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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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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方案(精品多篇)

招生方案 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教)研机构,各相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__﹞4号)、《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__﹞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__〕61号)等文件精神 ,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决定开展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专题解读。

3.“1+X”证书制度与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介绍;扩招100万背景下的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4.研讨交流:中高职与会代表分组研讨交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工作。

二、参加人员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领导,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相关领导,各省(区、市)职教行政、教研机构负责人及学科教研员,各职业院校校领导、教务处与专业负责人等。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时间、地点

1.时间:20__年8月28日至31日(28日报到,31日离会);

2.报到地点:甘肃宁卧庄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兰州飞天大酒店(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529号);

3.会议地点:甘肃宁卧庄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

五、其他

1.本次活动收取会务费900元/人(由甘肃神龙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住宿费460元/天/间(标准间合住230元/天/人,单住460元/天/人)。会务费、住宿费、往返差旅费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由教育部职教所培训中心统一颁发证书,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3.请参加人员于8月24日前,将基本信息按附件要求的报名方式发送回执。本次培训不提供接送站(机),请自行前往。

4.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高职院校及其他与会人员: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中职学校及地市行政(教研机构):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

1.高职院校及其他与会人员报名方式及会议联系人信息

2.中职学校及地市行政(教研机构)报名方式及会议联系人信息

3.乘车线路及交通示意图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__年8月9日

学校招生方案 篇二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国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国小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国小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国小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国小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方案 篇三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本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