其自1947年印度独立以来的60多年里,印度高等教育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长为“高等院校数量世界第一(约2万多所)和在校生人数世界第三(1120多万人)”的庞大的高等教育系统。【1】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不论在艺术还是科学方面都曾闪粗过灿烂的光辉.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官僚体制、殖民统治和种姓制度的影响,印度又有着屈辱的历史和愚昧的传统。所有这些,特别是种姓制度,都深深地影响着印度今天的教育发展。

二、种族制度和印度教育的概况

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特有的一种等级制度,它是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产物。按照这种制度,每个人一出生就属于一个特定的等级,职业也是世袭的,各等级间界限严格,不能通婚,不能交往,甚至不能同井而饮、同席而坐。即种姓是指职业世袭、内部通婚、不准外人参预的社会等级(身份)集团。种姓在古梵语中称“瓦尔纳”,意为“肤色”、“品质”;印地语叫“阇提”,意为“种”、“出生”;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意译为“种姓”;葡萄牙人称为“卡斯特”,意为“族姓”、“出身”。早在奴隶制时期,印度社会即已分四大等级:“婆罗门”(僧侣)掌握神权,主持祭祀,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统治者;“刹帝利”(贵族、武士),掌握政治、军事实权,是古印度国家的世俗统治者;“吠舍”(农牧民、工商业者),多属被剥削的小生产者;“首陀罗”(奴隶、杂工、仆役),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被压迫、被剥削者。这种制度主要盛行于印度教教徒中。被印度教奉为圣书的《摩奴法典》,把这四个等级的起源归于梵天(造物者)身体的四个部分,即婆罗门出自他的口中,刹帝利出自他的双臂,吠舍出自他的双腿,首陀罗出自他的双脚。印度教的经典还认定前三种等级的人是可以获得“再生”的,而首陀罗则没有这种权利。

随着阶级分化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后来在恒河流域的一些王国里,原来的四个等级又被细分为许多等级(亚种姓)。结果种姓日益增多,制度日趋复杂。在原来的种姓之外,又出现大批“不可接触者”,即最受歧视和压迫的“贱民”,他们绝大多数人没有土地,没有权利,只能在农村当佃、雇农,或在城市从事“不洁”行业,如洗衣、制革、屠宰、清扫等,他们的人身和用过的东西都被认为是“龌龊”的,他们不能同其他种姓的人接触,不能进入寺庙、学校等公共场所。现代的种姓制度共分三大等级,即大体由原来的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所组成的高级种姓,由原首陀罗组成的低等种姓以及被称为“贱民”或“不可接触者”的第三等级。【2】

印度教育制度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古印度时期、殖民统治时期、印度独立后直至20世纪60年代、60年代后。

印度教育制度阶段一:古印度时期

要完全用今天我们的教育系统来解说古代印度的教育当然是很困难的,不过占代印度教育的分期还是很明确的,就是,7岁以前在家庭里受教育,8到16岁在学校,以后便在高深的学府。在吠陀时期还没有初等教育之可言,但在奥义书时期之末似乎已经有了。但它是否给印度所有儿童受,没有明显的证据。可以认为只给三个上层种姓的儿童。这时种姓制度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了。

印度教育制度阶段二:殖民统治时期

印度有悠久的历史,是个古老的文明国家。17世纪起逐渐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直至1947年8月14日才宣告独立。在殖民统治时期,形成了一套官办教育制度。学校面向社会中、上层家庭的子女,目的是培养买办。在整个教育结构上重视印度高等教育而忽视初等教育。印度教育制度阶段三:印度独立后直至20世纪60年代

独立后,印度于1950年1月通过宪法,规定向14岁以下儿童提供8年的义务教育。但到1981年,印度的文盲人数却有4.37亿人,高于独立时的文盲人数(3亿人)。【3】一类学校只是为最贫穷、最落后的社会阶层开放,与原来的国小并存,形成初等教育上的双轨制。印度教育制度阶段四:60年代后。

60年代,印度酝酿一场新的改革,终于在1968年议会通过了《国家教育政策》,要求各邦均统一执行颁布的十二三制。这个学制要求创办10年制普通学校,以便向所有儿童提供一色的普通那个教育。【4】

三、种姓制度对印度教育的影响

印度的种性制度导致的结果,至今仍然严重影响着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婆罗门和刹帝利贵族阶层的影响力虽然大不如前了,但是仍控制着主部门,吠舍阶层地位有所改善,但首陀罗和贱民“不可接触者”的状况并未有明显改观。等级森严类似南非的种族隔离。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尤其严重。在大中城市略好一些,但歧视现象仍然很严重。底层的人若想染指较高级的职业或职位比登天还难。在同阶层尚可谈公平,不同阶层公平或机会有天壤之别。印度影视作品《流浪者》里有这样一句台词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高种姓、享有特权的人经常歧视低种姓人,他们认为作为印度等级最低、他人最不愿接触的“贱民”,永远也不应该享有什么东西,更不用说接受高等教育。

印度是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等级森严的社会,通常按种姓、宗教、阶级、地区和性别把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其中种姓是印度最普遍的划分尺度。在印度教内,种姓制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进行残酷压迫。1980年,印度中央政府的“落后阶级委员会”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印度落后阶级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2.4%。据印度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调查,到90年代初期,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的印度人口仍占总人口的40%以上【5】。种姓制不但压迫低级种姓,而且歧视妇女,它通过传统习俗、观念压迫低级种姓、印度教以外的宗教群体和广大妇女,导致这些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受到极不公平的待遇,受教育程度很低。

种姓制度在印度有几百年的历史,根据这种制度,更高种姓的人可以享有质量好的学校和工作,低种姓的人大都贫穷,而且不识字。然而,对印度低种姓阶层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改变的步伐还是不快,取得的成功也是有限的。不过,改变的要求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过。根据最近一项由印度政府资助的调查,印度低种姓学生每天面临教师和高种姓学生的虐待。教师无视他们在班上的存在,高种姓学生则拒绝和他们说话,甚至和他们发生身体接触。印度政府官员承认,在印度还存在着广泛的不平等,尤其是对“贱民”的孩子,学校教室里确实存在种姓歧视的问题。【6】印度教育体制“深陷在阶级模式的泥潭中”。

四、种姓制度改善后的印度教育

现代教育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殖民时代曾为上层种姓所垄断,从而也曾是权力和特权的象征。但是,随着教育的民主化、世俗化、公平化。因此,印度教育要走向现代化,就

必须废除种姓制,实现教育的世俗化,民主化和公平化,提高“落后阶级”和妇女、女童的受教育人数和文化水平。认识到种姓制度对印度教育事业发展的阻碍性,1950年颁布的印度宪法对种姓问题作了特别规定,其中第17条禁止一切形式的“不可接触”行为,并规定惩罚办法;第15条规定任何公民“都不得仅以宗教、种族、种性、性别、出生地点等等为理由”,而被排斥于公共场地、设施等的使用之外,其中包括商店、饭店、旅馆、娱乐场所,以及水井、水池、浴室、道路等等。宪法中还专列条文,责成政府对所谓的“落后阶级”给予文化、教育、经济方面的优惠,并在联邦议会和邦议会中为其保留席位。1955年,政府又颁布“不可接触犯罪法”,进一步禁止对“不可接触者”的歧视。【7】由此可见,印度政府在法律上以及一切政府行为中,都严格反对种姓不平等,并尽力提升低种姓的社会地位。

随着种姓制度问题得到改善后,印度教育获得长足发展,建立了比较灵活、完善的教育体制。近期印度制定了“十一五”教育发展战略,提出“全纳性增长”的发展理念,即推进均衡发展,缩小区域、群体和性别间的差距,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拟铲除教育种姓化,促进印度教育得到优质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科技、经技术人才,也保证国家实现全面快速发展,确保印度可以在当前世界上的先进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五、结语

种姓制度一直贯穿于印度的各方各面,在教育这方面有着难以消除的影响。在这经济全球化,科技迅速发展这一时代下,种姓制度的迫害也来也受到重视,在印度政府领导人及其重视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下,种姓制度给教育发展带来的问题也得到改善,其高等教育的发展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参考文献】

[1]林承节.印度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5月第1版

[2][印度]萨拉夫.印度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12月北京第1版

[3]葛孙士 海维均.列国志印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8月第1版

[4] 吴春燕.印度教育的发展与印度的现代化[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4

[5] 崔金宁.印度教育现代化的历史演变研究.[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14.6

[6] 吴式颖 褚宏启.外国教育现代化进程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

[7] 林承节.印度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第1版

第四篇:印度种姓制度漫谈

印度种姓制度漫谈

□ 胡波(东莞石龙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9)

摘要: 印度种姓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完善、最持久的社会等级制度。它的形成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 瓦尔纳制阶段和卡斯特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内婚制, 要摧毁种姓制度必需要打破内婚制。

关键词: 印度种姓制度 瓦尔纳卡斯特

印度种姓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完善、最持久的社会等级制度, 它几乎与印度的文明史延续至今。它是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 也是阶级差别的一种表现形式。每一个种姓都是一个封闭的社会集团, 这些社会集团各有其独特的习俗和固的传统职业。集团与集团之间相互不通婚, 每一个印度人从出生以来就隶属于他所在家庭的种姓。不仅日常生活都要受到所隶属种姓的影响和制约, 即便是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也多取决于他们所隶属种姓地位的高低。那么, 这种对印度社会影响如此深远并依然存在的制度, 是怎样形成的呢?

一、瓦尔那制

印度的种姓制度已有3000 多年的历史, 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 大约公元前一千纪前叶, 印度宗教典籍中已经有有关种姓制度的记载,《梨俱吠陀》第10 卷第90 节的普莎赞歌写道:“当众神分离普鲁沙时/ 他们把他分成了多少份呢? / 他的嘴是什么呢? / 他的胳膊是什么呢? / 他的大腿和脚又叫什么呢? / 婆罗门是他的嘴, / 他的胳膊成了拉加尼亚, / 他的大腿变成了吠舍, / 他的脚成了首陀罗。”①这是印度人的“创世纪”, 它告诉我们, 当时印度社会已经存在种姓差别, 并认为各种姓的产生年代和宇宙万物产生一样年代久远, 同人体的各个部分一样。各种姓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婆罗门, 主持祭祀和宗教仪式; 拉加尼亚, 即

后来的刹帝利, 是武士, 职责是保卫和作战; 吠舍, 主要从事商业活动; 首陀罗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处于社会最底层。历史学家一般认为这首赞歌是婆罗门后来添加到《梨俱吠陀》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立他们在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并把雅利安对其它阶层的压迫固定化。

公元前1000 年—公元前500 年间, 当时印度社会中发展程度较高的雅利安人从印度的西北部向恒河流域进行开发。在开发恒河流域的过程中, 一方面他们同大自然作斗争,开垦丛林沼泽地;另一方面, 则不断的征服当地的土著居民。随着不断的征服开发恒河流域, 雅利安人由游牧民族逐渐的转化为农耕民族, 流动的部落组织逐渐的转化为固定的村社组织, 但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保留着明显的界限, 地缘关系没有取代血源关系, 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这并不是印度独特的现象。首陀罗本是自己部落地位最低的人, 这时由于将大批被征服者统称为首陀罗, 首陀罗的地位进一步恶化。首陀罗因此在肤色、人种上和前三种种姓有本质的不同。所以后来用“瓦尔那”一词来称呼种姓, 瓦尔那是梵语, 意思是颜色, 品质。前三种瓦尔那白皮肤高鼻子, 首陀罗被形容为黑肤扁鼻, 显然是印度土著人。前三种被定为再生族, 能参与吠陀宗教生活, 可以佩戴代表再生族标志的圣线; 首陀罗为一生族, 没有参与吠陀宗教生活和佩戴圣线的资格。在法律地位上, 高级瓦尔那可以不受惩罚地打骂首陀罗, 其它欺压行为也只是受轻微的惩罚。首陀罗如冒犯高级瓦尔那则要受到重罚。

由上可见, 瓦尔那是这样一种制度, 它的社会等级反映了阶级压迫和种姓压迫的内容。对于首陀罗和贱民的歧视既带有阶级压迫的性质, 又带有种族压迫的色彩。它把阶级压迫、种族压迫和社会压迫交织在一起, 再用宗教使之神圣化。这样, 这种等级压迫制度就比任何国家的等级压迫更加严酷也更加牢固。瓦尔那区分与阶级区分有一致性的方面又有不一致的方面。大体来说, 统治者剥削者属于婆罗门、刹帝利两个种姓, 但是在这两个高级种姓中又有贫富, 有权和无权的

区分。吠舍、首陀罗和贱民虽然属于下层群众, 但吠舍中包括有大商人, 他们不能算是被剥削者。从社会和宗教角度来说,吠舍属于高级种姓, 而贱民连首陀罗的地位都没有。奴隶大部分来自于低级种姓, 但是高级种姓沦为奴隶的也并非个别现象。可见, 这种制度和阶级压迫有一定的关系, 但又不是一回事, 不能把两者简单的对等起来。

种姓制度是印度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组织的基本结构,与各时期的阶级关系并存。这种制度把社会各个集团隔离,使之相互封闭, 同时又使他们相互依存, 形成了一种静态的平衡。对于阶级压迫, 它是一种补充, 又起掩盖作用。所以在古代社会一直受到统治者的维护。印度是阶级社会, 又是种姓社会。它的框架是阶级的一种种姓框架。

二、卡斯特制

到了封建时代, 卡斯特取代了瓦尔那制, 瓦尔那的主要特征保存了下来, 并且逐渐成为印度社会生活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因素。可以说, 卡斯特的产生是瓦尔那制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卡斯特制是各种小种姓集团繁衍演变的阶段。在四大种姓中, 吠舍和首陀罗属于劳动种姓, 在它们中间, 随着社会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展, 日益产生更多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到了奴隶社会后期, 这种不同的职业集团, 在瓦尔那制度的影响之下, 各自逐渐形成了一种具有职业世袭化并实行内婚制的集团。这些集团被称为“迦提”。16 世纪葡萄牙人到印度后,称迦提为卡斯特。可见, 卡斯特制是由瓦尔那制发展而来, 瓦尔那制专指四大种姓, 卡斯特专指小种姓集团。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 这两个概念不分, 统称之为“种姓”。实际上, 种姓这个概念应包括自瓦尔那发展为卡斯特的整个等级制度。卡斯特制的形成与社会分工关系甚大, 社会生产又需要某种新的分工, 印度社会很快能够产生一种新的卡斯特满足这种社会生产的需要。在卡斯特的发展过程中, 除了四大种姓的职业外, 有些落

后的, 尚从事于渔猎的山区或森林部落, 也在瓦尔那制的影响之下, 形成了一些具有卡斯特基本特征的集团。

卡斯特形成之初是不包括高级种姓的。一般说来, 大多数的卡斯特或是从吠舍与首陀罗两个劳动种姓中间分离出来的, 或是被征服的落后的山林部落, 因而他们受到统治阶级的传统歧视, 社会地位低下。同时, 婆罗门教还把那些混婚之子或者不守礼节的人列为各种卡斯特之中, 这种情况就更加深了对卡斯特的歧视观念。在《摩奴法典》中把休陀、马卡达、外低哈、阿尧卡瓦、刹特尔和旃荼罗等六种卡斯特说成是人间最下等的人。其中以旃荼罗的社会地位最为低下。最受歧视, 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接触的人。法典对这种人的记载是骇人听闻的。法典规定: 他们必须住在村外, 不许和他们之外的人交往,当然婚姻只能在他们卡斯特之内进行, 他们必须穿死人的衣服, 用别人遗弃的用具吃饭, 夜里, 他们不能在村庄和城市里走动, 白天工作时, 必须依照国王的命令带着标志行走。关于他们的工作, 按照法典的记载, 主要是搬运尸体和执行死刑。我国高僧法显在其游记中记载, 对于这些人的工作做了描述: :“旃荼罗名为恶人, 与人别居, 若入城市, 则击木自异, 人则识而避之, 不与唐突。”以旃荼罗为代表的古代的被压迫卡斯特是今日“贱民”的最初形态。这种残暴的压迫形态, 经过中世纪的发展, 以不同的形式一直延续到现在。

到了封建社会, 卡斯特的数目愈来愈多, 四大瓦尔那逐渐卡斯特化, 它们分别转变成了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集团。从此瓦尔那和迦提这两个词混用起来, 不过, 迦提一词可以代替瓦尔那, 但是不能用瓦尔那一词来称呼四大种姓之外的卡斯特。可以说, 瓦尔纳制是卡斯特制的一个核心, 它的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卡斯特制之中; 卡斯特制是瓦尔那制的演变, 每一个卡斯特等级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它原来归属于那个瓦尔那。因此, 卡斯特和瓦尔那在特征上也就基本是相同的。就卡斯特的特征, 马克思指出:“部落之最极端的、最严格的形式是卡斯特制度, 一

个卡斯特和另一个卡斯特是有所区别的; 各卡斯特之间不许因婚姻而弄混乱; 各卡斯特按其地位来说是完全不同的; 每一个卡斯特都有自己独特的、不变的职业。”除了婚姻的限制和职业的区别之外, 各卡斯特在起居、饮食、触摸等日常生活方面的规定也是严格的, 相互之间界限森严, 因而形成了一种比瓦尔那制更为错综复杂的等级关系。就其性质而言, 卡斯特制与瓦尔那制一样, 都是一种极端的、严格的等级制度, 不过, 两者划分等级的标准有所不同。四大种姓的等级秩序一目了然, 这种秩序是由婆罗门教的典籍《吠陀》规定的, 这就是一个宗教信仰的标准。四大种姓繁衍成数以百计的小种姓以后, 问题就变得复杂了, 不但没有了公认的标准, 而且划分等级的标准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譬如, 有些卡斯特的等级是由职业的清洁或不清洁决定的。有些卡斯特的等级是以伦理观念、法律习俗为标准划分的。有的卡斯特的等级是由生产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原材料或者产品为标准划分的。当然还存在着一些划分种姓等级的其他依据。但正如印度《一九零一年迈索尔民情普查报告》所说,“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划分种姓等级的为人们所公认的原则”。

种姓制度从现象上看是十分复杂的。从瓦尔那制发展到卡斯特制, 等划分的标准越来越复杂, 社会生活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但是种姓制度的本质特征———种姓内婚制是以一贯之。马克思曾经指出:“印度人和埃及人之劳动分工所实行的原始状态, 引起这些民族国家的宗教的种姓制度。”马克思所说的原始状态, 就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状态。从具体制度看, 最核心的就是种姓内婚制。我们知道无论是瓦尔纳阶段还是卡斯特阶段, 种姓制度始终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内涵———人种和姓氏。人种和姓氏的繁衍靠什么? 是血缘为纽带的内婚制。这才是印度种姓制度延续3000 千多年贯穿其中最本质的特征。种姓内婚制存在, 种姓就存在; 种姓内婚制消失, 种姓也就消失。

总之, 印度种姓制度是世界历史上最完整、最严密、最落后的一种等级制度。

尽管随着3000 年文明史的演变而不断变化, 但这种等级制度的本质特征始终没有变。种姓内婚制是种姓制度的生命, 是种姓制度的本质特征。种姓内婚制一天不消灭, 种姓制就会存在一天。时至今日, 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消灭种姓内婚制的条件已经成熟。随着印度逐步的现代化, 种姓制度必然成为历史长河的一粒沉沙。

参考文献:

[1]陈峰君.印度社会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

[2]法显.法显传.文学古籍刊行社, 1955.

[3]马克思.资本主义产生以前各形态.人民出版社, 1954.

[4]史学论丛.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

[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第五篇:印度种姓制度

浅析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及其影响

当有人说起印度,你首先会想到的可能是泰姬陵,也有可能想到的是种姓制度。而人们一说起种姓制度,首先想到的就是它对印度人们人性的压抑。的确,当我们看到印度贱民“屈辱的出生,屈辱的生活,又屈辱的死去”,当我们看到许多印度人从出生起就被限定在狭小的职业集团内而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当我们看到无数高种姓女子与低种姓男子的爱情被残酷镇压时,我们心中肯定会升腾起熊熊怒火。那么到底种姓制度是怎么来的,它的历史影响以及现今对印度社会的影响到底是怎样的呢?

一. 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

种姓制度是古印度社会以种族和职业为基础的一种独特而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约公元前1500年,古代印度遭到了一群自称为雅利安人的外来部落的入侵,他们把安家定居的地方称为雅利瓦尔塔(aryavarta),即雅利安人之国。他们似乎对当地以前的文明不屑一顾,也知道自己的体态特征和他们所征服的土著大不相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雅利安人和当地原住民的关系也逐渐固定下来。雅利安人非常清楚自己和当地土著在肤色上的差别,称土著为“达萨”中人,即奴隶。出于这种强烈的种族优越感,他们极力阻止与被他们鄙视的居民混合,逐渐发展起具有种族和阶级隔离的社会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印度的种姓制度包括四大种姓。前三个种姓由雅利安人自己的职业等级即祭司(婆罗门)、武士贵族(刹帝利)和农民(吠舍)组成。第四种姓(首陀罗)留给当地原住民,即达萨人。达萨人不得参加宗教仪式,也没有其征服者享有的种种社会权利。最初刹帝利种姓最为高贵,后来随着婆罗门教在印度社会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婆罗门种姓才成为印度的第一种姓。当时的种姓制度还有其神圣的宗教渊源,《摩奴法典》中记载,在种姓制度产生之时,造物主梵天“为了诸界的繁荣,他从口、臂、腿和脚生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这样种姓制度就打上了神圣的烙印。

二. 印度种姓制度的历史影响

1. 种姓流行使印度民族概念的淡化,是历史上国家难于统一、外族十分容易入侵的重

要原因之一。在漫长的历史上,印度经常遭到外来民族的入侵,在雅利安征服者建立种姓制度后,希腊人、塞种人、安息人、大月氏人、白匈奴人、阿拉伯人、突厥人、蒙古人都先后征服过印度的一部甚至大部。印度种姓制度的特征之一是种姓之间具有隔离性。种姓之间有许多限制。比如,《摩奴法典》第十卷第51条:“旃陀罗和什弗巴格的住处必须在村落外。他们必须被当做离钵者,他们的财产必须是狗和驴。”高种姓不可从低种姓处接受食物,以免被“玷污”等等。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法”,即道德准则,用以规定各种义务和责任,由于每一个种姓都根据自己的职业以及历史上形成的传统规范自己的行动,所以就形成了每个种姓自己独特的生活禁忌与风俗。这样每个种姓就都有自己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彼此之间不能相通,逐渐导致了印度民族概念的淡化。民族凝聚力不强,就容易给外族以入侵的机会,从而造成了印度长期被奴役的现实。

2. 种姓制度是古印度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础,使整个社会具有超稳定性。种姓制度具有

严格的等级制,各种姓之间一般不得接触。每个种姓的职业也是固定的,贱民们注

定只可从事商业或者那些被认为不洁的行业,他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村庄或城镇外面的住屋里,他们不可与其他种姓发生任何肉体上的接触。也就是说,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也是固定的。印度历史上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改朝换代和外族入侵事件,都未能撼动种姓制度。印度也曾发生许多次企图改造种姓制度的运动,但最后所有这些运动要么消失了,要么它们自己也变成了特殊的种姓,如佛教、伊斯兰教等。事实证明种姓制度具有极强的消化能力,它能将各种异质文化一一消融,最后都纳入它自己的框架之中。

3. 种姓制度是古印度法中最核心最有特色的内容,其他所有部门法中都渗透着种姓制

度的气息。《摩奴法典》第一卷第102条宣布:“为将婆罗门的义务与其他种姓的义务以适当顺序加以区分,生于自存神的摩奴特编纂了本法典。”由此可见,维护种姓特权是立法的首要目的。而从权利的设置看,古印度法以种姓制度为基础确立了各种姓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从而确立了一个等级分明的阶级社会。种姓制度渗透到法律当中,对古印度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 印度种姓制度的现实影响

虽然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是现代印度社会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种姓制度已经给每一个印度人打上的宗教烙印。当今种姓文化作为古印度文明的遗产,在现代印度社会依然具有很大的作用。它对社会稳定起到双重性的作用,一方面,稳定的作用使得印度当代存在的社会矛盾有所缓和。另一方面,印度的种姓制度使社会固化,印度本已十分巨大的贫富差距会进一步拉大,这会从根本上制约印度社会的总体性的发展和印度大国的建构。

1. 积极影响: 印度的种姓制度作为社会各利益阶层的“维稳”体系的关键,在很大程度

上可以防止国家政策的严重脱轨、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激化而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从而保证转型期间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印度种姓制度在各种姓层次之间,尤其是在高等种姓与占印人口三分之一的贱民之间形成了一道天堑,客观上减少了高低种姓间的直接的社会冲突,相当大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同时,种姓制度使得印度底层人民的社会政治越迁和经济利益扩大的欲望没有出现像在其他的发展中国家的尖锐的社会矛盾。2014年10月,欧洲一家民调机构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大都市中,若论gdp,印度首都新德里只能排名第108位,但其居民幸福指数却排名第4位。印度人如此之高的幸福感的来源在相当大程度上来自于根深蒂固的传统种姓文化,种姓文化倡导各个种姓安分守纪,不要妄想所谓的地位与财富。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印度人往往和自己的前代相比,稍许的物质进步就使其得到满足。这种惯性的思想价值体系使得印度的各个种姓阶层都感到满意,对自身的政治和经济的利益满足使得其充满愉悦感。

2. 消极影响: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

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同在2014年8月,印度比哈省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种姓制度在造成社会不公的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的长期发展。在种姓制度下,各个种姓安于现状,在“种姓主义”的经济

思想的指导下,只强调种姓的内部经济合作,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无从实现,使得印度经济的发展缺乏内部的动力。种姓制度导致贫富分化的必然存在,导致内部总体消费力的提高缓慢,影响社会再生产的扩大化,从而影响印度的总体经济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外国法制史》,郭义贵、方立新 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文明的历程》沈坚 著,浙江大学出版社

《摩奴法典》(法)迭朗善 译,马香雪 转译,商务印书馆

《印度教种姓制度:3000年的枷锁与磐石》,中华论坛网

《印度种姓文化与印度大国建构 ——历史的赠礼抑或现实的挑战》,湘西教师交流论坛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