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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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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四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和校园及周边综治治理、平安学校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创新、富裕、宜居”邵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邵东四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明华

副组长:李邵 魏跃东 申东升

成 员:刘林海 李文军申才方尹小明 王希军王君红 彭波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四、打击重点

一是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敲诈勒索,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校霸”等人员;

二是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校长、教师、机关干部

三是校园周边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和情绪行为偏执人员等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四是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五是挑唆校内外人员对师生进行欺凌和暴力活动的有关重点人员;

六是胁迫学校女生进行非法活动的重点人员;

七是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八是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九是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的干部、教职员工及社会闲杂人员;

十是周边是否有从事邪教、传教等组织活动等重点人员。

十一是其他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师生报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栏,张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和排查的重点人员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成立了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开展相关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专项斗争期间,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