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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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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关于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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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党史学习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驼乡e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共开展各类学习、研讨68次。二是强化组织建设。选齐配强支部委员,积极创建“最强党支部”,严格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细化党员积分管理;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走访慰问困难党员4名;选派8名党建指导员到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三亮”等创建活动。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学习计划,为党史学习教育奠定理论基础;积极践行“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善益+”;列出“民生实事计划”及“三问”问题清单11个;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为民承诺”44条。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出现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现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122人填报《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备案表》,未发现违规情形;按期完成线上线下“三务”公开系统录入及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强化宣传思想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阿左旗市监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六是深化民族团结创建。全力实施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传统奶制品评价验收组完成传统奶制品示范创建验收。阿左旗被列为自治区奶制品园区示范点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首批试点示范单位1家、手工坊示范点1家、示范超市1家、展示演示体验点1家。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屋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个工作日减为20个工作日,受理企业注销178笔;深化“多证合一”改革举措,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特殊食品)改为备案;深入推进政银合作战略,推行免费“代办帮办”服务;受理办结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的变更、设立、延续等行政审批事项70个。二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归集公示涉企行政许可信息2209条,行政处罚信息39条;依申请将287户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双告知”认领市场主体719户;开展内部、跨部门联合抽查13次,抽查市场主体119户,责令改正1户。三是推进标准化提升行动。指导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阿左旗综合福利中心)召开项目启动会;组织申报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家;阿拉善肉苁蓉高质量标准体系7项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成功申报建设阿拉善白绒山羊绒标准体系;《阿拉善王府烤全羊上餐仪式》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助推我旗特色产业发展。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全旗现有有效专利424件,有效注册商标2673件,上半年授权有效专利19件,注册商标214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查办商标侵权案2件。五是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召开质量强旗工作推进会,完成第一届旗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对2家获奖企业予以通报奖励;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服务百家企业4家、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12家。

(三)全力保障民生四大安全

一是保障食品安全。完成28家食品生产企业、1804户餐饮业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开展保健食品、食盐、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节日市场、餐饮具消毒情况等11个专项整治,检查经营单位3070家(次);快速检测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餐具883批次,不合格63批次,已下架处理;圆满完成“三合一会议”及“五一”系列文化旅游活动等4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成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252批次;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推进“蒙冷链冷冻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使用,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张贴并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二维码,生产经营户共购进报备审批16批次;配合对大型超市及市场等环境、相关从业人员、外卖配送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共检测2941批次,结果均为阴性。二是保障药械化安全。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等9个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869家次;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上报购买与治疗新冠肺炎相关药品人员25033人,发热人员104人,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3家药店责令其停业整顿;按季度对疫苗接种单位、疫控中心开展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接种单位、疾控中心14家次;督促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114份。三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针对重点时间、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7家次、抽查特种设备697台(套)、气瓶304支,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排除安全隐患52条。四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家有电器、散煤、电动自行车、农资、车用油品、消防产品、塑料制品、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等流通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检查8项;配合自治区抽检滴灌带、化肥、塑料购物袋、红领巾等产品11批次。

(四)维护和谐稳定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网络交易、广告、格式条款合同、集贸市场、祭祀用品、野生动物市场、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2265家次,退回涉及色情、涉赌、非经营者使用页面等无效链接网站(网页)27条,监测广告1002条,对8家集贸市场进行整治提升。二是推进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全旗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查办案件2起;开展转供电价领域专项清理整顿行动,责令25家转供电主体向1029户终端用户退回电费43.3万元。三是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检查市场主体24家,计量器具500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备案企业及个体经营户105家8039台(件)。四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12315、12345消费者投诉523件,办结492件,挽回经济损失35.95万元。五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立案查办一般程序案件68起,办结60起,罚没款52.0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局管辖区域大、范围广,但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工作人员在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不足。

二是市场监管经费严重短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煤炭、成品油抽检、产品质量监管等经费不到位,无法经常开展食品药品检测及产品质量抽查等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基层市监所达标建设相关事宜亟需落实。乌力吉市监所无固定办公场所;吉兰泰市监所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南环市监所办公条件落后,暖气管道锈蚀老化,暖气管道急需改造维修;苏木镇市监所管辖片区跨距大,敖伦布拉格、温都尔勒图镇等地监管难度大,需增设基层监管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树立党要管党意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

(二)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是坚守食品安全底线。重点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加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食堂、旅游接待餐饮等重点业态进行隐患排查,加大对“黑作坊”的打击力度,开展非洲猪瘟、进口冷冻食品新冠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和食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工作。

二是是坚守药械化妆品安全底线。以中药饮片、疫苗、隐形眼镜、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区域,加大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三是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围绕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对锅炉、电梯、压力管道等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聚焦民生关切,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衣食住行”等7个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对合同格式条款、涉企收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

二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做好国家、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以工业产品、儿童学生用品、农资等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虚假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强制认证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

(四)服务发展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 “证照分离”,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深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是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深化质量强旗工作,落实旗委、政府《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紧扣民生开展质量宣传工作。做好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建立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开展制修订工作。

三是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机产品认证、机动车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认证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