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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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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0年7月28日,国家民政部召开了“部署建立‘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视频会议。民政部姜力副部长发表重要讲话;规划财务司陈越良副司长就如何建立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和备选库,如何做好专项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提出了要求(附件1)。经了解,民政部不再另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照陈越良副司长讲话要求上报“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筛选填报项目。请各区、市民政局及市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认真对2010年6月上旬报送的“十二五”期间重大民政项目(附件2)及2010年7月底报送的**市2011年基本养老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附件3)进行筛选,并据实增加相关储备项目,按照民政部新下发表格格式(附件4)分类进行填报。(转载请注明来自:本站)

2、报送方式:请各单位(部门)通过金宏网报送局计财处(注明隋国平收)。各区市民政局报送项目要分别与市局有关业务部门核对,再以区、市为单位报送局计财处;局属各单位项目按照业务渠道由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局计财处。

 

3、报送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

    4、请各区、市及机关有关处室于2010年8月13日前各上报一名“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报送工作联系人。

5、注意事项:各单位(部门)只报送2011年至2015年期间计划建设,并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2010年可完工项目不再列入储备。项目表未尽事宜,如需说明请另附word文档。

联 系 人:隋国平

联系电话: 82106171

附件1:陈越良副司长在部署建立“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十二五”期间重大民政项目计划安排表。

3:**市2011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及**市2011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案表

4:“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表(格式)。

 

 

                     

                                  计划财务处

                              二○一○年八月六日